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没有哪家正经公司要他,他最后去了一家马戏团。
团长给他取了个名字——杀手鱷。
听起来挺嚇人,但其实一开始只是个混口饭吃的艺名。
团长是个小胖子,大家都叫他鲍勃,鲍勃看见韦伦第一眼,眼睛就亮了。
“嚯,这都不用化妆。”他绕著韦伦转了两圈,“行了,你跟鱷鱼打,贏了给你钱。”
所谓的“表演”,就是把韦伦和一条真鱷鱼关进同一个笼子,让观眾买票看他们撕咬。
韦伦力气大,每次都贏,但贏不代表不受伤。
鱷鱼的牙齿能咬穿他的鳞片,血染红水池子,观眾在柵栏外面尖叫鼓掌。
韦伦不在乎这些,他需要钱过日子。
第一次表演结束,鲍勃拍拍他的肩膀:“干得不错,两百块。”
韦伦愣住了:“不是说好一场五百吗?”
鲍勃笑了。
“五百?那是上个月的行情。”他从兜里掏出皱巴巴的两张钞票,拍在韦伦手上,“现在市场不景气,观眾少了,成本高了,懂不懂?”
韦伦不懂,但他没说话,把钱揣进口袋。
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五百变两百,两百变一百。
鲍勃很奸猾,並且贪婪吝嗇,韦伦只能一直忍耐著。
不知道第几次表演结束后,韦伦如常又贏了。
他把鱷鱼按在水池里,等鱷鱼不动了才鬆开手。
观眾在尖叫,鲍勃在柵栏外数钱。
韦伦从水池里爬出来,走到鲍勃面前。
鲍勃说:“五十。”
韦伦诧异地看著他:“你说什么?”
鲍勃说:“我管你吃住,吃住不要钱啊?”
韦伦的喉咙动了动,鳞片下的肌肉绷紧。
“你说过……”
“我说过什么?”鲍勃打断他,往前凑了半步,伸出两根手指,戳了戳韦伦的胸口。
“你瞪我干什么?还想咬我?”鲍勃笑了,回头看了一眼还没散尽的观眾,又转回来,“你倒是咬一个给我看看,咬完你能躲到哪去?”
因为韦伦一直以来的忍耐,鲍勃一次次剥削成功,这让他认定韦伦是个懦弱的傢伙,永远不敢反抗。
“拜託,你好好想想,你这种人,你觉得你能干什么?”鲍勃仰头看著他,嘴角掛著笑,“你还有得选吗?”
“……”
“像你这样的怪胎,还能去哪呢?对吧,杀手鱷?”
鲍勃拍了拍他的胳膊,像拍一条看门狗,“行了,去吧,把水池冲冲,明天还有一场。”
但韦伦站在原地,捏著那五十块钱,没有走。
“你还挺执著。”鲍勃说,“我跟你说过,能打的多了,街上隨便找几个混混,五十块一天,比你听话。还有,你照过镜子没有?你那张脸,正常人看一眼三天吃不下饭,我让你登台,那是给你饭吃,你懂不懂?”
韦伦攥紧了拳头。
“你看,你又这副样子。”鲍勃嘆了口气,又看了看周围的人,“动不动就想动手,你好好想想,把我打死谁收留你?打死我你往哪跑?哥谭没有你这种人的容身之地,你自己不清楚?”
鲍勃说著伸出手,像之前一样,戳了戳韦伦的胸口。
“你这种人……”
鲍勃没说完。
韦伦已经咬住了他的手臂,直接將整条手臂撕了下来,扔在地上,鲜血喷涌。
鲍勃惨叫,人群四散。
鲍勃惊恐地瘫倒在地,脸色白得像纸,嘴张著,发不出声。
韦伦低头看他。
“我从来不是你口中的『这种人』。”
留下一句话,韦伦转过身,走进夜色。
那天之后,哥谭开始流传新的都市传说。
有人说在下水道住进了一个半人半鱷的怪物,眼睛在黑暗里发绿光,一口能咬断铁管。
有人说那怪物专吃落单的人,拖进水里连骨头都不剩。
警察找过他,蝙蝠侠也找过他。
后来他被关进了阿卡姆,没过多久又跑出来。
韦伦不在乎这些。
下水道很黑,很潮,有老鼠有蟑螂,但没有人逼他搓掉鳞片,没有人剋扣他的钱,没有人戳著他的胸口说“你这种人”。
他蜷缩在一根粗大的排水管里,听著头顶的雨水哗哗流过,鳞片上沾著下水道的淤泥,但他懒得洗。
有时候他会想起姑妈,想起鲍勃,想起那些戳著他胸口说话的人,他们的脸在记忆里模糊成一团,但那些话还留著,像刻在骨头上的字。
“你这种人。”
“你就是个报应的。”
“出了我的门,你往哪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