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116序幕中


    事由:

    近期,我局多次接到京州大风服装厂职工的来信来访,反映该厂在改制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股权纠纷和违规操作问题。鉴于该事件涉及人数众多(100余名职工),且矛盾已趋于激化,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特紧急上报,请领导重视。

    一、基本情况

    大风服装厂原为国有企业,2008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职工集资入股。2010年,山水集团以5000万元收购该厂51%股权,成为控股股东。现因山水集团计划拆除厂区进行房地产开发,与职工产生激烈冲突。

    职工方认为:

    1. 山水集团收购过程存在违规操作,职工股权被非法侵占;

    2. 厂区土地不应改变用途,更不应用于商业开发;

    3. 拆迁补偿严重不足,职工生计无着。

    二、矛盾焦点分析

    经我局初步了解,本案的核心矛盾在于:

    (一)土地用途是否可以变更

    根据职工反映,当年改制时,光明区政府曾向职工承诺,厂区土地用途不会改变,必须用于工业生产。

    我认为,这一承诺很可能以书面形式存在。

    建议市里责成光明区开发办(当年改制的主管单位),对2008-2010年间的所有相关档案进行全面清查,特别是与大风厂签订的各类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文件**,以核实是否存在“土地用途限制”条款。

    若该承诺确实存在,则山水集团的拆迁行为,涉嫌违反当年的改制协议,职工的诉求具有法律依据。

    (二)收购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职工还反映,山水集团收购大风厂时,并无足够的自有资金,疑似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贷款。

    我注意到,2010年前后,正值我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时期,部分企业确实存在通过关系获得违规贷款的情况。

    建议市纪委和银监部门,对山水集团在2010年前后从京州城市银行获得的贷款,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重点核查:

    1. 贷款审批流程是否合规;

    2. 抵押物评估是否真实;

    3. 贷款用途是否与实际用途一致;

    4. 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贷款审批的情况。

    若发现违规问题,不仅关系到大风厂案件的公正处理,更关系到我市金融秩序的稳定。

    三、风险评估

    目前,大风厂职工情绪极度激动,已有部分职工扬言要“以死相拼”。

    据我局掌握的情况,法院已下达强制执行令,山水集团计划于近日内组织拆迁队进行强拆。

    我判断,一旦强拆启动,极有可能引发激烈冲突,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届时,不仅会严重影响我市的社会稳定,更会给市委市政府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四、工作建议

    鉴于事态紧急,建议市里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紧急叫停强拆行动,给调查留出时间;

    2. 成立联合调查组,由市纪委牵头,市信访办、市政法委、光明区政府参与,对大风厂改制及收购过程进行全面调查;

    3. 责成光明区开发办,三日内提交2008-2010年间与大风厂相关的所有档案材料;

    4. 责成市银监部门,对京州城市银行2010年前后发放给山水集团的贷款,启动专项审计;

    5. 加强维稳工作,由市政法委协调公安、信访等部门,做好职工的安抚和疏导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五、个人意见

    作为一名基层信访工作者,我深知群众利益无小事。

    大风厂的职工,都是老实本分的下岗工人,他们用自己的血汗钱入股,只是想有个活路。

    如果他们的诉求确有依据,我们就应该为他们主持公道。

    如果他们的诉求不合理,我们也应该通过调查,给他们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

    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让矛盾激化,不能让悲剧发生。

    这不仅是对职工负责,更是对我们自己负责。

    以上报告,请领导批示。

    报告人:林牧野

    201X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