乔绍廷站起来,走到屏幕前面,指着画面中的陈某某。“审判长,请大家注意被告人陈某某中断前后的表情变化。中断前,他身体前倾,表情紧张,双手放在桌上,手指微微蜷着。中断后,他靠在椅背上,表情松弛,嘴角甚至带着笑。短短十几分钟,一个人的状态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这正常吗?辩护人认为,这不正常。这种变化,恰恰说明中断期间发生了某些事情——某些让被告人从紧张变成松弛、从抗拒变成配合的事情。”
他在屏幕前站了片刻,转过身,看着法官席。“辩护人请求法庭注意,举证责任在公诉方。公诉方不能解释这十七分钟里发生了什么,不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这十七分钟里没有发生违法行为,那么法律后果就是证据排除。这不是辩护人的要求,是法律的要求。”
他走回辩护人席坐下。
王法官看着陈正明。“公诉人,对这十七分钟的黑屏,你能作出解释吗?”
陈正明站起来,走到公诉席前面,没有看屏幕,看着法官席。“审判长,公诉人不能对这十七分钟的黑屏作出解释。公诉人不是录制者,不是在场人,不知道中断的原因是什么。但公诉人知道的是——没有证据证明中断期间发生了违法行为。被告人的体检记录显示其身体无异常,讯问室的监控录像显示讯问过程的连续性,这些证据可以佐证侦查行为的合法性。辩护人要求公诉人证明‘没有发生什么’,这在逻辑上是做不到的。公诉人只能证明‘发生了什么’,不能证明‘没有发生什么’。辩护人把举证责任颠倒过来了。”
他的目光移向乔绍廷。“辩护人说,公诉人不能解释这十七分钟,所以证据应当排除。按照辩护人的逻辑,只要录像中断了,不管中断多长时间,不管中断的原因是什么,被告人的供述都不能用了。那侦查机关花那么多钱买设备、做录音录像,还有什么意义?反正只要中断一秒,整个讯问就无效了。这不是立法的本意。”
会议室里安静了下来,安静到能听见投影仪散热风扇的嗡嗡声。
王法官摘下老花镜,用拇指和食指捏着鼻梁。“关于证据合法性问题,合议庭会进行评议。现在休庭十五分钟。”
法槌敲了一下。
陈正明坐在公诉席上,没有动。高剑侧过身,声音很低。“你刚才说的那几句话,说到点子上了。‘侦查机关花那么多钱买设备、做录音录像,还有什么意义?’这话法官听进去了。”
陈正明端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水已经凉了,但他没有在意。
乔绍廷从辩护人席走过来,站在公诉席前面,双手插在裤兜里。“陈副检察长,你刚才说的那几句话,很聪明。你把技术瑕疵问题上升到了立法本意的高度。法官会认真考虑的。”
“乔律师,我没有在玩聪明。我是在说法律。立法者要求侦查机关做同步录音录像,目的是为了规范侦查行为、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不是为了给辩护人提供排除证据的武器。”
乔绍廷看着他,目光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不是敌意,不是欣赏,是一种想在对手身上找到破绽但没有找到时那种复杂的、带着一点失望又带着一点庆幸的表情。“你说得对。同步录音录像确实不是为了给辩护人提供武器。但当它出了问题,它就成了武器。这是立法者没有想到的,但这是事实。”
十五分钟后,王法官重新敲响法槌。“关于被告人陈某某在第三次夜间讯问中的供述是否作为证据使用的问题,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该份证据的合法性存在争议,但不足以排除其证据资格。理由如下。
第一,虽然讯问在凌晨进行,但公安机关已作出合理解释。
第二,虽然同步录音录像存在十七分钟的中断,但公诉人提供了其他证据佐证侦查行为的合法性,包括讯问室监控录像、被告人体检记录等。
第三,辩护人关于中断期间存在刑讯逼供的主张,没有证据支持。
综合以上三点,合议庭决定,对该份证据予以采信。但合议庭同时指出,侦查机关在今后的办案中,应当严格遵守同步录音录像的相关规定,确保录音录像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避免类似争议再次发生。”
乔绍廷坐在辩护人席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像一潭没有风的湖。他没有输,法庭采信了这份证据,但法庭也指出了侦查机关的问题。这两句话写在同一页纸上,像一把双刃剑,砍向他的同时也砍向了对面的公诉人。
陈正明也没有赢。证据被采信了,案子可以继续往下走,这是一个结果,但他更想要的那个结果——让侦查机关真正把程序当回事——还没有来,也许永远不会来。
休庭后,陈正明收拾桌上的材料。乔绍廷从辩护人席走过来,站在他对面。
“陈副检察长,今天的程序之争,你赢了。证据被采信了,我的排非申请被驳回了。但我要提醒你——这个案子还没有完。后面的质证和辩论,我会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