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章
    提姆坐在车里。

    不过他不是要跟雷斯垂德他们一起去抓捕犯人,而是在回贝克街的路上。

    因为事情到这里,就已经不是他们应该参与的了。而且事实上,在之前确认到凶手和死者身份后,这个案子就不该提姆参与了,接下来的工作交由警方处理就好,提姆既不是警方合作的侦探,与这起案子也没有多大的关系。

    他唯一的联系,可能就是与丽兹的委托,而丽兹与整个事件都有关联。可那份委托也早就结束了,丽兹的发卡并没有丢,他揭穿了这一点,也算找到了“失物”,委托完成,他就该离开了。

    可是,非要说的话,上一起案件和提姆也没有关系,甚至提姆原本根本不会和阿曼达以及法兰克林接触的,这完全就是他强硬的将自己塞了进去。

    因为面对这样近在咫尺、触手可及的事件,提姆不可能会看着参与其中的机会在眼前溜走的。就算没办法参与,他也想看到最后。

    总之,哪怕是还在车上,他也是抱着电脑不撒手,时刻关注着那边的动静,头都没抬一下。

    米切尔家老宅附近,警车已经到了。他们的速度很快,不过这点时间,已经将附近隔离包围,警灯让夜晚的周遭变成冰冷的蓝色调。

    房屋的所有窗户都被窗帘遮得严严实实看不清里面的情况。由于考虑到犯人手中可能还有人质,警察们没有直接破门进入,而是在外面拿着喇叭冲里面的人喊话。

    监控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不过不用听提姆也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他看到夏洛克下了车,站在一遍观察着什么,心里嘀咕了两句诸如“为什么夏洛克可以去我就不行”之类的话,但心里其实也知道为什么。

    他调转了几个摄像头,将周围的情况尽收眼底,看到有几名警察举着枪绕到房子的车库位置——这种房屋配备的车库通常是会和屋子主体相连的,另有一个小门打通车库和住房,方便主人进出,很多时候人们也会把车库当做仓库存放物品。

    他们小心地撬开车库门锁,将卷帘门推上去,尽量不发出声音的悄悄进去。

    这个过程耗费了很长时间,提姆中途看得紧张又无聊,手指在键盘上点了几下。监控画面转换,一会儿变成公园的夜景,一会儿变成贝克街221B周围的街道,阿曼达的住处、米切尔先生的现居地、贫民区外围的小巷……

    指尖的动作顿了顿,提姆看着黑漆漆的巷子想,他可是答应过维金斯,一定会找到丽兹的。

    他还收到了委托费呢。

    十英镑。

    不知道丽兹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受到伤害。

    其实,提姆有一点一直没有想通,爱丽丝为什么要带走丽兹和她的母亲?

    虽说爱丽丝对丽兹承诺过,她会帮助她找到母亲,这样看来好像也只是为了让她们母女相见,似乎并没有恶意。可仔细想想就会觉得有点奇怪。

    爱丽丝带走丽兹母亲时让同伴剪掉了监控,可以理解,因为此时她是知道自己正在被警方追踪,她最好不要暴露自己的位置。但换位思考一下,一个正常的拥有警惕心的人,在得知自己被盯上的时候,真的会亲自去找人吗?

    做一下伪装,打个电话告诉对方你要找的人在哪里不好吗?

    丽兹在贫民区等了那么久,也不太可能会突然离开,她也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只要通知到位了,她的母亲花一点时间就可以找到人了。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哪怕不惜暴露自己,也要亲自行动。

    也正是基于这一点,雷斯垂德推测爱丽丝是将丽兹当作了人质。

    可是这样的话,就又出现了其他问题。当然,那都是小问题,考虑到爱丽丝的精神状态,她做出任何事都可以理解。

    众所周知精神病患者的状态会影响到他们的行为和思考逻辑,很多时候,病人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比如说,一个患有妄想症的患者看到了老虎狮子或者鬼怪,他看到有恐怖的东西要杀死他,所以他会本能的去反击,可事实上他在攻击的是桌子、墙壁或者是人。

    又比如说狂躁症患者,他们往往会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攻击欲,因为他们体内的激素等会让他们时刻处在愤怒暴躁中。

    只有偶尔清醒时,他们才能得到片刻平静,但很多时候,清醒和混沌又是同时存在的,混乱过后的清醒时刻,他们往往又会陷入情绪低落、抑郁、自责的状态……

    提姆突然愣了一下。

    他想到爱丽丝前后矛盾的行为逻辑。

    爱丽丝杀死丽兹继父时是不清醒的,因此她做事鲁莽,是情绪在支配身体。事后的清理痕迹,是在清醒时做的,那时她是理智在支配情绪,做事冷静,有条理,警惕性和判断力都在线。

    这个之前提姆觉得矛盾的地方有了解释。

    照这个说法,在杀死丽兹继父后,她所做的一切应该都是处在清醒状态时做出的,因为年幼的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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