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金山的猪仔,回不去的唐山
    加利福尼亚,萨克拉门托河谷。

    美国人把这里叫“黄金州”,是上帝赐予的应许之地。

    但在成千上万名大清华工的眼里,这里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阿鼻地狱。

    初春的河水刚刚化冻,水温冷得像是一把把看不见的剔骨尖刀。

    陈阿水弓著腰,站在没过大腿的冰水里。

    他那双长期泡在水里布满烂疮和冻裂口子的手,正端著一个沉重的木制淘金盘,机械而麻木地在水里摇晃着。

    他是广东台山人。

    道光三十年(1850年),他挑着两筐青菜去码头叫卖。

    连洋人的面都没见着,后脑勺就挨了一记闷棍。

    再睁开眼时,他已经和几百个同样被打晕的穷苦汉子一起,像沙丁鱼罐头一样被塞在了一艘散发著恶臭的美国运奴船底舱。

    那条船在海上漂了整整三个月。

    三分之一的人死在了底舱里,尸体直接被洋人水手当成垃圾扔进了太平洋。

    活下来的,就成了这片美洲大陆上最廉价的牲口—“猪仔”。

    “咳咳阿水哥,俺这腿,一点知觉都没了。”

    旁边,一个瘦弱得像根竹竿的年轻人剧烈地咳嗽著。

    他叫林耀宗,福建泉州人。

    和阿水这种被绑来的不同,林耀宗读过几年私塾,算是半个读书人。

    咸丰元年(1851年),满清官府逼捐,他家破人亡。一个洋行买办拿着一张写满英文的契约,骗他说来美利坚做账房先生,管吃管住。

    结果,他被卖到了这内华达山脉的深处,成了天天泡在冰水里筛沙子的苦力。

    “别停下,耀宗,别停。”陈阿水咬著牙,眼底透著一股子绝望的死气;

    “洋鬼子的监工就在岸上,停下,是要挨鞭子的。

    自由美利坚,只对那些手里拿着左轮手枪的白人自由。

    华人的命,在这里比漫山遍野的荒草还要贱。

    岸上三个穿着翻毛皮夹克腰里别著柯尔特左轮手枪的白人监工,正骑在马上,一边灌著威士忌,一边朝水里撒尿。

    其中一个满脸麻子的爱尔兰白人,突然跳下马,拔出腰间的皮鞭,冲著河里就是狠狠一记空抽。

    “黄皮猴子!交税!这个月的‘外国矿工税’!”

    那是加州政府专门针对华人出台的明抢法案。

    每个月,每个华工必须缴纳四美元的税金。

    交不起?那就用命抵。

    陈阿水浑身一哆嗦,赶紧从贴身的破棉袄缝里,哆哆嗦嗦地摸出一张已经被汗水浸透的收据。

    “长官,俺们交过了!前天刚交给治安官老爷”

    “啪!”

    麻子脸白人一鞭子抽在陈阿水的脸上,瞬间抽出一道血肉模糊的口子。

    他一把抢过那张收据,看都没看,直接撕得粉碎,洋洋洒洒地扔进了河水里。

    “我说你没交,你就是没交!”

    白人监工嚣张地大笑起来,一脚踹翻了陈阿水手里的淘金盘。

    那里面是阿水泡在冰水里整整三天,才筛出来的几十粒金沙。

    金沙瞬间融进了奔腾的河水里。

    “俺的命根子啊!”

    阿水凄厉地嚎叫一声,扑进冰水里想要去捞,却被白人监工一脚踩在脊背上,死死压在水底。

    “你们这群东方猪!带着金子滚回你们的猪圈去!美利坚是白人的!”

    另一个白人狂笑着抽出猎刀,一把揪住林耀宗脑后的辫子,手起刀落。

    “咔嚓”一声,那根又脏又臭的辫子被齐根割断。

    白人像炫耀战利品一样,把辫子挂在自己的马鞍上,引发了一阵肆无忌惮的狂笑。

    在清朝,剪了辫子是要杀头的。

    白人根本不懂这个,他们只是单纯地觉得这种羞辱非常有意思。

    林耀宗捂著后脑勺,跪在冰水里,眼神空洞。

    他没有反抗,反抗的下场就是被直接开枪打死,然后随便找个废矿坑一埋。

    在这个地方,杀一个华人,甚至都不需要向警察局报备。

    深夜,散发著恶臭的华工营地。

    几十个像破麻袋一样的汉子,挤在一顶四面漏风的帆布帐篷里。

    中间的铁锅里,煮著一点少得可怜的糙米和发臭的咸鱼。

    陈阿水的一条腿已经溃烂了。

    他靠在木头柱子上,借着微弱的煤油灯光,用一块破布死死捂著脸上的鞭伤。

    林耀宗端著一碗米汤递过去,眼睛通红。

    “阿水哥,喝口热的吧。”

    阿水推开碗,那双麻木的眼睛里,突然滚出两行浑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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