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条件(4000 字)

    “第三件事。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林恩看著汤普森。

    “我的名字:lin en,和封底的作者照片,我不会改。”

    “如果你觉得几万美金的版税,就能打发我妈给我用一本翻烂了的字典起的名字,那么这桩生意可以不做。”

    “你担心美国读者不接受一个中国人写的美国故事。你说书评人会把我当猎奇噱头。我写的汉尼拔,用人的肝臟配蚕豆。开一瓶基安蒂红酒。在烛光下吃完,用亚麻餐巾擦嘴。然后去听了一场歌剧——帕格尼尼的。坐在包厢里,闭著眼睛打拍子。”

    “然后读者翻到最后一页,发现是个中国人写的。”

    “是一个不属於你们国家、不属於你们出版行业、不属於fbi的人写出来的东西。这恰恰才是最令人不安的。”

    “你书架上那排作者——”林恩扫了一眼汤普森身后的胡桃木书柜,“约翰、理察、威廉、麦可。隨便挑四个出来,三秒钟之內你能分清谁是谁?”

    汤普森没有回答。

    “但纳博科夫。”

    “这个名字你一辈子只需要听一次。”

    “他是个俄国人。在美国用英语写了《洛丽塔》。美国文学史上最危险的一本小说。没有人让他把名字改成內森·史密斯。为什么?”

    “因为当一个名字跟一本足够好的书绑在一起之后——没有人在乎这个名字是俄国的、波兰的、还是中国的。人们只会记住这个名字。”

    然后林恩的声音轻了下来。

    “汤普森先生,我来这个国家的时候什么都没有。”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食指上有一道被计程车车门夹过留下的伤疤。

    “计程车的暖气和计价器坏过。曼哈顿的公寓被人偷过。这件夹克的领子缝了三次。你眼前能看见的所有东西——”

    他抬起头。

    “几乎都是隨时可以被拿走的。”

    “但名字不行。”

    办公室里的暖气低低地响著。

    “我叫林恩。这两个字是我在美国,唯一没有被拿走的东西。”

    他把目光从汤普森脸上移开,落在桌上那叠一百二十页的打字稿上。

    “你可以压我的预付金。可以砍我的版税。可以砍我的首印数量。你开的合同里的每一行数字,都可以谈。”

    他把视线收回来。

    “但我的名字不是数字。你开不了价。”

    “你很会说话。”

    汤普森终於开口了:“纽约会说话的新人作家有一千个。你是第一个让我觉得...挺有趣的。”

    他把手稿往自己那一侧挪了两寸。

    “一周。”汤普森说。

    “一周。”林恩重复道。

    “一周之后,你带一个真的经纪人来。有代理协议,有签字,有执业登记。我不在乎这个经纪人有没有名气,刚入行的也行,但必须是真的。”

    他的目光又滑向埃琳娜。

    “克拉克女士。”

    “嗯。”

    “你今天做的事情,在行业里叫欺诈。你知道吧?”

    “我知道。”埃琳娜声音依旧沉稳。

    汤普森盯著她看了两秒。然后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但你做得挺好。你可以考虑开一家文学经纪人公司。”

    汤普森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和一支钢笔。他在纸上写了几行字,写完之后把纸折了一下,递给林恩。

    “这是我的直线电话和约见时间。一周后,同一个时间,同一间办公室。带你的经纪人来。真的经纪人。”

    他顿了顿,手指在便签上敲了一下。

    “还有一件事。”

    “什么?”

    “名字的事情。你再想想。”

    “好。”

    林恩和埃琳娜同时站起来。椅子腿在厚地毯上发出一阵闷响。

    “谢谢你没有把我们扔出去,汤普森先生。”林恩说。

    汤普森靠回椅背,叼著那根已经灭了的雪茄,抬了抬下巴,算是回应。

    两人转身往门口走。

    走到门边的时候,汤普森叫住了他们。

    “对了——”

    林恩回过头。

    汤普森坐在那张巨大的办公桌后面,纽约的雪与昏暗的光透过那扇落地窗,把他的轮廓勾出一圈暗淡的银边。

    “林恩。”

    “嗯。”

    “你刚才提到汉尼拔去听歌剧。但,帕格尼尼不写歌剧。他写小提琴隨想曲。”

    林恩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出来:“所以你已经开始帮我改稿了。”

    汤普森没有笑,他继续说:“第十页,我读到了你那句,汉尼拔闻出了史达琳身上的润肤露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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