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点点头:“我知道了。我会再改一版。下周一见,汤普森先生。”
门关上了。
两个人站在走廊里。深棕色的地毯似乎没那么压抑了。约翰·厄普代克的照片掛在墙上,叼著菸斗,眼神看向別处。
林恩和埃琳娜对视了一眼。
“fuck!”
林恩压著嗓子喊了出来。
埃琳娜静静地看著他:“你疯了?”
林恩说:“没有,我只是...太他妈兴奋了,所以这算是成功了一半?”
埃琳娜没接话,只是轻轻笑了一下。
一直到走进电梯,电梯门关上,铜框镜面里映出两张脸——一个穿三块钱灰色夹克的中国人和一个穿大两號西装外套的女人。
电梯从五楼开始往下降。
“不算成功了一半,我觉得只成功了30%。”埃琳娜忽然说。
“为什么?比尔·汤普森可不会轻易认可別人。”
“因为我承认我是假经纪人了。”
“所以呢?”
“他早就知道了。”埃琳娜靠在电梯壁上,“你没看到他的眼神吗?他从走进大厅那一刻就知道了。如果我继续演下去,他会让我们演到穿帮,然后礼貌地把我们扔出去。”
林恩看著镜子里的自己。鬍子两天没刮,眼底还有熬夜的红丝。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是调酒师,”埃琳娜耸耸肩,“我看得出来谁是真醉,谁在装醉。”
电梯到了一楼。门开了。大厅里前台的金髮女人抬头扫了他们一眼,又低下头去。
两人推开兰登书屋的玻璃门。
冷风扑面而来。雪还在下。比进去的时候大了。人行道上已经积了薄薄的一层,蒸汽从地铁柵格里裊裊升起,混著计程车尾气和廉价热狗的味道。
“一周。”林恩把双手插进口袋。
“一周你上哪找经纪人?”埃琳娜把西装外套的领子立起来,雪落在她棕色的头髮上。
“我不知道。”
“那你刚才在里面怎么敢打包票说一周?”
“为了显得我有气势。”林恩咧嘴一笑,“总不能真让他觉得我是个只会写食人魔的穷光蛋吧。”
埃琳娜摇了摇头。她把那件大了两號的西装外套拉紧了一点。风从公园大道那头灌过来,裹著雪和柴油味钻进衣服。
两个人並排站在出版社门口。和三十分钟之前一样的位置。
但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三十分钟之前,他们口袋里装著假名片和排练了五遍的台词。
现在,假名片被识破了,台词全用不上了,但林恩的手里多了一张便签——汤普森的直线电话。
而那份手稿,留在了五楼的胡桃木办公桌上。
“走吧。”林恩说。
“去哪?”
“先去你那间酒吧。”
“干嘛?”
“你欠我一杯金汤力。”
“明明是你欠我的。”
“那就谁先到谁请。”
两个人踩著薄雪走进曼哈顿的傍晚。身后,兰登书屋的玻璃门缓缓地在风里合上了。反射出整条公园大道的灰白色天空。
七天。
他需要在七天里,在1974年的纽约,找到一个愿意赌上职业声誉、代理一个没有出版记录,还是中国计程车司机的文学经纪人。
没有电话,没有人脉,口袋里只剩下二十几块钱。
有的是一份让史蒂芬·金站在厨房里喝完一杯威士忌才敢翻下一页的手稿,一个比尔·汤普森没有归还的故事。
林恩把手插进口袋。
左边口袋里,金的纸条已经被手汗泡得快散了。
右边口袋里,那叠“灯塔人才管理公司”的名片还剩十九张。
他把那十九张名片掏出来,在路边的垃圾桶上方停了一下。
然后又放回了口袋。
说不定以后用得上。这年头,什么都不能浪费。
雪越下越大了。
“对了,”林恩忽然问,“你说你读完之后回去检查了一下家里的门锁,真的假的?”
“假的。”
林恩侧头看著她。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你的评价。你觉得那玩意写得怎么样?”
埃琳娜没有回答。脚印在雪地里一深一浅。
过了大半个街区,林恩以为她不打算回答了。
“我没有检查门锁。”埃琳娜忽然开口了,声音很低。
她停住脚步,侧头看著林恩。
“……我检查的是窗户。“
林恩愣了一秒。然后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