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那就走!”
耀文拍了拍阿栋肩膀,话音未落便一把拽开车门,利落地跳下车去。
前排司机也麻利地翻身下车,钥匙往仪表盘上一丢,转身就走,连头都没回。
“阿祥,你来掌方向盘。”阿栋说。
“得嘞!”
阿祥从后排猫腰钻过,跨过副驾座位与中间之间的空隙,一个翻腾坐进驾驶座,拧动钥匙,引擎轰然咆哮,面包车如离弦之箭,直扑油麻地徐北路。
……
晚上九点整。
徐北路街头已冷清得近乎空荡。
这儿本是烟火气最旺的地界,夜摊林立、人声鼎沸,可自打恒记内斗撕破脸,街坊们夜里连窗都不敢多开,夜市更是早早收摊关门,只剩路灯在风里晃着昏黄的光。
徐记酒楼斜对面的马路边,穿深蓝牛仔夹克的阿霆三人已在车外守了近两小时。地上烟蒂堆成小山,踩瘪的、烧尽的、半截冒烟的,散得满地狼藉——就在他们手指发僵、眼皮发沉的当口,火爆明终于推门而出。
远远一瞧,他身后簇拥着十来条汉子。
嘴上叫保镖,实则全是临时拉来的混混,横肉堆脸、眼神浮躁,不过是凑数充场面罢了,并无半分专业底子。
三兄弟没急着扑,只盯着火爆明把饭局上的几个老板一一送走。等他孤身站在街边点了支烟,三人齐刷刷掐灭手中烟头,抄起报纸裹紧的西瓜刀,闷声不响穿过马路,贴着墙根悄无声息地逼近。
那帮人早喝得七荤八素——火爆明自己脸颊通红,额角青筋直跳;两个喽啰正趴在铁栏杆上狂呕,其余人或打嗝、或傻笑、或叼着烟发愣,压根没察觉暗影里已杀来三道寒光。
直到阿祥距最近那人不过三步,才有人猛地扭头,瞳孔骤缩。
晚了。
阿祥手腕一抖,刀锋破纸而出,顺势斜劈而下——嗤啦一声,薄刃切开棉布短袖,皮肉翻卷,一道深达两指的豁口赫然绽开!
血,喷溅而出。
凄厉惨嚎炸响街头。
几乎同一瞬,阿栋与阿霆也撞入人群。
三把刀,三道影,蓄势已久,专挑醉眼朦胧的软肋下手。那群烂仔脚下虚浮、反应迟钝,被砍得东倒西歪,像割麦子似的接连栽倒。
眨眼工夫,徐记酒楼门前的沥青路面,已浸开一片黏稠腥气。
……
徐北路两侧铺面里,店主们扒着玻璃窗,手心全是汗。
只见阿祥当先突进,刀势大开大阖,吼声震得玻璃嗡嗡作响。他左劈右剁,浑身浴血也不避不让,温热的血珠甩在脸上、脖颈上,反激得他更疯更狠。整张脸糊着暗红血浆,牙关咬死,眼珠赤红,活脱脱一尊踏血而来的煞神。
混乱中心,头回真刀见血的阿霆,身子控制不住地发颤。
不是怂,是肾上腺素冲脑的本能反应。
当他一刀捅翻第一个对手,刀尖滴落的猩红映进眼底,心跳瞬间飙到耳膜发胀。之后的动作全凭肌肉记忆,挥刀毫无章法,却快得惊人。
好在对方个个醉得站不稳,刚出酒楼又被晚风一激,酒意上头,手脚绵软无力——否则就阿霆这莽撞打法,怕是刀还没抡圆,就被反手夺走捅穿喉咙。
饶是如此,后半程他也渐渐力竭:那些矮骡子见势不妙,拔腿就蹽,没人敢缠他。等眼前人影散尽,阿霆才猛地松一口气,膝盖一软差点跪地,硬撑着单膝点地,双手撑膝大口喘气。
头发湿透,乱糟糟贴在额角;脸色惨白如纸,嘴唇泛青,活像刚跑完五公里越野。
唯有那双眼——瞳孔幽黑如墨,眼白爬满血丝,眼角泛着骇人的赤光,冷得瘆人。
“阿霆,撑得住不?”
阿栋一眼瞅见阿霆不对劲,立马踹飞挡路的混混,箭步蹿到阿霆跟前,左手一把攥住他左胳膊肘。
“撑得住!”
阿霆嗓子眼发紧,话一出口像砂纸磨过铁皮,又干又涩。
瞧他没挂彩,眼神也亮堂,阿栋才把心放回肚子里。
头回见血的人,十个有八个腿软手抖。
这跟胆子大小真没关系——有人天不怕地不怕,偏偏见红就犯晕,再猛的身板也白搭,血一溅,天旋地转,站都站不稳,打?送人头还差不多。
胆小点不怕,只要不晕血,打不过还晓得蹽,撒丫子跑就是了。
连蹽都不会蹽的,那不是憨,是缺根筋。
刚才阿栋瞥见阿霆扶着膝盖大喘气,杵在原地半天不动弹,心口猛地一沉,还以为他被这满地腥气冲得直犯恶心,差点拔刀去拦人。
万幸,最糟的没来。
“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