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伸手,在两人肩头各自一按:“线索有了,熊窝就不远了。”
李叔却面色一肃,目光扫过三人:“接下来,打起十二分精神。”
“咱们要对付的,是山里真正的王——不是窜林子的野鸡,也不是钻草丛的兔子。”
他话音未落,右手已悄然攥紧了那杆老式猎枪,指节泛白。
见状,林宇二话不说,“咔嚓”一声,三把大盖已稳稳端在臂弯,枪口微抬。
一行人敛息屏气,踩着李叔几十年踩出来的老路,一寸寸向那庞然巨物逼近。
近三个小时的潜行追踪后,目标终于现身。
“吼——!”
吼声未至,腥风先到。
一只直立而起、肩高逾两米的棕熊,如铁塔般撞破树影,轰然扑来!
数十米外,那团狂奔的褐色巨影,活像一辆失控的坦克,裹着震地的轰鸣直碾过来。
李叔脸色骤变,不等它冲近,抬手就是一枪!
砰!砰!砰!
枪声炸裂,林宇与胡八一三人几乎同时扣动扳机。
几发子弹咬进熊身,令它身形一顿,可那停顿不过眨眼之间——
下一秒,它仰天咆哮,双目赤红,冲锋之势反而更疯、更快、更悍!
李叔眼角一跳,瞳孔骤然紧缩,脱口嘶吼:“撤——!”
李叔喉头一紧,惊叫刚出口,人已如离弦之箭般收枪旋身,疾步斜掠向侧方灌木丛。
“快撤——”
他身影刚动,林宇瞳孔骤缩,目光如电扫向远处,仿佛瞬间穿透了林间的薄雾。
只一个眨眼的工夫,他抬手低喝一声,动作干脆利落,转身便朝着同一方向猛冲出去,连半秒迟疑都没有。
定睛再看,那头壮如战车的棕熊身后,竟翻涌着一片黑压压的活物!
马蜂!
成千上万只马蜂裹着嗡鸣扑来,翅影遮天,声势骇人!
这头熊压根没察觉林宇几人,它是在亡命狂奔——被整群马蜂死死咬住,追得四爪腾空、龇牙嘶吼!
单只马蜂,不过针尖之扰;可一旦聚成洪流,别说一头熊,十头也得当场溃散,只剩逃命的份!
林宇见状,毫不犹豫拔腿就闪,毫无恋战之意。
胡八一和王凯旋被李叔与林宇两声厉喝惊醒,脑子还没全转过来,双腿已本能迈开,撒丫子蹽得比兔子还快。
四条人影在林间左突右闪,一口气奔出老远,直到耳中嗡鸣渐弱、身后再无异响,才猛地刹住脚步,扶树大喘。
呼……呼……呼……
饶是林宇体魄过人,此刻额角也沁出豆大汗珠,胸口起伏剧烈,脸上掠过一丝劫后余生的余悸。
李叔、胡八一、王凯旋三人更是腿脚发软,“噗通”一声全瘫坐在地,连撑起身子的力气都没了。
缓了好一阵,王凯旋才抖着手抹了把脸,声音还在发颤:“刚才……那玩意儿到底是什么邪门东西?!”
话音未落,胡八一已抢着开口,语速又急又沉:
“马蜂——绝对是马蜂!我敢断定!”
“少说七八千只,密得连光都透不过去……”
话虽斩钉截铁,他眼底却悄然浮起一抹未散的惊悸。
幸亏李叔眼尖、林宇反应快,若晚喊半秒,胡八一和王凯旋怕是要当场被蜇成蜂窝!
哪怕侥幸脱身,两人裸露的脖颈、手背、耳垂上,仍鼓着七八个核桃大的红肿包,又热又胀,火辣辣地疼。
“嘶……这马蜂毒得真他娘狠!”
“还有那熊也是作死,招谁不好,偏去撩这群活阎王……”
王凯旋边揉胳膊边倒抽冷气,龇牙咧嘴地嘟囔。
“来,擦点这个——”
林宇瞥见两人狼狈样,嘴角微扬,顺手解下腰间水壶,手腕一抖,稳稳抛向胡八一。
嘶……嘶……嘶……
虎骨酒刚抹上,两人齐齐倒吸凉气,疼得直缩脖子。
待一口烈酒咽下肚,一股滚烫药劲直冲四肢百骸,那些红肿疙瘩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瘪了下去,灼痒也淡了几分。
水壶递回林宇手中,他又顺势塞进李叔手里:“李叔,您也润润。”
借着虎骨酒的温补之力,四人又歇了十来分钟,才陆续站起身,筋骨重新有了力气。
“走,先找熊!”
李叔拍拍裤腿站直,话音未落已迈步向前。
林宇三人点头应下,谁也没多问一句。
山林诡谲,瞬息万变。好不容易盯上正主,那熊身上还带着他们打的弹孔,血迹未干——拖得越久,越可能被豹子叼走、被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