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庆功宴(上)
    当晚,太极殿灯火通明。

    殿内两侧摆了六十张几案,每张案后都坐着一位够资格赴宴的朝臣或勋贵。

    东侧是文官,西侧是武将,正中间靠北是天子御座,御座两侧依次往下是皇子公主和宗室亲王。

    殿角的乐工演奏著凯旋乐,编钟和羯鼓的节奏沉雄有力,和宴席上觥筹交错的声音混在一起,整个太极殿都在微微震动。

    李骁的座位被安排在李世民下首第三席,正东方向,紧挨着太子李承干和魏王李泰。

    这个座次极其显眼——满殿宾客只要抬头看天子,余光就能同时扫到他。

    他的正对面是长孙无忌,斜对面是房玄龄和杜如晦,再往下一排是程咬金、秦琼和几个老资格的国公。

    大殿里至少有一半人比李骁年长两轮以上,品阶也比他只高不低,但此刻他们都坐在他下首。

    这个座次是李世民亲自定的,礼部呈上去的方案被他用朱笔划了两道,把李骁的名字从武将队列中间一笔提到了东侧首席之下。

    没有人敢说什么,但开席前端著酒盏互相寒暄的那段时间里,好几个老臣的目光在这个年轻人和空着的第三席之间来回扫了好几遍。

    程咬金倒是满不在乎,他坐在李骁斜对面,隔着三张案桌朝他举了举酒盏,咧著嘴挤了一下眼睛。

    酒过三巡,歌舞换了两拨,殿内的气氛已经热了起来。

    李世民今天喝了不少,脸上泛起了一层微红,但目光依然清明。

    他放下竹筷,举起酒盏,殿内的乐工立刻停了演奏,所有宾客同时放下杯箸起身肃立。

    “李骁。”李世民的声音在安静下来的大殿里异常清晰。

    李骁从案后起身,整了整衣袍,抱拳而立。

    他今晚换下了明光铠,穿了一身深绯色官袍,腰系银带,是下午礼部紧急赶制送来的正三品武将常服。

    衣服很合身,但他站在一群穿惯了朝服的老臣中间,还是显得过于年轻了些。

    “朕敬你一杯。”

    殿内响起一阵细微的抽气声。

    皇帝敬酒不是寻常事——天子举杯,臣子谢恩,这才是正常顺序。

    李世民说“朕敬你一杯”,这已经不是封赏,是面子,是当着满朝文武和宗室亲贵的面给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抬轿子。

    李骁双手捧起案上的酒盏,高举过眉,然后一饮而尽。

    酒是御酒坊酿的剑南烧春,比程咬金那天带去卫国公府的还烈三分,入喉像一条火线直烧到胃里。

    他放下酒盏时面不改色,声音平稳:“臣谢陛下赐酒。”

    李世民也饮尽了杯中酒,放下酒盏,却没有坐下。

    他看着李骁,忽然问了一个问题:“李骁,你跟朕说实话,雁门峡谷那一战,你到底是怎么打的?军报上写得太简略了。”

    这个问题一出,整个大殿里所有正在偷偷吃菜的、交头接耳的、低头数酒盏花纹的人全部停下了动作。

    军报上写的是结果——三千打三万,阵斩八千俘虏一万二,生擒颉利。

    结果已经震得长安城沸了锅,但过程是怎么打出来的,没有人知道。

    那些在市井茶馆里说书的人口中的“李将军单骑冲阵”“举巨石砸敌阵”,听着痛快,但一听就是编的。

    真正的战场是什么样,满殿文武里有一半人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另一半见过的人更想知道这一仗的真实细节。

    李骁环顾满殿宾客,知道自己又要讲故事了。

    他清了清嗓子,正要开口,对面传来一声洪钟般的嗓门。

    “少废话!快讲!老夫等了三个月了!”

    程咬金从案后探出半个身子,一只手指著李骁,另一只手还端著酒盏。

    他旁边坐的是秦琼,秦琼一脸无奈地用手遮住半边脸,显然已经放弃了拽程咬金袖子的努力。

    满殿哄堂大笑,连李世民都笑了一声,摆手示意程咬金坐下。

    李骁也笑了笑。

    他放下手中把玩的酒盏,在满殿目光的注视下开始讲述。

    “陛下,那一战——其实臣也没想到能打成这样,臣从长安出发时,手里只有三千骑兵,一人双马。”

    “臣算了一下,从长安到代州一千二百里,如果按照正常行军速度走七天,等赶到的时候代州城可能已经破了,所以臣用了三天。”

    “三天?”文官队列中有人脱口而出。

    说话的是兵部侍郎,他管了半辈子粮草调动和行军调度,知道一千二百里三天跑完意味着什么——每天四百里,人马都不能停,这是拿命在赶路。

    “三天。”李骁重复了一遍,“到了代州城外,臣看到的第一个东西不是城墙,是浓烟,城北三十里内的村庄全被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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