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狼”的末路
    扑腾着翅膀,乌鸦叼着一根全新的破魔矢,落在了熟悉的窗台上。

    这一次,它没有飞进会议室里,把破魔矢扔到圆桌中间。

    它只把破魔矢放在窗台上,放在自己的脚下。

    “嘎嘎!早上好,各位该死的戴罪者们!

    真没想到啊,这么快,就已经少了一半的熟面孔,嘎嘎!

    现在,你们只剩下五个人了。

    按照规则,当总人数小于等于五的时候,必须有一人同时被投四票及以上,方可被票杀......

    所以,今天,我就不能先把破魔矢给你们了。

    嘎嘎!只有等到那个被投了四票及以上的幸运儿诞生了,我才能把这支箭施舍给你们。

    否则......你们就只能等明天的投票了。

    嘎嘎!不过,好像明天一起来,你们就只剩下三个人了,就无论如何也凑齐不了四票了哈......

    啧啧!快!快开始投票,珍惜你们与这支珍贵的破魔矢最后的接触机会吧!”

    乌鸦依旧是张扬着翅膀,用略带蛊惑性的语气,在窗台上疯疯癫癫地扑腾乱跳着。

    会议室里的五个人只因为他的到来顿了一下,却没受多大的影响。

    现在所有人都在看着郑迁,等着他对周峰的答复。

    但其实郑迁还没开口,林瑾就已经知道结果了。

    郑迁完了。

    无论他是【神】是【鬼】,他现在都完了。

    从她林大小姐在开始的时候“不经意间”带了一手节奏之后,他就已经是半只脚踏进了深渊里,现在更是完全陷了进去。

    他讲述的故事是真实的。

    至少一直留心观察的林瑾没发现什么虚假的成分,可以鉴定为九九真。

    而在这个故事里,郑迁性格中的谨慎是显而易见的。

    和她林大小姐很类似的谨慎。

    只不过他这套借刀杀人的手法太毛糙了,最后能够成功,也是被他当做“刀”使的那帮子“兄弟”太没有脑子的缘故。

    在林大小姐看来,这实在是太不谨慎了,可以改进和吐槽的点很多。

    而且整了这么一大圈,还搭进去自己的初恋,才杀了一个私生子而已,“利润率”未免也太低了。

    要是换做她林瑾来,高低也得整个“一刀双杀”之计,把那个小三也弄死,然后最多也就进局子里做一次的笔录。

    所以从这个作案手法和结果来看,郑迁不像是【神】。

    他支持的周峰,也可以用想寻找一个大哥做“前排”的“路径依赖”来解释。

    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讲,一招鲜,吃遍天。

    他这套“找大哥、用大哥再到卖大哥”的手法,有成功的前科,当然可以再用上一遍。

    诡计多端、杀一个人换一套手法,那是【神】的手段。

    但问题是......

    【神】不会让人看出自己是【神】,就像雾鬼永远也躲藏在迷雾里。

    所以郑迁在自己的故事里像不像【神】,这不重要。

    因为他说出口的,都必然是经过“选择”的【真相】。

    重要的是......

    他在自己的故事里,用的是【借刀杀人】之计!

    张泽楷的“亡语”,大家伙可都还记着呢。

    “【神】不会让自己陷于危局,祂会始终让自己处于最安全的地带,而后冷静地审视与裁决一切!”

    郑迁用自己初恋的命,让那些原本不敢杀人的恶霸,变成了手上已经沾了一条人命、不在乎再多杀一个的杀人犯,然后为他杀人,甚至是为他洗白。

    而他却始终站在幕后,处于【最安全的地带】。

    这,很符合张泽楷的“鬼神论”。

    被雾鬼的无规则杀人逻辑动摇了的“鬼神论”。

    林瑾很清楚,只要手握最后一张摇摆票的张超英不是个傻瓜,能够把逻辑捋到这里,他就知道要把票投给谁了。

    无论郑迁接下来会如何辩解。

    因为只要把逻辑捋到这里,知道“真正的郑迁”在“鬼神论”的定义范围之内,还有雾鬼一直在动摇“鬼神论”这两点,再把二者结合起来看,结果就显而易见了。

    “鬼神论”是对的。

    正因为这柄“剑”一下子扎到雾鬼的心窝子上了,“心虚”的雾鬼才会故作轻松地说着“不痛不痛”,然后用一种看似反逻辑的方式想把这柄“剑”碾碎。

    郑迁,显然就符合这个定义。

    唯一的问题是,既然是【神】,他难道就不知道坦白自己的【罪行】之后,大家会更加认定他就是雾鬼吗?

    ——嘶!事情怎么又绕回到那个“认知黑洞”里去了?

    林瑾不得不承认,如果郑迁真的是这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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