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这些人的基本情况、问题线索、证据材料整理好,形成完整的案卷。老吴,你亲自把关,每个案卷都要经得起推敲。另外,对问题较轻的七人,按程序启动党纪政纪处分程序。这七人虽然不需要留置,但该给的处分一个都不能少。对举报不实的那一人,按程序予以了结,并书面告知本人。”
4月29日,周五,晚上八点。市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联合行动。十五名涉案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纪委工作人员逐户送达《立案审查调查决定书》和《留置决定书》,依法告知权利义务,被留置人员签字确认。涉及的相关场所依法进行了搜查,证据材料全部封存。七名问题较轻的人员被通知到县纪委监委谈话室,工作人员送达《立案审查调查决定书》和《违纪事实材料》,被审查调查人员签字确认。
第二天一早,各家各户送饭送衣。有人沉默,有人哭泣,有人辩解,有人认罪。“陆书记,涉案人员中,有县直部门的科长,有乡镇的副镇长,有站所负责人。这些人在刘建国任内,利用职务之便,为刘建国团伙、青龙会黑恶势力提供帮助,收受好处。有的是明知故犯,有的是失职渎职。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他们都辜负了组织的信任,辜负了老百姓的期待。”
5月5日,周四。市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先后对十五名被留置人员和七名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作出了处理决定。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等相关规定,鉴于其中多人存在串供、伪造证据等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依规从重或加重处分,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名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中,三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人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一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处分决定抄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归入个人档案。”
处分文件下发后,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公开通报,点名道姓通报了十五名被留置人员和七名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违纪事实。同时,县委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纵深核查和案件查处的总体情况,播放了警示教育专题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陆书记,纵深核查虽然结束了,但警示教育工作不能停。正如警示教育大会上强调的,‘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是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重要要求,我们要用好这些案例,让全县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纵深核查结束,线索逐一过筛,漏网分子全部追责。二十三人的问题线索全部核实,十五人被留置,七人党纪政纪处分,公之于众。彻底肃清了贪腐团伙遗留的政治余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