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四章 够狠
司安排。”

    劳动法虽然保障了劳动者的很多基本权益?,还对公司限定了用工框架。

    可里面还是有空子能钻的。

    调岗.....就属于公司逼员工主动离职,最常用的手段之一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保....等等。

    除此之外,都会加之一条:【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调整员工岗位。】

    这属于法律允许的‘公司自主用工权’。

    很多人就是不懂如何去面对这一招,才会搞得仲裁、起诉,全都失败。

    因为法官在判断是否属于‘违法辞退’的时候,会考虑到很多因素。

    比如:岗位调整对劳动者的实际权益有没有损害、工资标准有没有降低、工作内容能不能胜任、工作地点有没有变得很远.....

    如果这些都在可接受范围,那这个调岗就属于‘合理、合法’。

    你为什么拒绝啊!

    而一般有过律师专门指导的公司,通常会在‘调岗通知书’里写上......新岗位工资待遇不变,提供岗前培训。

    这就是个‘坑’,一旦你拒绝,那么人家就能名正言顺的辞退你了。

    跟刘莹刚才说的情况一模一样。

    所以这边给出一个建议......暂时隐忍,伺机而动,并线下寻求专业律师帮忙。

    网上那些可以看,但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瞎代入会吃亏的。

    金胜简单想了想,这才开口道:“刘律,你不妨从工作性质、每月工资收入上进行一个比对说明。”

    “顺便引入老板要求当事人主动申请调往外地分公司,而被拒绝的前置因素。”

    “一旦能认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便能顺理成章的打掉....非法占有目的。”

    “这个罪名就无法成立了。”

    “还有第三点,财务交付与威胁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公司老板肯定是跟蜀黍说.....因为人家要将他和秘书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公开’,或者去告诉他老婆。”

    “所以导致他心里产生了恐惧,害怕家宅不宁,老丈人问罪,抽掉公司订单,无奈之下才选择交付财物,息事宁人的。”

    “蜀黍也是基于这一点立案。”

    “等调查确认后,证实了当事人真的说过这些话,也拿到了20万,这才报请检察署批捕、移送审查起诉。”

    “逻辑上是不是这样?”

    刘莹立即点头道:“不错,确实如此。”

    “报案文书、老板口供、批捕的法定条件.....”

    “主要依据就是这一点。”

    金胜闻言,脸上适时露出一个笑容,举起一根手指道:“既然如此,那么我就有疑惑了.....”

    “老板跟秘书之间的事情,公司里好象并没有其他同事提到过吧!”

    “你当事人也仅仅在一次宵夜结束后,无意中看到两人一同进入酒店而已。”

    “这能说明什么啊?”

    “他跟进去看了?”

    “亲眼看到两人姿态亲密、搂搂抱抱进了同一间房?”

    “没有吧!”

    “还是说拍了照片,手里有证据?”

    “进个酒店算什么,谁说老板跟秘书就不能一起讨论工作了,思想不要那么龌龊嘛!”

    “你看看那些明星们,半夜在房间聊剧本的,彼彼皆是,有什么问题?”

    “再说了,他怎么确定自己看到的人,一定就是自家公司老板和秘书?”

    “黑漆漆的,他视力很好吗?”

    刘莹双眼瞪圆,整个人都愣住了。

    不仅是她,就连周围其他小伙伴也是目定口呆。

    这就是‘诡辩’啊!

    但不得不说.....还真特娘的有道理。

    金胜快速扫视了一圈,接着往下说。

    “既然什么都没有,那老板在担心什么、害怕什么?”

    “随便让人去说好了呀!”

    “信不信反手告他一个侵犯‘名誉权’。”

    “就算老婆来问....那又怎么样?”

    “老板完全可以回答....这个员工不服从管理,被我给开除了,他这是怀恨在心,故意诋毁我,想让我们家庭不和睦。”

    “要是真相信,那就上了他的当。”

    “象这种空口无凭的‘胡乱攀咬’,根本毫无杀伤力啊!”

    “哪一个当老板的,不是大风大浪走过来的,会害怕这种气急败坏、色厉内荏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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