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卧底一个在黑道,一个在警方。”
他低声喃喃道。
“他们今后的每一天,都将如履薄冰。”
房玄龄颤声道:“陛下,这两个年轻人,一个想做警察,却不得不变成他最恨的人。一个明明做了贼,却要装作维护法纪。这这简直是世间最残忍的折磨!”
大明乾清宫。
朱元璋急得直跺脚。
“这他娘的!黄志诚是不是脑子有病!把那么好的一个孩子,送到贼窝里去!这不是把人往火坑里推吗!”
他怒吼道。
朱标连忙说道:“父皇,黄警司是为了破案才”
“破案破案!破案就能把人往死里整吗!”朱元璋打断了他的话,“还有那个刘建明!明明是韩琛的狗腿子,却顶着警察的帽子!这他娘的还有天理吗!”
紫宸殿。
武则天的眼中,露出了一丝复杂的神色。
“无间地狱。好一个无间地狱。”
她低声说道。
“陈永仁,你是警察,却要日日夜夜和罪犯称兄道弟。刘建明,你是罪犯,却要时时刻刻穿着警服抓自己的同伙。”
“每一天醒来,都要扮演另一个人。每一天闭眼,都要提防身边所有的人。”
“这,就是活着的地狱。”
帅府之中。
岳飞的眼眶红了。
“这两位兄弟”
他的声音哽咽了。
“陈永仁,你为了大义,甘愿赴死。刘建明,你身不由己,却也想洗白自己的过去。”
“你们谁对谁错?谁又说得清楚!”
天幕的画外音,在此刻响起,带着前所未有的沉重:
“家人们,这就是《无间道》的故事开端。一个被警校开除的优秀学警,实际上是警方安插在黑帮的卧底。一个在警局平步青云的年轻警员,实际上是黑帮打入警方的内鬼。”
“两个身份互换的男人,从此,过上了不属于自己的人生。”
“他们将在地狱里,寻找人性的出口。”
天幕的画面再次切换。
几年后。
夜,香港。
霓虹灯闪烁,车水马龙。
这是一个人口密集、财富遍地、欲望横流的都市。
在这座城市光鲜亮丽的外表之下,是深深的黑。
陈永仁已经不再是那个青涩的学警了。
他穿着一件皮夹克,头发蓄得长了一些,脸上带着几分痞气和沧桑。
他走在街头,眼神警惕地扫视著四周。
他已经成功打入了韩琛的犯罪集团。
他成了韩琛身边最信任的马仔之一。
这几年,他跟着韩琛,沾染了无数的黑色生意。
他学会了打架,学会了用刀,学会了怎样在一群凶神恶煞的人面前,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
他学会了一件事——
忘记自己是警察。
但每到深夜,当他独自一人回到那间破旧的出租屋时。
他总会从衣柜最深处,翻出那个已经被磨得褪了色的警徽。
他拿着警徽,一遍遍地擦拭。
这是他唯一的念想。
他是警察。
他不能忘记自己的身份。
可他不敢让任何人发现这个秘密。
一旦暴露,他会死无葬身之地。
他还记得黄志诚对他说过的话。
“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快十年了,老细!”
这是他在天台上,对着黄志诚声嘶力竭地吼出的话。
他忍了十年了。
他当了十年的小混混。
他最好的青春,全部浪费在了这个阴沟里。
他想回到阳光下。
他想堂堂正正地穿上那身警服。
可黄志诚只是递给他一支烟,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再忍忍。”
再忍忍。
这两个字,陈永仁听了不知道多少遍了。
他的内心,正在一点一点地崩溃。
而另一边。
刘建明的人生,则截然不同。
他穿着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他的办公室里,挂著各种奖章和奖状。
他是警队的精英。
他是所有人的榜样。
他破了很多大案,抓了很多黑帮分子。
所有人都认为,他是警队的明日之星。
但只有刘建明自己知道,他破的那些大案,都是韩琛故意让他破的。
他抓的那些黑帮分子,都是韩琛的竞争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