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根:其实我也黑达尔文,家人们。
【离开布林莫尔之后,摩尔根做了两个决定。
第一个决定是结婚,对象是他从前在女子学院教过的一名研究生,后来成为他科研生涯中最重要的合作者之一。
第二个决定是转去哥伦比亚大学,全身心投入遗传学研究。
当时的遗传学界分裂成两个主要阵营:
一边是信奉达尔文自然选择学说的博物学家,喜欢在野外观察昆虫和鸟类,用肉眼和标本做推论;
另一边是信奉孟德尔定律的数学派,用统计数字证明性状的分离和组合。
摩尔根对两边都不完全满意,他觉得博物派太粗疏,缺乏精确的、可重复的实验验证;
数学派又太抽象,沉溺于公式和概率,却对活生生的细胞内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感兴趣。
他更倾向于实验派,这一派当时最响亮的口号是“突变”,认为新物种的形成不是靠缓慢积累有利变异,而是靠某种突然跳跃式的变化。
这个学说的主要旗手是荷兰人德弗里斯,摩尔根读过他的书,觉得很有道理。
为了验证突变理论,摩尔根需要一个能在短时间内产生大量后代的实验材料。
有人向他推荐了果蝇,这种小虫子在腐烂的水果上繁衍得飞快,十天就能完成一个世代,养一瓶子果蝇等于养了一支遗传学大军。
摩尔根和他的学生们把哥伦比亚大学的实验室塞满了玻璃瓶,里面爬满了红眼睛的果蝇。
他本来指望看到突变在实验室里成批涌现,结果头两年几乎一无所获。
瓶子里孵出来的果蝇,除了偶尔出现几只眼睛颜色稍微深一点的,整体上子子孙孙都差不多。
直到1910年,一只白眼果蝇出现在显微镜下。
在野生型全是红眼的果蝇群体里,这只白眼的雄性个体像一颗掉进红色墨水瓶里的白珍珠。
摩尔根立刻把它单独分出来,小心翼翼地让它与正常红眼雌蝇交配。
子一代全部是红眼。
他再让子一代互相交配,子二代出现了白眼,而且白眼只出现在雄性身上。
这个比例,红眼与白眼之间的数学关系,和孟德尔定律预测的分离比完全吻合。
而白眼与性别锁在一起的规律,则指向了另一个更深的结论:
决定眼睛颜色的基因,可能就坐在那条与性别相连的染色体上。
摩尔根突然想起几年前读过的一篇论文,作者提出过染色体是遗传物质载体的假说。
那个假说当时被很多人当成异想天开,摩尔根自己也没太当回事。
现在他的果蝇数据不偏不倚地砸在那个假说的正中心。
白眼的出现是一个经典的单基因突变,但真正让摩尔根被彻底折服的,不是突变本身,而是突变之后的遗传规律竟然完全符合孟德尔那套他曾经不屑一顾的数学预测。
他后来在一封信里半自嘲地写道:
我用了两年时间试图推翻孟德尔,最后反而成了他的抬棺人。】
“这该死的术语”一个佃户双手抱头,手指插进头发里,“和讲孟德尔的时候一样一样的,看得头疼!”
旁边几个佃户深有同感地点头,只有角落里一个年轻佃户还撑著下巴,琢磨著天幕上那句“我用了两年时间试图推翻孟德尔,最后反而成了他的抬棺人”,忽然开口道:
“所以这个摩尔根不喜欢孟德尔的学说,想证明突变派是对的。”他说著,眼睛亮了亮,“但最后却误打误撞,证明了孟德尔是对的?”
事实上摩尔根当时也是相当懵逼,毕竟他天天在生物学的学术会议上骑脸孟德尔派,还怪尴尬的。
摩尔根这人特老实,一直要讲究绝对的证据,不肯低头。
好家伙,全部是孟德尔派的人,这是摩尔根奥特曼首次面对怪兽们的围攻,摩尔根简直是拔剑四顾心茫然了。
摩尔根:一直在挑衅我!看我好好证明突变派给你们看吧!
他向在德国的好基友德里希说他已经受够了这里的染色体和基因的可怕氛围了。
摩尔根他就是死,从这里跳下去,也不会吃孟德尔派一口饭!
真香!
但说句实话,他们并没有非常激烈的学术斗争,也就是打嘴皮子战,摩尔根也不是那种死鸭子嘴硬的人,他只是只信实验。
其实更受不了的是孟德尔派的人:你是说这个反孟德尔的小黑子发现了孟德尔第三定律。
自己的失败固然痛苦,但对手的成功,不对这是直接在自己的领域被碾压过去了。
摩尔根:我以为减速带呢
孟德尔派(痛苦面具):我不得劲啊啊啊!
修道院的花园里,孟德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