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回85
    一九八五年,黑江省,大岭林场。

    鹅毛大雪下了三天三夜,把连绵的兴安岭裹成了一片白茫茫的雪域。

    林野猛地睁开眼,刺骨的寒风呼啸而过,冻得他浑身发抖。

    他的脑袋嗡嗡作响,象是被塞了一团浸满水的海绵,一时间分不清梦境与现实。

    视线所及,是糊着旧报纸的土坯墙,报纸边角卷翘,被烟火熏得发黄发黑,上面印着的“农业学大寨”字样还依稀可见。

    炕边摆着一个掉了瓷的粗瓷碗,碗底还剩着一点凉透的玉米糊糊,屋角的木头柜子上,摆着一个铁皮手电筒,还有半盒皱巴巴的“迎春”烟,烟盒上的图案都磨得看不清了。

    鼻腔里,是松木柴火的焦香,混着煤烟味,还有东北冬天特有的冷冽的雪气,这味道熟悉又陌生,猛地撞进林野的心底,让他的心脏狠狠一颤。

    “林野,你个小兔崽子还睡。天都亮透了,队里喊着去清雪,你想挨队长的骂是不是?”

    粗犷的喊声从门外传来,带着东北汉子特有的豪爽。

    门被“哐当”一声推开,风雪裹着一个高大的身影闯进来,男人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劳动布棉袄,腰间系着一根草绳,脸上冻得通红,眉毛和胡茬上还挂着雪沫子。

    是王叔,王守义,林场的老护林员,也是前世对他最好的长辈。

    林野看着眼前的王守义,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眼前的王叔,眼神清亮,身板硬朗,不象前世他离开的时候,王叔已经六十多了,头发早已花白,还患上了严重的肺病,咳嗽的撕心裂肺。

    他下意识地抬手摸向自己的脸,指尖触到的是年轻的肌肤,没有皱纹,没有因常年酗酒留下的粗糙,再低头看向自己的手,骨节分明,掌心有薄茧,那是年轻时候跟着王叔上山练出来的,不是后来在城里打零工,被水泥和砖块磨得变形的样子。

    这不是梦。

    林野猛地坐起身,炕席子发出“吱呀”的声响,他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旧棉袄,还是母亲生前给他缝的,骼膊肘那里补了块补丁,却洗得干干净净。

    他真的回来了,回到了一九八三年。

    这一年他二十岁,一切悲剧还没发生。

    前世的他,是大岭林场出了名的“混不吝”。

    爹娘走得早,留下他一个人,王叔和林场的老人们疼他,把他护着长大,可他却不省心,总觉得林场这巴掌大的地方装不下他的野心,嫌弃护林员的活又苦又累,赚的钱少。

    二十岁这年,他不顾王叔和所有人的劝阻,偷了林场的木料卖了,凑了点钱,执意要去南方闯天下。

    他以为外面的世界遍地是黄金,却不知道自己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愣头青。

    南下的日子,哪里有他想的那么容易。

    没文化,没手艺,只能在工地搬砖、扛水泥,住最破的工棚,吃最糙的饭,赚的钱勉强够糊口。

    好不容易攒了点钱,又被人骗了个精光,走投无路之下,只能混迹街头,靠打零工度日。

    酒喝得越来越多,日子过得越来越浑,年纪轻轻就落下了一身病。

    而他心心念念想离开的大岭林场,却在他走后,迎来了发展的机会,王叔带着几个年轻人搞起了山货收购,日子越过越红火,那些留在林场的伙伴,个个都娶了媳妇,盖了新房,成了林场的能人。

    而他,在外头飘了二十多年,最后落得个孑然一身,重病缠身,躺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连口热水都喝不上。

    弥留之际,他最想的,就是回到大岭林场,回到那个飘着雪,烧着松木火,王叔喊他吃饭的冬天。

    他想跟王叔说声对不起,想看看林场的雪,想再摸一摸那片他嫌弃过的山林。

    没想到,老天爷真的给了他一次重来的机会。

    “发什么呆呢?傻了?”

    王守义伸手在林野眼前晃了晃,“快起来。今个儿队里清雪,清完了还得去山边看看,昨儿个雪太大,怕是压塌了几处围栏,要是跑了牲口,或是进了野物,那麻烦就大了。”

    林野回过神,声音沙哑得厉害:

    “王叔,我……”

    “别我我的了,赶紧穿衣服。”

    王守义把一件厚棉袄扔给他,“我在门口等你,再磨叽,李队长的哨子该吹到你家门口了。”

    说着,王守义转身走了出去,顺手带上了门。

    林野低头看着手里的棉袄,鼻尖一酸,眼框瞬间红了。

    前世,就是这次清雪,他因为赖床迟到,被李队长骂了一顿,心里不服气,索性撂挑子不干了,回家收拾了东西,第二天就偷偷跑了。

    这一走,就是二十多年,再回来时,物是人非,王叔也不在了。

    这一世,他绝不会再走了。

    大岭林场,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不是他的牢笼,是他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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