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还阳光明媚,第二天,就飘起了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
细碎的雪花,从灰蒙蒙的天空中,无声地飘落。
很快,就把整个城市,都染成了一片苍茫的白色。
秦风不喜欢冬天。
尤其是纽约的冬天。
那种湿冷的,能钻进骨头缝里的感觉,总让他想起,前世猝死在录音室里的,那个寒冷的凌晨。
他裹着一件厚厚的大衣,站在公寓的窗前,看着窗外,那个被大雪覆盖的,寂静的世界。
手机响了。
是吉米打来的。
电话那头,背景音非常嘈杂,能听到音乐声,和很多人说话的声音。
“小子!在哪儿呢?”吉米的声音,听起来很兴奋,“我在比弗利山庄的豪宅里,办了个派对!格莱美那帮老家伙,还有好莱坞的几个大导演,全都被我请来了!你现在买张机票,飞过来!我让我的私人飞机,去机场接你!今天,我让你看看,什么叫他妈的好莱坞之王!”
吉米正在用他最擅长的方式,庆祝他的胜利。
他用一场声势浩大的派对,向整个行业,宣告着自己的强势回归。
也向那些曾经看不起Ghost的,保守派评委们,展示着,谁,才是这个时代,真正的权力中心。
秦风能想象到,那个派对上,会是怎样一番,纸醉金迷的景象。
香槟,雪茄,超级名模,电影巨星……
所有人都想来,跟这个行业的“新神”,套套近乎。
但秦风,对此,毫无兴趣。
“不去了,纽约下雪了。”他淡淡地拒绝了。
“下雪?下雪算个屁!”吉米在那头骂道,“我他妈给你包一架飞机,把纽约的雪,都给你运过来!快点!所有人都等着见你呢!这是你应得的荣耀!”
“吉米,”秦风的声音,依旧平静,“那是你的荣耀,不是我的。你替我享受就行了。”
说完,不等吉米再说什么,他就挂了电话。
他知道,吉米需要这样的场合,去巩固他的地位,去建立他的关系网。
但他,不需要。
他转过身,走进厨房,从橱柜里,翻出了一包泡面。
这是他最后的存货了。
他烧上水,打了两个鸡蛋,甚至还奢侈地,从冰箱里,找出了一根快要过期的火腿肠,切成了片。
很快,一碗热气腾腾的,香气四溢的泡面,就出锅了。
他没有开灯。
只是把公寓里,那台他从二手市场淘来的,老式黑胶唱机,打了开来。
唱针落下,一阵轻微的,炒豆子一样的杂音过后。
一阵悠扬的,大提琴的声音,缓缓地,在安静的房间里,流淌开来。
是巴赫的《无伴奏大提琴组曲》。
演奏者,是马友友。
那张黑胶,已经很老了,封套都有些泛黄。
是他花了两美元,从一个跳蚤市场的地摊上,买回来的。
秦风端着那碗泡面,盘腿坐在地毯上。
一边吃,一边听。
窗外,是漫天飞舞的大雪,和被霓虹灯映成橙红色的夜空。
屋里,是温暖的灯光,醇厚的琴声,和泡面升腾起来的,温暖的雾气。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与整个世界,都隔绝了开来。
没有格莱美,没有LVMH,没有那几千万的合同,也没有网络上那些铺天盖地的,关于他的讨论。
只有他,和音乐。
这才是他最享受,也最熟悉的状态。
在前世,他也曾有过无数个,这样的夜晚。
在完成了某个天王巨星的,上亿制作成本的专辑后。
他会一个人,回到自己那个空旷的,只有乐器和唱片的家里。
然后,给自己煮一碗面,放一张自己喜欢的,最冷门的唱片。
那一刻,他才能从那个被资本和名利包裹的,金字塔尖,重新回到,一个纯粹的,爱音乐的,普通人的身份。
这种抽离感,对他来说,至关重要。
它像一个锚,能让他在名利场那片波涛汹涌的大海里,不至于迷失方向。
让他永远记住,他做这一切的,最初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他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名,更不是为了,成为什么“王”。
他只是,单纯地,想把自己脑子里那些,他认为好的音乐,做出来,让更多的人听到。
就这么简单。
一碗面吃完,身体也暖和了起来。
秦风把碗洗干净,然后,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很厚的书。
《中世纪欧洲艺术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