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直到林宇拐过村口那棵老榆树,两人仍没把那句压着的话吐出来。
“走,赶紧送熊胆救人!”
胡八一收回视线,一把拽住王凯旋胳膊,拔腿就往岗岗营子方向蹽。
他们脚步不停,等赶回岗岗营子时,天幕早已沉得透黑。
林宇平安归来,一直守在家门口张望的张艳,心口那块石头总算“咚”一声落了地。
她二话不说,上前便仔仔细细把他从头到脚摸了一遍,指尖确认他毫发无伤,才忽然想起什么,抬眼问道:
“对了,你那两位朋友呢?”
“早回岗岗营子了。”
林宇笑着晃了晃手,四只油润厚实的大熊掌赫然递到她眼前——
“熊、熊掌?!”
张艳早知此行目标是猎熊,也明白林宇若空手而归,绝不会轻易折返。
可真见那四只毛色锃亮、掌纹粗粝的熊掌横在眼前,她还是怔了一下,眼底泛起一层微光。
“媳妇儿,馋不馋?这可是顶配的硬菜!”
林宇话音刚落,张艳眸子一亮,喉头轻轻一滚,悄悄咽了口唾沫。
飞龙肉她尝过,鲜是真鲜,比寻常山鸡野兔高出一截;
可跟林宇带回来的异兽肉比,也就图个新鲜劲儿。
至于熊掌——传说里的东西,听过千遍,今儿才算真真切切攥在手里。
甭管是张艳,还是林宇本人,还真没嚼过这熊掌,到底是个啥滋味!
“哈哈哈……媳妇儿你站边上瞧好喽,今儿让你尝尝你家男人的手艺!”
“媳妇儿,快去烧壶滚水!”
瞅见张艳那两眼发亮的模样,林宇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就开干。
忙活了将近两个钟头,四只熊掌才彻底拾掇利索。
林宇还特意熬了一副温补药汁,挑出一只最肥厚的,上锅慢蒸。
熬到晚上快十点,那只熊掌在锅里足足焖足了几个钟头,终于掀盖出锅。
锅盖一揭,白雾腾地涌出,一股混着草木清气的醇厚肉香,立刻钻进鼻腔,勾得人喉头直动。
咕噜——
那香味刚扑上来,张艳下意识就咽了口口水。
就连林宇自己,也忍不住舌尖一颤,嘴里泛起一阵鲜甜回甘。
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笑了出来。
林宇没啰嗦,端起砂锅往桌上一放,夹起一块颤巍巍、油亮亮的熊掌肉,直接送进张艳碗里:
“来,媳妇儿,趁热尝尝——看看你家男人这火候,够不够地道!”
张艳也没推让,筷子一挑,送入口中。
肉刚触到舌尖,一股浓烈又绵长的奇香,霎时间在嘴里炸开,层层叠叠,直冲天灵盖。
好几息过去,她才恋恋不舍地把那口肉缓缓咽下,眼睛都眯成月牙:“香!”
除了“香”,她一时真想不出别的词来形容这滋味——太霸道,太上头!
“怪不得老辈人说,熊掌是山珍里的顶流……”
“再配上你这神乎其技的炖功,药材配得恰到好处,我连舌都都想吞下去!”
“反正就一个字——绝!”
看张艳吃得脸颊泛红、眉梢带笑,林宇嘴角也跟着往上扬。
一只熊掌七八斤沉,愣是被俩人吃得连渣都没剩!
“哎呀……真舒坦!”
收拾妥当,张艳软软靠进林宇怀里,脸上浮起一层蜜糖似的满足。
林宇低头看着怀中这张恬静的脸,只觉心口暖烘烘的。他手臂一收,把她搂得更紧些,低声道:“往后啊,咱的日子只会一天比一天甜。”
温存片刻,他轻轻拍了拍她后背:“夜深了,洗洗睡吧。”
眨眼工夫,林宇从山里回到靠山屯,已过去好几天。
农忙最紧那阵子虽过去了,他仍隔三差五去地里搭把手。
胡八一和王凯旋一走,日子又恢复了从前的安稳。
可岗岗营子那边却不太平——胡八一带回的那枚熊胆,成了救命引子。
配上十几味名贵药材,硬是把昏睡多日的画眉,从鬼门关前拽了回来。
人是醒了,可身子骨反倒比从前更虚了。
原先就是个弱柳扶风的病美人,如今脸色泛青、指尖冰凉,连说话都带着气音。
胡八一和王凯旋非但没松口气,心里反而像压了块石头,越来越沉。
“老胡,画眉是睁眼了,可我咋瞅咋觉得,她随时都能再倒回去……”
王凯旋这话一出口,胡八一眉头立刻拧成疙瘩。
确实如此——人醒了,魂儿却像飘在半空,没一点实劲儿。
越看越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