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横天一字王
    山西,蒲县。

    这座位于黄河东岸的小城,隶属于平阳府,地处吕梁山脉的褶皱之中。

    说是县城,其实不过是一座依山而建的土城,城墙是夯土的,年久失修,最高的地方也不过两丈出头。

    城里的居民不到两千户,大半是种地的农户,小半是做小买卖的商贩和匠人。

    蒲县的知县姓吴,是个五十多岁的胖子,在蒲县坐了七年衙门,最大的政绩是把县里最大的一棵古槐砍了给自己做了套太师椅。

    守城的把总姓刘,是吴知县的远房外甥,在卫所里挂了个名,手下管着不到一百个兵——实际能拉出来打仗的,不到五十。

    这一夜,吴知县正在后堂和小妾喝酒。

    小妾是他去年花二十两银子从人牙子手里买的,原是河南来的良家女子,长得颇有几分姿色。

    吴知县对她很是宠爱,专门在后堂摆了一桌酒菜,让她陪着喝。

    “老爷,听说陕西那边的流寇,闹得很凶。”小妾小心翼翼地给他斟酒,“不会打到咱们这儿来吧?”

    “怕什么?”吴知县滋溜一口酒,肥脸上满是油光,“陕西是陕西,山西是山西。中间隔着黄河天险,流寇插翅膀也飞不过来。再说了,咱们蒲县城墙坚固,兵精粮足,就算有流寇,也是来送死。”

    小妾松了口气,又给他斟了一杯。

    吴知县端起酒杯,正要往嘴里送,忽然听见外面传来一阵嘈杂声。有人在喊,有人在跑,还有兵刃碰撞的声音。

    “怎么回事?”吴知县皱起眉头,“刘把总呢?让他去看看,谁在城中喧哗——”

    话没说完,门就被撞开了。一个满脸是血的衙役跌跌撞撞冲进来,扑倒在地。

    “老……老爷!不好了!贼……贼人进城了!”

    吴知县的手一抖,酒杯啪嗒掉在地上,摔得粉碎。“什么贼人?哪里来的贼人?”

    “不……不知道!黑压压的,到处都是!刘把总……刘把总被砍死了!”

    吴知县的脑子嗡的一声。他站起身,想往外跑,腿却软得象面条,一屁股坐在地上。小妾吓得缩在墙角,瑟瑟发抖。

    “快……快扶本官起来!”吴知县嘶声喊,“从后门走!从后门——”

    吴知县话音未落,只见几个浑身是血的汉子冲了进来。他们穿着破烂的衣裳,手里提着滴血的刀。

    为首的是左臂绑着渗血破布的魁悟大汉。他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象两团燃烧的炭火。

    吴知县认出来了——这就是告示上画的那个人。虽然画得一点都不象,但那双眼睛,他认得。那是杀过人的眼睛。

    “王……王子顺!”

    王子顺低下头,看着这个瘫在地上的胖子。

    他的目光,从吴知县的脸上,移到他身上那件绸缎袍子上,移到桌上那些精致的酒菜上,移到墙角那个瑟瑟发抖的年轻女子身上。

    然后,他又看了看自己——破烂的衣裳,渗血的伤口,满是泥垢的手。

    “你是蒲县的知县?”他的声音沙哑。

    “是……是……好汉饶命!好汉饶命!”吴知县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下官……不,小人愿意献出县库钱粮,只求好汉饶命!”

    王子顺没有说话。他走到桌边,拿起那壶酒,仰头灌了一大口。酒很烈,辣得他喉咙发烫。

    他放下酒壶,又拿起一块肉,塞进嘴里。肉很香,是他这辈子都没吃过的味道。

    “你这一桌子菜,”他嚼着肉,含含糊糊地说,“换成粮食,够寻常人家活一年。”

    吴知县的牙齿咯咯作响,说不出话。

    王子顺咽下肉,看着他。“县库,我自己会取。你的命……”

    他顿了顿。

    刀光闪过。

    吴知县的求饶声,戛然而止。那颗肥大的头颅滚落在地,眼睛还睁得大大的,满是不解和恐惧。

    王子顺在他身上擦干了刀上的血,转过身。墙角的小妾,已经吓得晕了过去。

    “别动她。”他对身后的弟兄说了一句,大步走出了后堂。

    蒲县,陷落。

    天亮时,王子顺站在蒲县城墙上,望着城外连绵的群山。

    朝阳从东方的山脊上升起,将金色的光芒洒在这座刚刚被他占领的小城上。

    苗美走上城头。“大哥,县库清点出来了。粮食八百石,银子五百两,布匹一百匹。还有兵器库——刀五十把,长矛一百杆,弓三十张,箭两千支。”

    王子顺点了点头。

    这些缴获,对于一支千馀人的队伍来说,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但他高兴不起来。

    蒲县是县城,他占了县城,官府不会善罢甘休。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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