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公安处的指纹比对仪是新配的,据说是全省第三台。
技术员小周把1987年伤害致死案铁管上的半枚血指纹拍了照,放大,标出十二个特征点,然后送进比对仪。
比对范围从岩台县扩展到全区——六个县,近十年采集的指纹档案,将近四千份。
机器跑了三天。
第四天早上,传真机吐出一张纸。小周拿着那张纸跑过走廊,推开了刘增辉办公室的门。
“刘局,比中了。”
刘增辉接过那张纸。传真件上印着两枚指纹的对比图:左边是铁管上的半枚血指纹,右边是档案里的一枚十指指纹卡。
十二个特征点被红笔圈出来,一一连线。
全部吻合。
档案卡的姓名栏写着三个字:万长河。性别男。出生日期1960年。籍贯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前科:1984年因盗窃被南阳市公安局收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十指指纹卡就是那时采集的。
刘增辉把传真件放在桌上,抽出一根烟点上,吸了一口。
“万长河。1984年在南阳判了一年半。1985年出现在岩台。”
祁同伟站在办公桌前,看着那张传真件。
万长河,万长河。
上辈子他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但这个人从1985年开始,像一条蛇一样在岩台县境内游窜了至少四年。
偷,抢,杀,强奸。然后消失了。
1990年下河村纵火案是不是他干的?1991年废品站盗窃案呢?1992年河口镇伤人案呢?如果都是他,他从1985年到1992年,八年间在岩台县犯下了多少起案子?
“刘局,我要去一趟南阳。”
刘增辉把烟从嘴里拿下来。“什么时候?”
“明天。”
南阳在河南西南部,从岩台过去要转两次车。
祁同伟坐了四个小时班车到地区,又坐五个小时火车到南阳,再从南阳汽车站搭班车到唐河县。
到唐河的时候是下午,他在县公安局递了介绍信。
唐河县的同行很配合,翻出了万长河的原始档案。
档案袋是牛皮纸的,边角磨破了,用线重新缝过。祁同伟解开线绳,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桌上。
判决书。十指指纹卡。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的人平头,国字脸,浓眉,眉心中间有一道竖纹。眼神直勾勾地盯着镜头,嘴唇紧抿。
祁同伟把照片翻过来。背面写着:万长河,1960年生,唐河县万营村人。
1984年因盗窃罪判刑一年六个月,1985年10月刑满释放。
1985年10月刑满释放。
祁同伟盯着那个日期。岩台县石门乡林场盗窃案发生在1985年3月。案卷里老何头看见那个右手少一截小拇指的外乡人,是1985年3月。
如果那个人是万长河——万长河1985年3月应该在监狱里服刑。
时间对不上。
他把判决书重新看了一遍。
万长河1984年8月被捕,9月判决,刑期一年六个月。如果从判决之日起算,一年六个月后是1986年3月。
但判决书下面有一行小字:“羁押期折抵刑期。1984年8月至9月羁押。实际刑期至1985年10月。”
1985年10月。还是对不上。
祁同伟把案卷放下,靠在椅背上。
窗外,唐河县公安局的院子里,一个民警在擦车,水管里的水溅在地上,在阳光里闪着光。如果万长河1985年10月才出狱,那么1985年3月出现在岩台林场的那个人,不是万长河。
但指纹是万长河的。1987年岩台县城关镇伤害致死案,铁管上的半枚血指纹,十二个特征点与万长河的指纹完全吻合。万长河至少在1987年出现在岩台。1985年林场案的那个右手少一截小拇指的人,如果不是万长河——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祁同伟把照片拿起来,仔细看。万长河的右手在照片里垂在身侧,小拇指完整,没有缺失。不是他。
他把档案收好,还给唐河县局。然后他问了一个问题:“万长河现在在哪里?”
唐河的同行翻了翻记录。“1991年又犯过一次事,斗殴伤人,判了两年。在洛阳监狱服刑,应该快出来了。”
“有没有他家庭成员的信息?”
“他有个弟弟,叫万长水。比他小三岁,也是个不消停的。1988年在南阳犯过抢劫,判了三年,后来不知道去哪儿了。”
弟弟。万长水。
祁同伟在笔记本上写下这个名字。
……
从唐河回来的当天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