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沐怎么办?
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这是事实。市中心,闹市区,持刀挟持人质,长达一个小时。张涛的脖子被划伤,血流了一地。上百人围观,视频传遍了网络。从法律条文上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可所有人都知道,他不是坏人。他是被传销囚禁了半年的受害者,是被逼到绝路后拼死一搏的年轻人。
案件材料移交到了临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办公室里,卷宗摊在桌上,熊沐的照片夹在第一页——穿着学士服,戴着学士帽,笑得很干净。旁边是他现在的照片:剃了光头,眼窝深陷,下巴尖得像刀削过一样。两张照片并排放在一起,像是两个人。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姓方,四十出头,办了十五年刑事案件,见过形形色色的被告人。她翻完卷宗,靠在椅背上,沉默了很久。
她拿起电话,拨通了科长的号码。
“熊沐的案子,我觉得需要讨论一下。”
会议室里,公诉科全体人员到齐。方检察官先介绍了案情,然后抛出了争议焦点。
第一种意见,主张提起公诉。
熊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持械挟持,在闹市区,时间长达一个小时,造成人质颈部受伤,社会影响恶劣。传销受害者的身份,可以作为酌情从轻的情节,但不能阻却犯罪的成立。如果每个受害者都可以用“我是被逼的”来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开脱,法律的底线在哪里?
第二种意见,主张不起诉。
熊沐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情节显著轻微。他是被非法拘禁了半年的受害者,身心受到严重创伤,持刀挟持是在走投无路下的自救行为,主观上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案发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人质也出具了谅解书。根据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应当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两种意见,各有道理。会议室里争论了整整一个下午,谁也没有说服谁。
方检察官合上笔记本,说了一句:“我去见见熊沐,再作决定。”
看守所的会见室里,熊沐穿着橘黄色的拘留服,被带了进来。他看到方检察官,愣了一下,然后站起来,鞠了一躬。动作很轻,腰弯得很深,额头差点碰到桌面。
方检察官示意他坐下。
“你的案子,我们正在审查。今天来找你,是想听听你自己怎么说。”
熊沐低着头,双手放在膝盖上,十指交叉,攥得很紧。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方检察官以为他不会开口了。
“我知道我犯法了。”他的声音很轻,轻到像是怕惊动什么,“我持刀挟持人,伤人了。不管有什么理由,这都是不对的。”
他抬起头,眼眶红了。
“可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我在那个屋子里被关了半年,试过跑,被打回来。试过报警,电话刚拨通就被抢走了。试过求路人,没有人理我。”
他的眼泪掉了下来,他没有擦。
“那天是我半年来第一次出门。我知道,如果这次跑不掉,我这辈子都跑不掉了。我可能会被打死,可能会被逼着去骗更多的人。”
他深吸了一口气。
“我看到那把刀的时候,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要么死在路上,要么活着回家。”
方检察官看着他,没有说话。她低下头,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认罪悔罪,主观恶性极小。
会见结束后,方检察官回到办公室,重新翻开了卷宗。她把熊沐的大学毕业证复印件抽出来,看了很久。照片上那个穿着学士服的年轻人,和看守所里那个瘦削的、沉默的、流着泪说“我想回家”的年轻人,在她脑海里重叠在一起。
她拿起电话,拨通了陆峥的号码。
“陆队,熊沐的案子,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陆峥沉默了几秒。
“方检察官,我们办理这起案子,不仅要打击违法犯罪,也要看到案件背后的真相。熊沐确实触犯了法律,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他首先是一个受害者。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被传销囚禁了半年,受尽了折磨。他的行为是绝境下的自救,主观恶性极小,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他顿了一下。
“如果对他提起公诉,留下案底,这个年轻人的一辈子就真的被传销毁了。我们希望,检察院能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方检察官没有回答。她放下电话,走到窗前,看着窗外的城市。天快黑了,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这座城市每天都有无数人经过,有些人来了,有些人走了,有些人被困住了,有些人拼了命也要逃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