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七章 南梁竟陵壮公曹景宗:那个在华光殿抢韵猛男的自我修养
见曹景宗提起笔,几乎不假思索,挥手而就。四句诗一气呵成,墨迹未干便掷笔大笑。这就是那首流传千古的《光华殿侍宴赋竞病韵》:

    去时儿女悲,归来笳鼓竞。

    借问行路人,何如霍去病?

    一瞬间,整个华光殿鸦雀无声。让我们来认真品一品这首诗。它没有任何生僻的典故,没有堆砌华丽的辞藻,用最直白、最质朴的语言,描绘了一个画面:出征时,家中儿女悲伤哭泣;凯旋时,鼓乐齐鸣,竞相欢庆。两句诗,一悲一喜,一抑一扬,从儿女情长猛然翻转到英雄气壮,这种大开大合的手笔,正是他征战生涯的真实写照。他没有沉溺于离别的伤感,而是用一种近乎豪横的方式告诉你:离别时流的泪,回来时都要用胜利的鼓声还回来。然后,是最后那句石破天惊的一问:借问路边看热闹的人啊,我这番功业,比起当年的霍去病来怎么样?

    这是何等的气魄!何等的自信!霍去病是什么人?那是西汉最耀眼的天才将领,十七岁封冠军侯,十九岁打通河西走廊,封狼居胥、饮马瀚海,留下了“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千古名句,二十四岁病逝,却已经被后世奉为战神。曹景宗在满朝文武面前,在文坛盟主沈约面前,在皇帝萧衍面前,大剌剌地自比霍去病,而且是用一种理直气壮、毫不心虚的口吻。

    更绝的是,他用的还是“竞”和“病”这两个被沈约认为极难驾驭的韵脚。结果他用得浑然天成——“笳鼓竞”写尽了凯旋的盛大排场,“霍去病”更是神来之笔,把一个历史人物的名字巧妙地嵌进去,不但押了韵,还造成了强烈的对比冲击。霍去病二十四岁就病死,而曹景宗用这个“病”字反问:我能不能比肩他?他的人生如此耀眼又如此短暂,而我的功业,是否也能像他一样,刻进史书的丰碑?

    这不是在写诗,这是在用诗下战书。向霍去病下战书,向在座的文人下战书,也向历史下战书。那些饱读诗书的文臣们集体傻眼。他们构思半天,可能还在“竟陵”“风景”“感病”之类字眼上打转,而曹景宗却用一种他们想都不敢想的雄浑笔力,把武将的豪情壮志抒写得淋漓尽致。沈约估计脸都绿了——他本想用两个最难押的韵脚让这个武夫出丑,结果反手就被教做人。

    萧衍也大为叹赏,“诏令付国史”——这四个字很重,意思是皇帝亲自下令,把这首诗和这件事写进本朝的官方史书。曹景宗这一下,不但抢了韵,还直接抢进了国史。

    这首诗,也成了曹景宗一生最传神的注脚。他不是不会写,他只是不想像你们那样写。你们写的那些“风花雪月”“清谈玄理”,他可能压根看不上。他写诗,写的就是刀头舔血的生涯,写的就是马革裹尸的豪情。当舞台不给他的时候,他会自己抢过来,然后,惊艳所有人。

    不过,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背景值得交代。曹景宗之所以对“儿女悲”感触如此之深,是因为他的家庭生活也确实不容易。他的儿子后来因为犯法被他亲手杀了——这件事《南史》有记载,只说“子坐罪,景宗杀之”,细节不详,但足以说明这个人的治家风格和治军如出一辙:霹雳手段,绝不容情。这样一个连亲生儿子都能下手的父亲,大概对“儿女悲”这三个字的重量,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切肤之痛。

    第六幕:余音——一个不完美的英雄

    钟离战后,曹景宗的声望达到了顶峰。他的爵位从侯进为公,拜侍中、领军将军,成了梁朝军事系统里的顶梁柱。侍中一职在南北朝时期是极为尊崇的加官,相当于进入了最高决策层;领军将军则掌握禁军,拱卫京师——萧衍把这两个位置给他,足见对他的信任。

    然而,性格决定命运,这话用在曹景宗身上再贴切不过。他依旧好酒贪杯,生活奢靡,部曲横行。那些史书上关于他的“黑料”也从未断绝。萧衍对他的态度,既倚重又无奈——用他的时候是国之重器,不用的时候就是个定时炸弹。他始终没能、或许也不想,把自己改造成一个符合士族标准的、温驯的台阁大臣。说句公道话,他那暴烈张扬的性格,也根本装不进那个精致的官僚体系里。

    天监七年(508年),曹景宗被任命为江州刺史。江州(治所在今江西九江)在当时是连接长江中下游的战略要冲,让他出镇此地,说明萧衍仍然把他当作镇守一方的王牌。可就在赴任的路上,他因病去世,年仅五十二岁。五十二岁,放在今天也许不算高寿,但在那个平均寿命不过四十出头的动荡年代,也算活得够本了。更何况,他这一生,把别人几辈子都经历不完的精彩,浓缩在了这五十二个春秋里。

    梁武帝萧衍闻讯,下诏追赠他为征北将军、雍州刺史、开府仪同三司,并赐谥号。这个谥号,取得极其精妙,妙到毫巅,堪称史官的神来之笔。这个谥号是:“壮”。

    第七幕:历史评价

    《梁书》与《南史》对曹景宗的评价,恰似一枚铜钱的两面,一面刻着赫赫战功,一面铸着斑斑劣迹。

    史书中最精妙的评价,莫过于那个谥号——“壮”。”“死于原野曰壮”“武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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