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副书记带队,县纪委老吴、县审计局老刘、县公安局老王坐在对面。陆青峰坐在主位,面前摊着笔记本。
“各位,青龙会案的最后一批在逃人员已经全部到案。但案子查到这里,还不是终点。刘建国虽然倒了,他提拔的那些人,他留下的关系网,还有没有隐藏更深的?青龙会的保护伞虽然打了,但那些在刘建国任内失职渎职、放任不管的干部,要不要追责?市纪委要求,对刘建国案、青龙会案进行纵深核查,重点排查尚未被追责的漏网分子、失职渎职干部。老吴,你汇报一下市纪委的初步筛查情况。”
老吴摘下眼镜擦了擦,翻开面前的文件夹。
“陆书记,市纪委督导组用了五天时间,对刘建国案、青龙会案、水利工程贪腐案、教育医疗工程窝案、扶贫领域腐败案、机械厂改制案等六起案件进行了逐一过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问题线索性质,初步排查出三类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对象:第一类,在刘建国案中涉案较轻、尚未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关联人员,共计十一人,包括乡镇干部、县直部门科室负责人。第二类,在刘建国任内失职渎职、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共计七人,主要是刘建国任内分管相关工作但未及时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置的领导干部。第三类,在青龙会案中涉案较轻、尚未被查处的边缘人员,共计五人,包括乡镇站所、村两委中为青龙会提供过帮助的人员。”
陆青峰问。“这些人的问题线索,核实了吗?”
老吴说。“部分核实了。市纪委会同县纪委,已经对其中十五人进行了初步谈话,掌握了相关证据。剩余八人的问题线索需要进一步核查。按照市纪委要求,所有线索必须在月底前完成初步核实,证据确凿的立即立案。”
“按程序办。”
当天下午,县纪委监委成立了四个核查组,对二十三人的问题线索进行纵深核查。第一组负责水利工程贪腐案的关联人员,第二组负责教育医疗工程窝案的关联人员,第三组负责扶贫领域腐败案的关联人员,第四组负责青龙会案和机械厂改制案的关联人员。
4月20日,周三,第一核查组从水利局带回了一份关键材料。永宁镇水利站原站长刘大勇虽然已经被处理,但在核查中又牵出了两条新线索——县水利局一名科长在刘大勇虚报工程量、套取专项资金期间,明知问题存在却多次签字通过验收。审计报告显示,该科长的签字涉及多个问题项目,直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另一名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在任职期间对永宁镇水利项目监管缺失,未按规定组织实地验收,仅凭书面材料就签字同意拨付资金。
“陆书记,证据基本查实。这名科长收受了施工方的好处,约合人民币八万元。验收报告上的签字就是铁证。分管副局长虽然没有受贿的直接证据,但履职严重不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按照党纪处分条例和相关工作规定,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同样要追究责任。”
陆青峰说。“按程序办。该留置的留置,该立案的立案。”
4月22日,周五,第二核查组在教育医疗工程窝案的深挖中有了新发现。教育局一名科长在项目招投标中为施工方提供便利,收受了好处费。卫健局一名副局长的签字出现在多份虚假验收报告上,明知工程存在偷工减料问题,仍然签字通过验收。两个人的问题线索清晰,证据收集已基本到位。
4月25日,周一,第三核查组在扶贫领域腐败案中发现了新的问题。永宁镇一名副镇长在扶贫项目申报中优亲厚友,将扶贫项目违规承包给其亲属的公司。审计报告显示,该公司获得项目资金后并未按要求实施,而是将资金挪作他用。信访局一名接访干部在收到群众关于扶贫资金被克扣的举报后,没有按程序上报,而是私下将举报信压了下来,导致了群众越级上访。
4月28日,周四,第四核查组从青龙会案的旧案中又翻出了一份重要证据——一份标注“绝密”的材料,记录着多名干部为青龙会提供过帮助,包括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违规审批等。其中三人已被处理,仍有两人尚未被追责。
老吴走进来,把厚厚一摞材料放在桌上。“陆书记,纵深核查基本结束。二十三人的问题线索全部核实完毕,其中十五人证据确凿,拟采取留置措施。另有七人问题较轻,拟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剩余一人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属实,予以了结。按照纪律审查程序,对拟采取留置措施的人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其中,科级干部由市纪委监委审批,一般干部由县纪委监委审批。”
“按程序报批。十五人,一个都不能漏。在报批材料报上去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