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去做那些他自己不认为是救世主的救世主行为
    江水比想象中更冷。

    路明非往下潜了大概二十米,周围已经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只有头灯的光束切开一小片黑暗,照出那些飘浮的细小颗粒。

    它们缓缓旋转,在灯光下泛着幽幽的光,像无数只眼睛在盯着他。

    他忽然觉得有点烦。

    是真的烦。

    不是那种“啊好麻烦不想干”的烦,是那种“明明可以一巴掌拍死却要小心翼翼装孙子”的烦。

    参孙在等他。

    路明非能感觉到那双金色的眼睛,就在下方某处,一动不动,像两颗燃烧的太阳。

    那气息比刚才那条强了不止一倍,纯黑色的鳞片,二三十米的体长,二代种——放在这个世界,已经是能屠城的级别了。

    可说实话,他一点都不慌。

    他大概估算过,这个世界除了传说中的黑王,其他龙王他应该都打得过。

    不是吹牛,是那个世界真刀真枪拼出来的自信。

    烛龙那种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古龙他都见过,参孙算个啥?

    就算是白王来了,路明非觉得自己爆爆种应该也能在重伤的情况下解决掉。

    至于眼前这头?

    如果是在那个世界,一成力就够了。

    龙化状态下的一成力。

    问题是,他不能龙化。

    那玩意儿一出来,第二天他就得上卡塞尔学院的屠龙令榜首。

    到时候自己立马会从S级的身份被打成试图潜伏进人类内部的龙王,直接被剥夺人籍——虽然自己严格来讲确实不是人就对了。

    但别人不知道啊。

    到时候好不容易来的大学生活就泡汤了。

    芬格尔的呼噜声听不到了,酱油的早饭吃不到了,大天狗分身的管家服务享受不到了,守夜人论坛也刷不了了。

    他好不容易才过上这种不用操心的日子,每天就是吃吃喝喝躺平发呆,多好。

    想想就亏。

    所以为了美好的大学生活,他得想个办法。

    既能搞定参孙,又不会暴露太多。

    既不能太夸张,也不能显得太无能。

    路明非叹了口气,气泡从嘴角飘上去,消失在黑暗里。

    烦。

    真他妈烦。

    但烦归烦,他还是往下游了。

    因为路明非知道,如果他不下去,参孙会上来。

    到时候上面那些人。

    曼斯、恺撒、楚子航、诺诺、芬格尔、零——他们没有一个能挡住参孙。

    这个世界的混血种们,被龙类天然克制。

    他们冲上去就是送死,不会有第二个结果。

    所以他得去。

    他总得去。

    这不是什么伟大的想法,也不是什么救世主的情结。

    路明非只是习惯了。

    在那个世界,路明非也是这样。

    一开始只是在饿鬼道里逃命,后来救了几个小妖,后来救了几个难民,后来救的人越来越多,后来大妖找上门,后来神明低头,后来所有人都跪在他面前喊他龙君。

    但他从头到尾只想当条懒狗。

    可看着那些小妖在黑暗里发抖,他点了灯。

    看着那些难民饿得皮包骨头,他分了饭团。

    看着那些凡人跪在地上求雨,他化龙翻云。

    看着那些神明浑身是血地倒在废墟里,他冲上去挡在所有人前面。

    他没想过当什么救世主。

    只是看着那些生灵涂炭的样子,他心里难受。

    难受了,就想做点什么。

    做了,就停不下来了。

    路明非不知道的是,那些他以为理所当然的事,在那个世界的生灵眼里,是神迹,是救赎,是不可承受的恩情。

    他们跪在他面前,喊他龙君,喊他神明,喊他万妖之王。

    路明非只知道,那天登基大典上,所有人都在欢呼。

    他站在高台上,心里想的是:这衣服好重,能不能脱了?

    现在他回来了这个世界,成了卡塞尔学院的普通学生。

    他想过普通的日子,吃芬格尔的泡面,听大天狗分身的管家服务,在守夜者论坛上潜水看热闹。

    他不想再当光了。

    太累。

    但如果需要的话,路明非还是会动起身子,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生命挡在身后。

    这跟伟大无关。

    只是那个世界的习惯,像刻进骨头里的东西,改不掉。

    路明非看着那些混血种们恐惧的眼睛,就知道自己得下去。

    不是因为勇敢,是因为他太清楚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了——在那个世界,他见过太多人死在面前,他不想再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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