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起点在8000到10000年前,南美洲安第斯山脉的高原上。
那里的海拔动辄三四千米,玉米种不活,小麦更没影,但一种不起眼的野生植物顽强地生长在碎石之间。
它的茎叶矮矮地贴着地面,地下却藏着能填饱肚子的块茎,这就是土豆的野生祖先。
最早的“土豆品鉴师”是古印第安人。
不过他们很快发现了一个致命问题:野生土豆含有大量的龙葵素,吃了会舌头发麻、上吐下泻,严重的直接要命。
面对这种“毒果子”,古印第安人的反应堪称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吃货智慧”,他们观察到,骆马和羊驼会舔食高岭土来中和植物毒素。
于是人类有样学样,发明了“蘸土吃土豆”的独特饮食法。
哇,土豆泥老资历!
至今在一些安第斯山区,当地人还保留着制作“丘尼奥”的传统:
把土豆放在高原的昼夜温差中反复冻融,再赤脚踩压脱水,晒干后磨成粉。
这个过程不仅去除了毒素,还让土豆干粉能保存十年以上,堪称安第斯山版的“压缩饼干”。
那时的土豆才真是带派了老铁。
经过数千年的驯化和选育,古印加人把有毒的野生土豆驯化成了安全的粮食。
土豆成了安第斯文明的基石,印加人甚至发明了土豆的计量单位,用烹熟一锅土豆所需的时间来计时。
在他们的神话里,土豆是太阳神赐予的礼物。
印加帝国鼎盛时期,安第斯山区已经培育出了上千个土豆品种,从紫色到黄色,从拇指大到拳头大,品类之丰富让现代的菜市场都相形见绌。】
“土豆是从那个美洲来的啊?好像番茄也是吧。”一个佃农仰著头嘀咕。
“没错,好像番茄也确实是从那个甚么美洲来的。”旁边的人应道。
“土豆和番茄一样还有那么多品种,真是奇形怪状的,甚至土豆还要多一点。”
又一个佃农啧啧称奇。
“确实奇了怪了,我看过的土豆也差不多一个样啊?”
篝火旁,佃农们七嘴八舌地议论著天幕上那些从紫到黄、从拇指大到拳头大的安第斯土豆,纷纷表示涨知识了。
事实上牛顿时期的佃户看不到那么多品种的土豆是很正常的,当时传过来就是这样的,但这有一个很大的弊端:
如果有针对这种土豆的病菌,很容易就被一锅端,团灭。
爱尔兰人民:
牛顿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茄科,果然如此。
他之前还在琢磨为什么土豆被分在茄科,现在明白了,它很久以前确实是有毒的,只是被一代代古印第安人驯化优化了,才变成今天能吃的样子。
他在心里默默把这个案例记下来,准备下次翻看植物分类手稿时补上一笔。
牛爷爷兴趣爱好还真广泛啊,zdjd?
牛顿:再串大四
在17世纪60年代的一个笔记本中,牛顿试图回答一个当时的植物学难题:
水分如何对抗重力,从树根输送到枝叶。他用一套精密的语言描述了植物的 “蒸腾作用” (transpiration):
他认为阳光照射叶片,会“击落”或“驱散”微小的水颗粒(或液体微粒),从而在植物内部产生真空,将下方的汁液(水分和营养物质)源源不断地向上吸引。
不要小瞧了牛爷爷啊喂!
爱因斯坦躺在椅子上,一个念头忽然从脑子里冒了出来。
既然土豆有上千个品种,而且这东西很能杂交,那它的祖先到底是谁?
上千个品种全是从同一棵野生土豆分出来的,还是说有好几个不同的祖宗在安第斯山上各自演进?
他越想越觉得这个问题有意思,决定下次去菜市场时顺道买两本植物学的书
当然,他也只是想想,大概率还是会继续躺在椅子上看天幕。
爱因斯坦这个专利局摸鱼高手天天睡10个小时,他或许永远不会知道土豆他妈是番茄,因为要在2022年中国农业科学院才会在《细胞》中给出发现:
终究是土豆出了轨,还是番茄迷了眼,真是一对苦命鸳鸯。
【1532年,西班牙征服者皮萨罗带着不到200人灭掉了印加帝国。
他们本来是来找金子的,却意外带走了一样比金子更值钱的东西:土豆。
大约在1570年前后,第一批土豆跨过大西洋,踏上了欧洲大陆。
然而,这位来自新世界的“客人”在欧洲遭遇了史诗级的冷遇。
西班牙水手把它带回来当船上的口粮,剩余的喂了猪。
土豆就这样静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