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约定
    周末正是纽约最忙的时候。曼哈顿的街上全是赶著购物和看演出的人,计程车几乎不用等客,停下来就有人拍车窗。

    林恩趁著送一个客人去唐人街的间隙,拐进了勿街旁边一条窄巷子里的复印店。店面很小,夹在一家中药铺和一家裁缝店之间,玻璃门上贴著“复印打字传真护照照片”。

    老板是个广东人,六十来岁,戴著老花镜,正在给一摞菜单打字。

    林恩把那张啤酒订货单背面的“名片”拍在柜檯上。

    “照这个排版,帮我印二十张。白底黑字。厚一点的纸。”

    老板把老花镜往鼻尖上推了推,低头看了一眼。

    “灯塔人才管理公司?”他用广东话念了一遍英文,发音离谱,但態度认真,“你是开公司的?”

    “朋友的公司。帮她印的。”

    “名片一毛钱一张,二十张两块。加急多五毛。”

    “加急。”

    老板把订货单翻过来看了看,又翻回去,用一根黄了的指甲点著上面的字:“这个电话號码確定没错?我列印过这种號码的,一听就是酒吧。”

    “没错。就是这个。”

    “你朋友的公司开在酒吧里?”

    “她喜欢在有创意的地方办公。”

    老板哼了一声,没再问,转身去排版了。

    十五分钟后,二十张名片摆在林恩面前。白底黑字,字体端正,纸张挺括。比啤酒订货单强了一百倍。林恩拿起一张,翻来覆去看了看——灯塔人才管理公司,文学经纪人,埃琳娜·克拉克。

    像那么回事。至少,像那么三十秒——三十秒够了,够递出去、够对方扫一眼、够塞进名片夹。没人会盯著一张名片研究超过三十秒的。

    他付了两块五,把名片装进夹克內袋,出了复印店。

    巷子里飘著隔壁中药铺的当归味和裁缝店熨斗的蒸汽味。一个老太太蹲在墙根择菜,身边的竹筐里堆著一把蒜苗。

    林恩站在巷口抽了半根烟。他想了想,又走回复印店。

    “老板,再帮我加一行字。”

    “什么字?”

    “名字下面加一行小字:『精品化运营,专注文学代理。』”

    “加字多五毛。”

    “行。”

    ——

    金寄回来的手稿后一百页也到了。

    林恩是在车行的铁皮棚子里拆的信。信封上的邮戳是缅因州班戈,金的字跡歪歪扭扭,地址写得东倒西歪,邮差大概费了不少劲才找到这栋楼。

    信封里除了手稿,还夹了一张纸条。金的字跡:

    “结尾那段我折了个角。你自己看。另外你能不能找台打字机敲一遍?没有出版社会看手写稿的。——s.k.”

    林恩把手稿翻到折角的那一页。

    是地下室那场戏。克拉丽丝在黑暗中开枪的段落。金在页边用铅笔画了一条竖线,从第一行拉到最后一行,旁边写了一个词:

    “慢。”

    只有一个字。

    林恩看著那个字看了很久。

    然后他把手稿摊在副驾驶座上,从口袋里掏出铅笔头,开始改。

    他没有打字机,因为他买不起。一台二手的雷明顿至少要四十块,这笔钱够他吃两周的饭。金说得对,没有出版社会认真对待一份手写稿——但那是以后的事。先把东西改对。打字的问题,走一步看一步。

    他趁著等红灯的时候改了三行。绿灯亮了,喇叭声从后面炸过来,他这才把铅笔夹进稿纸,掛挡起步。

    ——

    傍晚收工后,林恩在车行附近的公共电话亭打了两个电话。

    第一个打给酒吧。

    不是埃琳娜接的。是一个粗声粗气的男人,大概是白班的酒保,操著一口沙哑的嗓子:“什么?找谁?埃琳娜?她上夜班,八点以后来。”

    “帮我留个口信。告诉她林恩找她,周日下午三点,东村第七街和b大道路口的洗衣店门口见。让她穿上次说的那套西装。她知道的。”

    “洗衣店?穿什么衣服?你们搞什么名堂?”

    “你就帮我转达就行。”

    “行行行。”电话那头传来玻璃杯碰撞的声音,“还有別的吗?”

    “告诉她带上一个文件夹。”

    “什么文件夹?算了,我记不住了,你自己晚上打过来跟她说吧。”

    “再打一个电话就要再花上两毛五。”

    “那你就祈祷她能听懂我转述的版本吧,兄弟。”

    电话掛了。

    林恩又摸出最后一枚两毛五的硬幣。

    第二个电话打给弗里曼的《午夜惊奇》。

    响了七八声,没人接。林恩正准备掛的时候,听筒里突然传来一阵巨大的摇滚乐声,然后是麦克那个瘦瘦高高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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