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吗?”
高小琴没说话。
她看着他的笑。
那笑很淡。
但她忽然觉得冷。
不是身上冷。
是心里冷。
像有一只手,伸进她胸腔里,攥住了她那颗跳了四十多年的心脏。
慢慢攥紧。
她想起很多事。
想起十五年前,她第一次来汉东。
那时候她才二十五岁。
在夜总会当公主。
陪酒。
陪笑。
陪那些喝醉的男人说胡话。
后来她遇见了赵瑞龙。
那时候赵公子才三十出头。
年轻。
有钱。
有势。
他说,跟我走。
她就跟他走了。
后来她遇见了丁义珍。
那时候丁市长刚当上副市长。
意气风发。
他说,山水集团,你来做。
她就做了。
后来她遇见了祁同伟。
那时候祁厅长还是缉毒英雄。
满身正气。
他说,有什么事,我帮你兜着。
她就让他兜了。
十五年。
她从夜总会公主,变成山水集团董事长。
从一无所有,变成身家过亿。
从人尽可欺,变成人人敬畏。
她以为自己赢了。
可现在,站在她面前这个男人。
这个一年前还在山水庄园“学外语”的油腻法官。
这个她从来没正眼瞧过的陈清泉。
他用那双平静的眼睛看着她。
像看一个死人。
“陈院长。”她说。
“在。”
“您刚才说,祁同伟活不长。”
她顿了顿。
“那我呢?”
陈清泉没立刻回答。
他看着她的眼睛。
看了很久。
然后他开口。
“您?”他说。
他顿了顿。
“您还有机会。”
高小琴愣了一下。
“机会?”她问。
“什么机会?”
陈清泉沉默了两秒。
“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他说。
他看着高小琴。
“祁同伟的事。”
“赵瑞龙的事。”
“丁义珍还没交代完的事。”
他顿了顿。
“说出来。”
他又顿了顿。
“法院可以从轻。”
高小琴没说话。
她站在那里。
背靠着墙。
两只手插在大衣口袋里。
她看着陈清泉。
看了很久。
然后她笑了。
不是那种“我上诉”的笑。
不是那种“您以为您赢了”的笑。
是另一种。
“陈院长。”她说。
“在。”
“您知道吗,”她说,“您这句话——”
她顿了顿。
“是我十五年里,听过最可笑的话。”
她把两只手从口袋里抽出来。
拍了拍大衣上并不存在的灰尘。
“从轻?”她重复了一遍。
她把这两个字在舌尖滚了一圈。
像品茶。
像嚼橄榄。
像在品味一个笑话。
“我高小琴,”她说,“需要从轻?”
她看着陈清泉。
“我高小琴——”
她又顿了顿。
“从来只有别人求我。”
她顿了一下。
“没有我求别人。”
陈清泉没说话。
他看着她的眼睛。
那双眼睛后面,是另一双眼睛。
一双骄傲的、从不低头的、哪怕死也要站着死的眼睛。
他忽然想起一个人。
祁同伟。
孤鹰岭屋顶上那个纵身一跃的身影。
他们是一类人。
都是那种宁可跳下去,也不会低头的人。
“高总。”陈清泉说。
“在。”
“您不要求从轻,”他说,“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