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人没进门,声音先到了。他今天穿了件洗得发旧的常服,腰带都没系好就兴冲冲地跑来了。
进门直奔书房,看见李靖站在窗前,二话不说一把抓住他的袖子:“消息都传遍了!三千打三万!活捉颉利!你听到没有?那小子把颉利从马上拽下来了!还单手举了块石头砸人!你怎么还跟没事人一样坐在这里?”
李靖被拽得踉跄了一步,也不恼,只是把袖子从程咬金手里挣出来:“收到了家书。”
“家书?拿来!”程咬金一把从案上抓起那张纸,飞快地看了一遍,看完啪地拍在桌上,“就写这么几个字?打了这么大的仗,家书上就写想吃羊肉汤?这个臭小子!不过——痛快!痛快!哈哈哈哈!”
他笑了半天,忽然正色看着李靖,拱手行了一礼:“李靖,老夫这辈子没佩服过几个人,你是第一个,现在你儿子是第二个,三千破三万,生擒敌国可汗——这是霍去病再世,冠军侯的功业!”
李靖摇头:“他比冠军侯运气好,冠军侯二十四岁就死了。”
程咬金一愣,挥手道:“别说晦气话!今日大喜,必须喝酒!”说著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坛子来,“老夫带了二十年的剑南烧春,今天不喝完不许出这个门。”
说是喝酒,也不去饭厅,就在书房里席地而坐,程咬金拍开泥封,酒香冲鼻。
他倒了两大碗,一碗推到李靖面前,一碗自己端起来:“李靖,老夫当年第一次见那小子,就看出他不是池中之物,老夫送他那匹大宛马,那副明光铠,那杆精钢槊,都是老夫打仗时的家当!好东西要配好汉——老夫没看走眼!”
一仰脖子,半碗酒下了肚。
程咬金酒量极大,当年在瓦岗寨就是出了名的千杯不醉。
一碗酒下肚,整个人反倒更精神了几分,拍著大腿开始说:“前天还听到有人说你儿子不知天高地厚,还有什么言官弹劾他,呵!这回看那些人的脸往哪搁!”
李靖端起酒碗,喝了一口。
他酒量不差,但不像程咬金那样豪饮,只是慢慢品著。
程咬金在旁边絮絮叨叨,他听着,偶尔点一下头,目光时不时落在那张家书上。
碗里的酒见底时,程咬金脸上泛起了红光。
他拍著几案,嗓门比刚进门时还大了三分:“老夫早就看出来了!这小子不是池中之物!三千破三万,生擒敌国可汗——这是冠军侯再世啊!李靖,你生了个好儿子!”
李靖端著酒碗,嘴角终于浮起了一丝笑意。那笑意很淡,但程咬金看见了。
他认识李靖二十年,这张脸上露出这种表情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
“来来来,再喝!”程咬金又给他满上,“今天不把你喝倒,老夫不姓程!”
窗外,长安城的喧闹声隐隐传来,那是从东西两市蔓延到各个坊的欢呼声,一波接一波,像潮水一样拍打着卫国公府的院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