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字,心里就自动划出一道界线——矮骡子、烂仔、混混……
米雪的迟疑,阿霆全看在眼里。
这不是她头一回对他这类人露出这种戒备神色。
早在白天冷饮店初见,他就察觉到,眼前这个姑娘,骨子里对“江湖人”带着一股本能的疏离与警惕。
可察觉是一回事,真听见她说不出话时,阿霆心里还是像被针扎了一下。
他是混字头的,是矮骡子,不假。
但他没偷没抢,不碰白粉,更没学别的社团开赌档、逼良为娼。帮人看场,就是份工;手里的钱,一分一分挣得清白。
凭什么非得拿那副眼光看他?
阿霆忽然笑了一下,有点涩,有点凉,望着米雪问:“怎么,知道我们是混字头的,现在后悔泼酒啦?”
“后悔怕你,你还敢当面泼?”
米雪捏着纸巾,唇角微抿,没应声。
沉默几秒,她又俯下身,继续替他擦脸上的血痕。
阿霆索性伸手抽走她手里的纸巾:“算了,我自己来。你赶紧回去陪老板吧,我到家就没事了,后面能走。”
“陪老板?”米雪一怔,“哪个老板?”
“你不是跟波比他们一起来夜总会的吗?不就是陪老板喝酒?”阿霆反问。
原来打从一开始,他就认定米雪是夜场里陪客的小姐。
米雪恍然大悟,忍不住笑出声来。
她弯唇一笑,眼尾微扬:“瞧见没?这就是刻在骨子里的偏见——我是个女人,又出现在夜场,你脑袋里立马就给我贴上‘陪酒小姐’的标签。”
“所以啊,”她歪头眨眨眼,“你听我说是‘混字头’的,下意识绷紧身子、往后退半步……这反应,是不是也说得通了?”
阿霆脸上一热,耳根悄悄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