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要是在这期间敢私藏一点点金沙,被搜出来,最轻的也是打断手脚,吊在矿坑门口示众。
绝大多数,都是直接拖到后山的雪窝里,一枪打死,喂了狼。
在这里,人命比草贱。
朱传安一边慢慢喝着酒,一边听着周围人的对话。
时间一点点过去,后院里传来了越来越大的喝酒划拳声,还有麻老五的大笑声,显然是喝到兴头上了。
大堂里的人换了一波又一波,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外面的风雪更大了,卷着雪沫子,拍打着酒馆的窗户,发出呜呜的声响。
就在这时,酒馆的厚棉门帘,再次被人从外面掀开了。
一股刺骨的寒风,裹挟着漫天的雪沫子,瞬间灌进了酒馆里,离门口近的几桌人,都忍不住骂了一句,缩了缩脖子。
朱传安的目光,瞬间就落在了门口那个身影上。
那是一个身材极其魁梧的男人。
男人穿着一件打了好几个补丁的黑色旧棉袄,肩膀宽阔得像座山。
他的腰杆故意弯了下去,但哪怕穿着破烂的衣服,极力遮掩自身气概,但在有心人眼里依旧掩不住身上那股久经风霜的悍然气场。
哪怕是一般人,也能感觉到,这男人,不一般。
只一眼,朱传安的眼睛瞬间亮了。
手里的酒碗,都微微顿了一下。
他那不省心的老爹——朱开山!
哪怕他穿越过来之后,只在四五岁的时候见过朱开山一面,之后就跟着文他娘在山东朱家峪生活,十几年没再见过。
可他觉醒了宿慧,前世在电视里,朱开山这张脸,他看了无数遍,早就刻在了骨子里。
更何况,父子血脉相连,那种刻在骨子里的熟悉感,是骗不了人的。
他来老金沟,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找朱开山。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居然在这酒馆里,直接遇上了!
电光火石之间,朱传安的脑子里,已经转过了无数个念头。
必须想个办法,既能跟朱开山搭上话,又不引起任何人的怀疑,还能把他安全地带走。
有了!
朱传安心里瞬间有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