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人装束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清一色剪裁合体的深色西装,头戴圆顶礼帽,在马背上依旧背脊挺直,带着一种与西部牧场牛仔截然不同的、近乎刻板的整齐感。
最让林庆目光凝聚的,是他们胸前统一别著的徽章。
白色椭圆形衬底上,一只线条简练、目光炯炯的黑色眼睛赫然在目,下方似乎还有一行小字。
【我们从不睡觉】
平克顿侦探社。
这个名字和标志瞬间划过林庆的脑海。
十九世纪中叶,苏格兰移民艾伦?平克顿于芝加哥创立这家侦探社,起初以追缉铁路劫匪、捣毁假币团伙立足,在全美打响名头。
南北战争期间,他们为联邦军搭建情报网,特工深入南方腹地,从事间谍和反间谍活动。
内战落幕之后,侦探社大肆吸纳退伍军人,经专业侦探特训,尽数成了身负军旅底子、精通侦察追踪、枪法精绝的专职追捕者。
双方距离尚有几百米,对方还没法看见他骑马而来的身影,林庆已凭借过人的目力,将对方的人数、装备、乃至脸上那种冷峻表情都看了个清楚。
若是一般的西部匪徒,碰到平克顿的人往往第一时间调转马头,利用西部广阔的荒野,躲避平克顿人的追踪。
然而,林庆却是轻轻一磕马腹,身下的阿拉伯马打了个响鼻,反而稍稍加快了步伐。
他没有转向,更没有隐藏,就这么迎著那四名平克顿侦探来的方向,不闪不避,径直“追”著对方行经的路线,对冲了过去。
空旷平原上的土路仿佛一条拉直的弓弦,双方在这弦上相向疾驰,距离迅速缩短。
那四名平克顿侦探虽训练有素,但直到他进入大约三百米范围,才察觉异样。
白马,从镇外方向而来。
即便在这个距离上难以清晰分辨骑手的肤色,但这两个关键特征叠加在一起,已足以触发他们脑中关于“目标人物”的最高警报。
为首的正是安德森探长反应极快,他抬起右手,示意手下减缓速度,保持戒备。
另一只手已探入怀中,迅速取出一个精致的黄铜单筒望远镜,举到眼前。
镜头里的世界快速拉近。
白马,以及马背上那个身形精悍的骑手面孔。
一张东方面孔。
“目标确认!散开!准备接敌!”
安德森也没想到时间会如此巧合,他们刚出镇好没来得及探查,就和目标人物相遇。
他迅速下达指令,四名侦探如同演练过千百次,操控马匹跨过围栏向两侧散开,这样可以最大程度避免被快枪手集火。
与此同时,他们的手探向挂在马鞍旁的温彻斯特连发步枪,在这种开阔地带,长枪的射程和精度远非手枪可比。
他们的反应不可谓不快,战术动作标准而高效,充分展现了平克顿侦探的职业素养。
从发现异常到完成战术散开、长枪在手,整个过程不过短短数秒。
然而,就在他们刚刚抓住枪柄,还没来得及完全将步枪从鞍袋中抽出
前方,那匹白马背上的身影动了。
林庆甚至没有停下马匹,在双方距离远超左轮手枪有效射程的极限边缘,他已拔出腰间双枪。
拔枪,抬手,扣动扳机。
砰!砰!砰!砰!
两秒内,四个方向,四声枪响。
那是超越常人理解的精准,是凌驾于经验与训练之上的绝对压制。
平克顿侦探的威名再盛,准备再充分,终究是行走在凡人界限内的好手,又如何能与真正的开挂对手,在生死一瞬的尺度上较量?
枪响之后,只会有两种结果。
要么活,要么死。
不管生前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子弹,平等的给予每个人潦草的死亡。
四个平克顿的人从马上摔下,
【你用左轮手枪在对决中击杀了1名身经百战的枪手判定通过。】
【你用左轮手枪在对决中击杀了1名身经百战的枪手】
“九月的开门红,我喜欢。”
两把左轮在手里转了几圈,林庆吹散枪口的硝烟,收枪后策马上前。
四具尸体相隔几十米倒在杂草间,无视那一张张凝固着惊愕与难以置信的苍白面孔,他翻身下马开始搜刮。
四个外壳材质不一的怀表。
一把定制款象牙握柄的柯尔特单动陆军左轮。
一叠用防水油布包裹的美元纸币和100多枚鹰洋硬币。
一支高级钢笔,一小瓶嗅盐,简易医疗包、绳索、几份折叠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