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它不在乎善恶,只在乎治乱
    李清照独坐在东厢的帐房里,面前摊着厚厚一摞卷宗。

    这是江宁分号近半年来所有的官司文书。有货栈占地纠纷,有木轨铺设冲突,有码头搬运争讼,林林总总二十馀件。

    东旭让她学着打理,她便真的一桩一桩翻看起来。

    起初只是例行公事。

    看契约是否合规,看证人证词是否翔实,看衙门判词是否公允。

    她自幼读过《刑统》《宋刑统》,对律法条文不算陌生,看着这些寻常商事纠纷,只觉繁琐,并无特别。

    直到翻到第三卷。

    这是一起“码头货栈侵占案”。

    原告是江宁本地的一家“顺发货栈”,状告铁门“强占其祖传码头泊位,毁其货仓,致其损失三千贯”。案卷很厚,证词、物证、勘验记录一应俱全,乍看之下,铁门确实理亏。

    可最后的判词却让李清照怔住了。

    “经查,顺发货栈所持地契系伪作,其所称祖传泊位”实属侵占官河公用之地。铁门货栈乃奉江宁府衙明文批准兴建,合规合法。故判:顺发货栈诬告反坐,赔偿铁门损失五百贯,限十日缴清。”

    她反复看了三遍。

    卷宗里明明有顺发货栈出示的“祖传地契”拓本,有邻里老者的证词,有县衙早年核发的“码头泊位赁契”。这些证据,足以证明那片泊位至少已由顺发货栈使用了三代。

    怎么到了府衙判决里,就成了“伪作”“侵占”?

    李清照蹙眉,继续往下翻。

    第四卷,“木轨车轧伤佃农案”。铁门一辆试运行的空载木轨车在城郊失控,轧伤俞家一名佃农。佃农状告铁门“驭车不慎,致人伤残”,索偿医药费及田亩损失共计二百贯。

    案卷记载清淅:有目击证人,有郎中验伤文书,有佃农田亩被毁的勘验图。

    铁门车夫也承认“当时雨后路滑,刹车不及”。

    可判决却是:“佃农私自闯入木轨试行路段,违反《江宁府道路管制敕令》。铁门车行已尽警示之责,无过错。故判:驳回原告诉求,讼费自理。”

    第五卷,第六卷,第七卷————

    李清照越看越心惊。

    二十馀件官司,无论原告是谁,证据如何,最终判决无一例外一全部偏向铁门。

    有些案子铁门明显理亏,可判词总能找到些牵强的理由,或是“证据不足”,或是“原告过错”,轻描淡写便将责任推个干净。

    有些案子,双方都有过错,可最终担责的总是对方。

    最让李清照脊背发凉的是第十二卷的一起“船料购销纠纷”

    李家漆园状告铁门“以次充好,交付船胶质量不符约定”,索偿一千五百贯。证据确凿,连铁门负责验收的管事都承认“确与样品有异”。

    可判决却是:“船胶质量虽与样品略有出入,然仍符《漕船用料通敕》之最低标准。李家漆园未能及时验货并提出异议,视为默许。故判:铁门补偿李家损失三百贯,馀款驳回。”

    略有出入?认真的么?

    李清照记得那批船胶的检验文书。

    样品含桐油七成,实货不足五成;麻丝掺了草梗;石灰未过筛,结块严重。

    这样的“船胶”,用在漕船上,怕是不出百里就要渗漏。

    这还能被判定符合最低标准?

    她合上卷宗,只觉得手心冒汗。

    李清照起身,拿起那摞卷宗,走出帐房。

    东旭正在正厅与廖掌柜议事,见她进来,两人停了话头。

    “师傅,”李清照将卷宗放在案上,声音尽量平静:“这些官司————弟子看完了。”

    东旭看了她一眼,对廖掌柜摆摆手:“你先去忙。”

    廖掌柜行礼退下。

    厅中只剩师徒二人。

    东旭执起茶壶,为李清照斟了一盏凉茶,推到她面前:“看出什么了?”

    李清照没有接茶。

    她抬眼,直视着师傅:“这些判决————都偏得太过明显。顺发货栈的地契,李家漆园的船胶,还有俞家佃农的伤。这些证据确凿,可判词总能找到理由开脱。师傅,这————不合常理。”

    东旭笑了。

    那笑里没有得意,没有狡黠,只有一种看透世事的淡然。

    他执起自己那盏茶,缓缓饮了一口,说道:“你读过《宋刑统》,读过《刑统赋》,可你知道大宋的司法,究竟是怎么运转的么?”

    李清照一怔。

    她斟酌词句,说道:“弟子略知一二。朝廷中央设大理寺掌审判,刑部掌复核,御史台也有司法之权。地方州县,则由知府、知县兼理刑狱。审、判、覆、

    核,层层节制,以防冤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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