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现在离开,凶手可能会在这段时间里逃走。
或者更糟,凶手可能正在某个房间里销毁证据、清理痕迹,等她带着人回来的时候这里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她可能永远也见不到这个能在警局大厅里搞出人体艺术展的家伙。
斯达抿了抿嘴唇。
她不是想跟凶手打架。
她只是——好奇。
纯粹的好奇。
这样一个凶手,做事的逻辑是什么?
为什么是干尸?
为什么是糊状物?
这些选择背后有没有意义,还是纯粹随机?
如果她能在警方到达之前先做一点初步调查,说不定能找到关键线索,帮警方缩小搜查范围。
这是公民责任,不是吗?
斯达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合理化解释,然后心安理得地蹲在了掩体后面。
接下来的五分钟里,斯达思考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
如何确保外界能够及时介入?
这个问题的缘起很简单:毕竟她虽然自信,但基本的理智还是有的。
她是侦探,不是战斗人员,所以面对潜在的危险人物时最正确的做法是呼叫支援。
但她又不想亲自跑去市政广场报警,因为那会错过第一手调查的机会。
所以最理想的方案是,有路人经过,发现异常,然后帮忙去报警。
但问题是,从外面看,河畔区分局在凌晨两点只是一栋破旧的建筑。
门虽然坏了,但从街上望过来根本看不清楚。
石柱的裂纹在大白天都未必有人注意,更别说晚上了。
路过的人最多觉得这家警局维护得不太好,绝不会想到里面正在进行一出血肉横飞的艺术展。
所以需要提示。
需要一个无法忽视的提示,让任何经过门口的人第一时间意识到这里出事了。
斯达思考了五分钟。
在大厅里,在血腥味中,在一堆人体零件旁边,她蹲在椅子后面,认真严谨地,逐一排除各种方案。
在门口墙上写字(没有笔)、点燃什么东西制造烟雾(可能把整栋楼烧了)、把煤油灯放在门口地面形成光信号(亮度不够)、大声喊救命(会暴露自己位置)。
全部否决。
然后她想到了。
斯达的眼睛亮了起来。
她可以——
把一个死者拖到门口!
这个想法的逻辑链条是这样的:路人经过时看到警局门口躺着人,会凑近查看,凑近后发现这个人浑身是血,会惊慌失措,惊慌失措后会去报警。
整个链条每一个环节都严丝合缝,没有漏洞,堪称她今年最得意的推理成果!
至于这样算不算不尊重死者,斯达飞快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这个道德问题,得出的结论是:在满地都是糊状人体组织的大厅里,已经不存在“保护现场”这回事了。
把一个人从地板A点拖到地板B点,对证据链的破坏远不如墙上那个能把二楼走廊一起打穿的洞。
所以没问题。
实用主义至上。
逻辑自洽。
可以执行。
斯达的嘴角终于没忍住,微微翘了起来。
那是一个对自己智商感到满意的微小弧度,虽然被手压回去过一次,但这次她没有再掩饰。
反正没人看见。
她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以一种在屠宰场里显得过于从容的姿态走向距离最近的昏睡者。
那是一个穿着灰色夹克的中年男人,靠在墙边歪着身子,头歪向一侧,双手松垮垮地搭在肚子上。
如果不是脸上脖子上都沾着溅射状血迹,看起来就像喝醉了被人放倒在墙角。
斯达蹲下来探了一下他的鼻息,有气,均匀且稳定,不像受了致命伤的样子。
“啧,什么鬼。”
斯达有点遗憾的低声嘟囔。
她翻了一下这个人的眼皮,瞳孔对光有反应。
又摸了一下脉搏,跳动有力且规律。
身上没有明显外伤,衣服虽然沾了血但布料完好没有撕裂痕迹。
这个人的状态不像被袭击了,更像是吃了一片效果特别好的安眠药之后直接软在地上。
可能是通过空气扩散的,也可能是投放到了警局的饮用水里。
这解释了为什么大厅里有的人变成了干尸有的人却毫发无损,麻醉只对部分人起效,或者说那些干尸是在麻醉效果上来之前就被袭击了的。
看来这帮人专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