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第五大道,皮埃尔酒店,总统套房,深夜23:45。
窗外,纽约的暴雨正在肆虐。雨点象无数细小的鞭子,狼狠地抽打着这扇俯瞰中央公园的巨大落地窗。偶尔划过的闪电,将屋内那个焦虑的身影瞬间照亮,投射出惨白的剪影。
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张通往西方世界上流社会顶层的黄金通行证。
在好莱坞,她是黄金时代最后的荣光,是悬疑大师希区柯克(AIfred
Hitchcock)最痴迷的“冷艳金发女郎”。从《后窗》里那位穿着天价高定裙装闯入险境的时尚名媛,到《电话谋杀案》里那个让人心生怜。她用短短六年的演艺生涯,就走完了其他女星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巅峰之路。
但如果仅仅是明星,她还不足以被称为“传奇”。
真正让她封神的,是七年前那场让全球三十亿人摒息凝视的“世纪婚礼”。
她放弃了镁光灯,转身戴上了真正的皇冠,成为了大西洋彼岸那个古老而富庶的公国——摩纳哥的王妃殿下。
在公众眼里,她是“美国梦”最完美的具现化,是童话故事照进现实的唯一孤本。爱马仕为了致敬她,甚至将那个本来用来遮挡孕肚的鳄鱼皮手袋正式更名为“凯利包”,至今仍是全世界名流贵妇们趋之若务、像征着阶级身份的圣物。
她是行走的皇权,是活着的圣女,是优雅与高贵的度量衡。在1963年的西方世界,哪怕是最刻薄的小报记者,在提到她的名字时也要保持三分敬畏;哪怕是最狂热的无政府主义者,也不敢轻易亵读这张代表着旧世界秩序的完美面孔。
她就象是一尊立在云端的、由最纯净的汉白玉雕刻而成的神象,不染尘埃,不食人间烟火,只接受凡人的膜拜。
但此刻,这位尊贵的王妃殿下,正象一只被猎枪瞄准的惊慌小鹿,赤着脚在昂贵的波斯地毯上焦躁地来回渡步。
她的手中紧紧攥着一杯白兰地,指节因为用力过度而泛白。那只价值连城的爱马仕铂金包被随意地扔在沙发上,里面装着一封没有寄信人地址的牛皮纸信封。
信封里没有炸弹,却装着比炸弹更可怕的东西。
那是几张照片。底片。以及一盘录音带。
照片的内容并非伪造,而是真实发生的一几天前,在大西洋城那个隐秘的“缪斯俱乐部”,在她被费城帮的小混混骚扰、被李昂“救下”之后。
在那晚的酒精和药物(也许还有李昂刻意引导的氛围)作用下,这位压抑已久的王妃在俱乐部的VIP包厢里,做出了一些——极其不符合皇室礼仪的举动。
而更致命的是,勒索者并不是普通的狗仔队。
是费城帮的残馀势力。”的手下。
他们在信中提出的要求简直是疯了:利用她作为王妃的外交豁免权,用摩纳哥皇室的专机,帮他们把一批“货物”从纽约运回欧洲。
如果不答应,明天早上,这些足以让她身败名裂、让摩纳哥亲王沦为全世界笑柄的照片,就会出现在《纽约时报》的头版。
“该死————该死————”
格蕾丝仰头灌下一大口烈酒,辛辣的液体灼烧着她的喉咙,却无法驱散内心的寒意。
她不能报警。一旦报警,FBI介入,事情就会闹大。皇室的颜面将荡然无存。
她也不能答应。那是联邦重罪!一旦被查出,她不仅会失去王冠,还会把牢底坐穿。
她被逼到了悬崖边上。
在这个绝望的时刻,她的脑海中只浮现出一个名字。
那个在大西洋城只手遮天、那个眼神如刀锋般锐利、那个亲手将混混的手钉在桌子上的男人。
他是魔鬼。但现在,只有魔鬼能对付恶鬼。
“叮咚一—”
门铃声突然响起。
格蕾丝浑身一颤,手中的酒杯差点掉在地上。她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走到门口,通过猫眼看了一眼。
门外站着两个穿着黑色雨衣的男人。
领头的那个,即使在昏暗的走廊灯光下,依然散发着一种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格蕾丝颤斗着打开了房门。
“晚上好,殿下。”
李昂摘下被雨水打湿的黑色宽檐帽,递给身后的斯通。他穿着那件剪裁得体的黑色风衣,里面是笔挺的西装,看起来不象是一个帮派头目,倒象是一位深夜造访的贵族。
只是那双眼睛,冷漠得没有任何温度。
“陈先生————”格蕾丝的声音沙哑,带着一丝哭腔,“你终于来了。”
“我不喜欢让人久等,尤其是一位陷入困境的女士。”
李昂迈步走进房间,根本不需要邀请。他环视了一圈这个奢华的套房,最后目光落在那杯只剩下一半的白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