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老杰克早在外面等侯多时,他手里端着一副餐盘,上面是一块杂粮面包和一杯蓝莓酿的果酒。
他昨天晚上注意到,老爷似乎很喜欢喝这种味道酸酸的果酒,所以今天特地准备了一杯。
但殊不知这完全是李昂的无奈之举,因为其他种类的酒实在太难喝了,尤其是农妇自家酿的麦芽酒,喝在嘴里涩涩的,实在不是个滋味儿,而周围的村民们却能毫无顾忌的大口大口喝下去,委实让他惊讶了许久。
不过这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在战争期间喝惯了好酒一—来自法国波尔多的葡萄酒,低地地区和德意志地区的麦芽酒,都是这个时代风靡一时的紧俏货。
“老杰克?”
李昂睡眼惺忪的推开门,准备简单的洗漱一下,不料看见老杰克就站在门口,内心的轻松一下子消散大半。
老管家一大早就守在门口,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老爷,我给您送吃的,还有几件事也要向您汇报!”
老杰克变戏法儿似的拿出一个毛巾递给李昂,同时走进屋子里摆好餐盘,又为李昂打来了一盆清水。
毛巾是用亚麻和羊毛简单缝制而成的,入手很粗糙,但好在吸水性还不错,勉强能用。清水则装在一个木盆里,木盆外面箍两条铁条,因为年代久远,铁条有些变形,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要寿终正寝了。
尽管条件艰苦,李昂依旧乐在其中。
毕竟这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被别人伺候着洗漱,虽然伺候他的人是个糟老头子,而非温柔可爱的小女仆,不过感觉还不错!
李昂心里想着,觉得自己以后要是有钱了,一定要买两个乖巧的女仆回来才行,而且最好是来自克罗地亚或者弗兰德斯地区的。
据说这两个地方的女仆是中世纪性价比最高的,不仅价格不贵,还训练有素,并且大多还会讲法语和拉丁语,属于物美价廉的那种,在贵族圈子里一直受到追捧。
但这个物美价廉也只是相对而言,实际上,一名模样端正、训练有素的女仆往往可以卖到二十到三十枚金币的高价,因为她们曾经很可能就是贵族小姐,只是在战争中被人俘虏,而她们的亲人又无力支付赎金,于是就成为了奴隶。
这样看来,在中世纪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也不一定保险,搞不好哪天就兵败被俘了。
而且奴隶贩子可不会管你是什么血统和出身,这群见钱眼开的家伙连前往圣地朝圣的孩童都敢卖,还有什么是他们不敢的。
1096年的第零次十字军东征中,无数平民孩童怀揣着强烈的热情踏上前往圣地的征途,结果却被一群该死的北意大利商人给哄骗到了船上,然后不出意外的,这些虔诚的孩子们统统被卖到了北非。
“老爷,这杯果酒是蓝莓酿的,我昨天看您喜欢喝。”
老杰克的话语将李昂拉回现实,他疑惑的端起酒杯,实在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说过喜欢喝蓝莓果酒。不过既然是老杰克的一番心意,那还是喝下去为好。
李昂将杯沿拿到嘴边,毫不尤豫的一口饮了下去,随即马上皱紧了眉头。
“上帝啊,这也太酸了,一点酒味儿也没有。”
“好了,很好,但以后不要再端来了。”
李昂喉咙里泛起一股酸水,他摆摆手,示意老杰克汇报这几天村子里发生的事情。
闻言,老杰克立马严肃起来,他站在离李昂五步的位置,头微微低下,眼睛看着李昂鞋尖,有条不紊的徐徐道来。
“贡萨洛骑士护送咱们的士兵和战利品回来后,在村子里休息了一晚,还留您一封信,我一直没敢动。”
说着,老杰克从衣服右边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封羊皮纸信件,封口完整,火漆上盖着贡萨洛家族的纹章,没有被动过的痕迹。
李昂掏出匕首划掉火漆,拿出里面的信,眯着眼睛读了起来。
信件是用拉丁文写成的,右下角的位置有贡萨洛的落款和签名,但不得不说,这家伙的字实在是太丑了,不仅丑,还爱写一些连笔和花体,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李昂盯着一行行张牙舞爪的单词看了半天,才勉强意会到了其中的意思。
首先是例行夸赞了一番,这是贵族之间写信的规矩,后来慢慢就演变成了固定的格式,就跟演讲之前必须说一句“ladiesandgentlen”一样,然后表达合作的意愿,并列举了一系列好处,最后则是邀请李昂去他的领地,也就是塞格雷作客。
“没想到这个家伙还有粗中有细的一面!”
李昂轻笑了一声,将信件推到一边,示意老杰克讲第二件事。
“阿马特家族的佩雷骑士也在几天前派了两个骑手过来,他们带来了6副镶铁皮甲,两百枚银币,还有一封口信。”
“他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