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不不不。
排练了五遍。五遍。第一条规矩就是——绝不承认。出了任何问题都不承认。
但埃琳娜已经开口了。
“你猜得都对。我不是什么文学经纪人,我只是在曼哈顿一家连招牌都没有的酒吧打工的调酒师。我只会切柠檬和把酒混在一起。这件西装是前房客落下的。”
汤普森把雪茄的残骸从菸灰缸里拨了拨,没有打断她。
“但我有句话是真的。”
“哪句话?”
“我读完之后去检查了一下家里的门锁。”
埃琳娜不卑不亢,声音稳稳地盯著汤普森。那件大了两號的西装外套在她身上显得更大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此刻看起来不那么可笑了。
“所以你就来了?”
“所以我就来了。”
汤普森看著这两人,半晌没说话。他又拿出一根大卫·杜夫的雪茄,点上,杏仁味和奶味扑面而来。
“一个计程车司机,一个调酒师。”汤普森边说边冷笑了一下,“就这么走进了兰登书屋出版社的大楼,就这么走进了我的办公室。”
“但我知道你不会赶我们走。”埃琳娜说。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能当上首席编辑的人,应该都能看出来这是一篇好稿子。”
汤普森没有说话。他又翻了翻林恩的稿子。
吐出一口烟圈,缓缓说道:“上周,有一个人假扮成海明威的侄子来,想骗走一点版权费。保安把他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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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恩的喉咙发紧了一下。
“但是有一件事情不一样——他的手上没有稿子。”
“而你们的手上有一份稿子。一份金读完了之后,像磕多了一样,给我打了个电话讚不绝口夸你的稿子。”
汤普森拿出那瓶伏特加,往办公桌上的玻璃杯倒了一点:
“你还看出了那篇爱荷华写作工坊小说的问题,我读了三遍,没有看出来。”
他喝了一口酒,皱了一下眉毛,又把视线慢慢落回林恩:
“你是天才,我不否认。这也是我当编辑五年来,见过最好的稿子。”
“但是——”
“我可以和你签出版合同,但有三个条件。”
这句话像一颗子弹一样穿过办公室里的暖气,钉在林恩的胸口上。
“三个条件。”汤普森竖起三根手指。
“第一,我只读了十页。我承认你前十页写得非常好,我承认无论是从故事选材,还是到你的架构、节奏、修辞都无可挑剔。但我只读了十页,你明白吗?我见过太多新人。写了个惊天动地的开头,后面整个崩掉。虎头蛇尾是这个行业里最常见的病。我需要至少一个星期,把你这一百二十页从头到尾读完。”
“第二。”汤普森指了指埃琳娜,“你没有一个正式的经纪人。就算我想签你,法务部门那边的合同也过不了。出版业有出版业的规矩。这不是过家家。”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是一个中国人。”
办公室突然冷了下来。
“別误会,我没有种族歧视。但这是一个商业问题。你写了一本关於fbi探员和美国连环杀手的小说。书出版之后,封底的作者照片是一个华裔面孔,名字也是一个中国人的。书评人会怎么写?一个中国移民...哦不,中国计程车司机教美国人如何对付美国的连环杀手?《纽约时报》的书评栏会把你当成一个猎奇噱头。更现实的问题——越南战爭刚结束不到一年。你觉得这个时候,有多少美国人愿意心甘情愿地掏三块九毛五,去读一个亚洲面孔写的书?”
汤普森喝了第二口伏特加。
“我不做两周就过气的书。”
“三个条件,第一,等我一周后全部读完;第二,隨便找个有资格证经纪人过来,我跟你签合同;第三,要么把你的中文名改了,要么免谈。”
林恩盯著汤普森。
他的手指抠在膝盖上,已经印出了几道红印。
“说完了?”
“说完了。”
“好,那么我也有三件事。”
汤普森的眉毛微微抬了一下。他大概不习惯被反驳——至少不习惯被一个坐在他对面的计程车司机反驳。
林恩也竖起了三根手指。
“第一件事,我会把打字稿留在这。你有一周的时间可以慢慢读。”
“第二件事,经纪人的问题。你说得对。一周之內,我会找到一个愿意代理我的经纪人走进这扇门。如果两周之后我找不到——你把稿子扔了,我没有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