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长林肯平稳地行驶在比弗利山庄蜿蜒的公路上,车窗外,城市的灯火像打翻的珠宝盒,璀璨得有些不真实。
汤姆还沉浸在刚才派对的震撼里,那身骚包的粉色西装被他扯得歪七扭八,领结早就不知道飞哪儿去了。
“老大,那个叫瑞恩的家伙,后来脸都绿了。”汤姆灌了一大口冰水,兴奋得手舞足蹈,“你那口哨吹得,我到现在脑子里还在‘嘘嘘嘘’地响!太特么洗脑了!那是什么歌?咱们专辑里的?”
秦风靠在柔软的真皮座椅里,闭着眼睛,手指在膝盖上无意识地敲击着。
派对上的交锋,对他来说不过是饭后甜点。但和瑞恩·泰德的对话,却像一颗石子,在他脑海里激起了一圈圈涟漪。
瑞恩代表了这个时代最顶尖的“旋律派”。他们信奉的是用优美的和声和动人的旋律去构建一首歌的灵魂。而黑眼豆豆的Will.i.a则代表了新兴的“节奏派”,他们用最炸裂的鼓点和最骚包的音色来驱动听众的身体。
两派就像华山的气宗和剑宗,互相看不上,却又都在各自的领域做到了极致。
但秦风知道,真正的未来,不属于任何一派。
未来属于……融合。
把最优美的旋律,嫁接在最野性的节奏上。让一首歌既能让你在深夜里感动流泪,也能让你的身体在舞池里疯狂摇摆。
就像那首《ting Stars》。
“那首歌不适合这张专辑。”秦风缓缓睁开眼,眸子里没有一丝醉意,清醒得可怕,“它的气质太轻快了,像夏天的汽水。我们这张专辑,底色是黑的。”
“啊?那太可惜了!”汤姆一脸肉痛,“那口哨放出去,绝对是冠军单曲啊!”
“冠军单曲有很多种。”秦风转头看向窗外飞速倒退的灯火,洛杉矶的繁华在他眼中不过是一帧帧流动的光影,“我要的,不是一首让你抖腿的歌。我要的,是一首能让你一边流泪一边挥拳头的歌。”
他需要一首流行摇滚。
一首有着民谣一样质朴的歌词,却用电子舞曲的逻辑去驱动的怪胎。
车子回到了位于日落大道的录音室。
这里是Interscope为秦风专门准备的另一个据点,比伦敦那个发霉的“红砖”录音室豪华了一百倍,但秦风还是更怀念那股子霉味,至少真实。
“老大,这么晚了还干活?”汤姆打了个哈欠,“不睡会儿倒时差吗?你都快四十八小时没合眼了。”
“睡不着。”秦-风脱掉西装外套,随手扔在沙发上,只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脑子里有东西,不把它掏出来,今晚谁都别想睡。”
他解开袖口的扣子,露出线条分明的小臂,径直走进了主录音棚。
那群被他从洛杉矶“垃圾堆”里刨出来的乐手们,此刻正东倒西歪地躺在沙发上打盹。修鼓的马特抱着个枕头,睡得口水都流出来了。
“都起来。”
秦风的声音不大,却像一道冷水泼进了房间。
所有人一个激灵,睡意全无。
“老大?又有新活儿了?”用硬币弹吉他的马克揉着眼睛坐起来。
秦风没有回答。他走到录音棚最中央,那里空荡荡的,只有一根立式麦克风。
他看了一眼脚下的木质地板,用皮鞋尖敲了敲,似乎在测试它的音色。
“汤姆,把麦克风的指向性调成全指向,然后把它的位置放到最低,对准地面。”秦风的声音通过对讲机传到控制室。
控制室里的录音师雷蒙德愣了一下:“对准地面?秦,你要录耗子打架吗?”
“照我说的做。”秦风的语气不容置疑。
雷蒙德撇撇嘴,嘟囔着“又开始发疯了”,但还是让助理调整了麦克风。
录音棚里,所有人都一脸懵逼地看着秦风。不知道这位爷又想玩什么花样。
秦风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寻找某种感觉。
几秒钟后。
他抬起了右脚。
然后,重重地踩了下去。
“咚!”
一声沉闷、有力、带着木质共鸣的踩地声,通过顶级音箱,在控制室里轰然炸响!
紧接着。
“咚!咚!咚!咚!”
秦风开始用一种极具驱动感的节奏,持续不断地踩着地板。
那不是乱踩。
那是一个四四拍的节奏,重音精准地落在每一拍的正中间,像一颗永不停歇的心脏,带着一种往前猛冲的劲头。
“这是……”控制室里的雷蒙德瞳孔一缩。
这不就是最简单、最原始的Four-on-the-floor节奏吗?迪斯科和House音乐的根基!但他用脚踩出来,声音里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