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往下潜了大概二十米,周围已经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只有头灯的光束切开一小片黑暗,照出那些飘浮的细小颗粒。
它们缓缓旋转,在灯光下泛着幽幽的光,像无数只眼睛在盯着他。
他忽然觉得有点烦。
是真的烦。
不是那种“啊好麻烦不想干”的烦,是那种“明明可以一巴掌拍死却要小心翼翼装孙子”的烦。
参孙在等他。
路明非能感觉到那双金色的眼睛,就在下方某处,一动不动,像两颗燃烧的太阳。
那气息比刚才那条强了不止一倍,纯黑色的鳞片,二三十米的体长,二代种——放在这个世界,已经是能屠城的级别了。
可说实话,他一点都不慌。
他大概估算过,这个世界除了传说中的黑王,其他龙王他应该都打得过。
不是吹牛,是那个世界真刀真枪拼出来的自信。
烛龙那种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古龙他都见过,参孙算个啥?
就算是白王来了,路明非觉得自己爆爆种应该也能在重伤的情况下解决掉。
至于眼前这头?
如果是在那个世界,一成力就够了。
龙化状态下的一成力。
问题是,他不能龙化。
那玩意儿一出来,第二天他就得上卡塞尔学院的屠龙令榜首。
到时候自己立马会从S级的身份被打成试图潜伏进人类内部的龙王,直接被剥夺人籍——虽然自己严格来讲确实不是人就对了。
但别人不知道啊。
到时候好不容易来的大学生活就泡汤了。
芬格尔的呼噜声听不到了,酱油的早饭吃不到了,大天狗分身的管家服务享受不到了,守夜人论坛也刷不了了。
他好不容易才过上这种不用操心的日子,每天就是吃吃喝喝躺平发呆,多好。
想想就亏。
所以为了美好的大学生活,他得想个办法。
既能搞定参孙,又不会暴露太多。
既不能太夸张,也不能显得太无能。
路明非叹了口气,气泡从嘴角飘上去,消失在黑暗里。
烦。
真他妈烦。
但烦归烦,他还是往下游了。
因为路明非知道,如果他不下去,参孙会上来。
到时候上面那些人。
曼斯、恺撒、楚子航、诺诺、芬格尔、零——他们没有一个能挡住参孙。
这个世界的混血种们,被龙类天然克制。
他们冲上去就是送死,不会有第二个结果。
所以他得去。
他总得去。
这不是什么伟大的想法,也不是什么救世主的情结。
路明非只是习惯了。
在那个世界,路明非也是这样。
一开始只是在饿鬼道里逃命,后来救了几个小妖,后来救了几个难民,后来救的人越来越多,后来大妖找上门,后来神明低头,后来所有人都跪在他面前喊他龙君。
但他从头到尾只想当条懒狗。
可看着那些小妖在黑暗里发抖,他点了灯。
看着那些难民饿得皮包骨头,他分了饭团。
看着那些凡人跪在地上求雨,他化龙翻云。
看着那些神明浑身是血地倒在废墟里,他冲上去挡在所有人前面。
他没想过当什么救世主。
只是看着那些生灵涂炭的样子,他心里难受。
难受了,就想做点什么。
做了,就停不下来了。
路明非不知道的是,那些他以为理所当然的事,在那个世界的生灵眼里,是神迹,是救赎,是不可承受的恩情。
他们跪在他面前,喊他龙君,喊他神明,喊他万妖之王。
路明非只知道,那天登基大典上,所有人都在欢呼。
他站在高台上,心里想的是:这衣服好重,能不能脱了?
现在他回来了这个世界,成了卡塞尔学院的普通学生。
他想过普通的日子,吃芬格尔的泡面,听大天狗分身的管家服务,在守夜者论坛上潜水看热闹。
他不想再当光了。
太累。
但如果需要的话,路明非还是会动起身子,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生命挡在身后。
这跟伟大无关。
只是那个世界的习惯,像刻进骨头里的东西,改不掉。
路明非看着那些混血种们恐惧的眼睛,就知道自己得下去。
不是因为勇敢,是因为他太清楚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了——在那个世界,他见过太多人死在面前,他不想再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