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访科那边你暂时不用去了。”陶然点了一根烟,烟雾从他指缝间升起来,“从今天开始,你把综合科积压的信访件整理出来。这里是一部分——八十七件。都是去年和今年的,办信科分拣过,但一直没有转出去。原因各种各样,有的是转办单位不接收,有的是当事人地址不详联系不上,有的是事情涉法涉诉信访局不好介入。你把这些一件一件地过,能转办的转办,不能转办的写清楚原因归档。”
他指了指桌上那三摞信:“三天时间。”
陈正明看着那八十七封信。八十七个故事,八十七个从青江县各个乡镇寄出来、带着尘土味和泪水的故事。它们被堆在这里,没有人处理,不是因为信访局不想处理,而是因为信访局的人手不足以处理——八个人,每年三千多封信,五百多人次来访,能做到“件件有登记”已经竭尽全力了,“件件有落实”是理想,不是现实。
“三天。”陈正明重复了一遍,声音很平静。
“嫌少?”陶然抬眼看他。
“不嫌少。”
“那就去。”陶然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又加了一句,“你那个转办单,国土局马德胜给我打电话了。我让他按流程办,十五天之内必须给我答复。他骂了我一顿,但答应了。”
陈正明站在原地,看着陶然花白的头发和被烟熏黄的手指,忽然想起杜月英说过的一句话——“陶局长这个人,嘴上不饶人,但有担当。”
“谢谢陶局长。”他说。
陶然摆了摆手,意思是“别在这里耽误时间了”。
陈正明抱起那八十七封信,走出局长室。信很沉,他抱着它们穿过走廊,走到综合科。综合科在东头,一间比接访科还小的房间,两张桌子,两把椅子,一个铁皮文件柜。综合科只有一个人——科长曹建平,四十出头,瘦高个,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说话轻声细语,像个教书先生。他正在整理一堆报表,看见陈正明抱着一摞信进来,眼镜后面闪过一道光。
“陶局长让你整理的?”曹建平问。
“是。”
“八十七件?”曹建平又问。
“对。”
曹建平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把桌子上的报表挪到一边,腾出一半空间给陈正明。他的动作很轻,像是怕惊动那些信里写着的、还没有被听见的声音。
陈正明把信放在桌上,一摞一摞摆好。他坐下来,拿起最上面的一封。
信封上写着:“青江县信访局收”。没有具体科室,没有收件人姓名。邮票是八分的,盖的邮戳模糊看不清。他小心翼翼地把信封撕开,抽出里面一张薄薄的信纸。信纸是供销社买的那种红线信笺,抬头印着“为人民服务”五个红字,已经褪成了暗粉色。
信的内容只有一页,字迹工整,是那种练过毛笔字的人写的:
> “信访局的同志:我是古城乡十里村村民李长水。我家的自留地被村支书强行占去盖了房子,我找过乡政府,乡政府说这是村里的内部事务,他们不好管。我找过县政府,县政府让我找乡政府。我来回跑了半年,腿跑瘸了,问题没解决。我不懂法律,只知道共产党的干部是为老百姓办事的。求你们帮帮我。”
落款是“李长水”,日期是一九八九年十月。
去年十月的事。
陈正明把信纸放下,在笔记本上记下:李长水,古城乡十里村,自留地被占,村支书强占,乡政府推诿,县政府踢皮球。跑半年,腿瘸。
他在“法律依据”一栏写: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自留地属集体所有,村支书是否有权占用?强占属民事侵权?行政不作为?
“法律依据”下面是一片空白。不是他没学过,而是他知道,在一九九〇年的青江县,法律条文和法律现实之间,隔着一道很深的沟。那道沟里填着人情、权力、利益、宗族、关系网和数不清的“不好管”。
他把李长水的信放到一边,拿起第二封。第三封。第四封。第五封。
一封一封地拆,一封一封地读,一封一封地记。
第六封信是一个不识字的妇女请人代写的,信纸上有两处错别字,但内容让人心里发紧:她的丈夫在矿上打工,被石头砸断了腿,矿主只给了二百块钱就把人赶了出来。她去找过劳动局,劳动局说矿上没有注册,不属于他们管。她去找过法院,法院说要先有劳动仲裁才能立案。她不懂什么是劳动仲裁,只知道丈夫躺在床上不能动,两个孩子要吃饭。
第七封信是五个退伍兵联名写的,反映他们的安置费被乡政府克扣了三年,每年都说“明年发”,明年复明年,一直没发。
第八封信是一个七十岁的老太太写的,说她的儿子因为宅基地纠纷被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