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升任邺县县令
传来梆子声。

    三更了。

    赵牧吹灭油灯,躺下时,脑海里还在回想那几团绿光。

    磷火,古代方士的伎俩。徐尘会这手,说明她确实得了父亲真传。

    一个懂化学的复仇者……

    “有意思。”

    他闭上眼。

    明天,先从乐虎的案子开始。

    ---

    翌日清晨,县衙正堂。

    乐虎被押上来时,还昂着头。这是个三十多岁的壮汉,满脸横肉,手上戴着木枷。

    “跪下!”狱卒喝道。

    乐虎不跪,斜眼看堂上的赵牧:“你就是新来的县令?我告诉你,我叔父是乐乘,大夫爵!按秦律,大夫爵亲属可免跪拜!”

    堂下一片寂静。

    周昌站在旁边,手心冒汗。

    赵牧放下竹简,抬头看了乐虎一眼。

    只一眼。

    乐虎忽然觉得后背发凉——那眼神,不像他见过的任何官吏。没有愤怒,没有威慑,就是平静的,像看一块石头。

    “秦律确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之说。”赵牧缓缓开口,“但那是周礼。秦法自商君变法起,便是一法度、衡石、丈尺。爵位可减刑,不可免罪。更何况——”

    他顿了顿,“你只是乐乘的远房侄子,连‘亲属’都算不上。跪下。”

    最后两个字,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压迫。

    乐虎腿一软,扑通跪倒。

    堂下诸吏交换眼神,心里都多了几分掂量。

    “乐虎,三个月前,你因争水渠打死农人刘二,可认罪?”

    “不认!”乐虎梗着脖子,“是刘二先动手,我那是自卫!”

    “自卫?”赵牧拿起验尸记录,“刘二头顶遭受重击,颅骨碎裂。你说他先动手,他用什么打的你?”

    “他、他用锄头!”

    “锄头?”赵牧看向周昌,“周县丞,案发现场可有锄头?”

    周昌忙道:“回县令,现场只有一根木棍,据说是乐虎所用。刘二的锄头在十步外,没有血迹。”

    “那就是了。”赵牧看向乐虎,“刘二用锄头,却在十步外。你用木棍,却打碎了他脑袋。这叫自卫?”

    乐虎语塞。

    “人证有三:邻村王老汉、李寡妇、还有你家的长工。”赵牧继续道,“三人都说,是你先动手,刘二逃跑时,你追上去从背后一棍——”

    “他们胡说!”乐虎急道,“王老汉跟我家有仇,李寡妇是刘二相好,长工是被逼作证!”

    “被谁逼?”

    “被……被……”乐虎说不下去了。

    赵牧敲了敲惊堂木:“乐虎,本官给你两个选择。其一,老实认罪,按秦律,斗殴致死,可判斩,但因刘二先有挑衅,或可减为黥面、徒刑。其二,你坚持不认,本官就重查此案——但若查出你撒谎,罪加一等。”

    乐虎脸色变幻。

    堂下,一个乐家派来的管事拼命使眼色。

    最终,乐虎低下头:“我……我认。是我失手打死了刘二,但确实是他先骂我家人,还拿锄头要砍我……”

    “签字画押。”赵牧示意书吏递上供状。

    乐虎按了手印。

    赵牧当堂宣判:“乐虎斗殴致死,本应斩刑。但事出有因,刘二有过错在先。故减刑:黥面,发往长城戍边三年,即刻押送。”

    乐虎瘫倒在地。

    乐家管事急了:“县令!这判得太重了!我家主人……”

    “你家主人若有异议,可依秦律上诉。”赵牧打断他,“退堂。”

    狱卒将乐虎拖走。

    堂下百姓嗡嗡议论。有人叫好,有人摇头。

    周昌走到赵牧身边,低声道:“县令,乐家恐怕不会善罢甘休。”

    “我知道。”赵牧起身,“但律法就是律法。周县丞,下午审下一个——猎户‘山猫’的案子。”

    “是。”

    赵牧走下堂,百姓自动让开一条路。

    他走到县衙门口,抬头看了眼天色。

    秋阳高照。

    远处,乐家的马车匆匆离去。

    他知道,乐乘很快就会找上门。

    但在这之前——

    “周县丞,”他回头,“徐衍的卷宗,帮我找出来。三年前的旧案,我要看。”

    周昌一愣:“县令,那案子已经结了……”

    “结案卷宗,我也要看。”赵牧语气平静,“这是命令。”

    “……是。”

    周昌匆匆去了。

    赵牧站在阳光下,眯起眼。

    鬼火,磷粉,复仇的女儿,冤死的方士。

    还有邺县这潭深不见底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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