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方才那一口入喉,他分明感到气机微震、筋络轻鸣——这母树茶,竟是撬动暗劲关隘的一把钥匙!
如此紧要之物,他哪敢轻易分人?倒不是吝啬,而是盘算着:手头这点存货,够不够自己一鼓作气闯过去?
念头一闪,他没绕弯子,迎着张艳的目光坦然道:
“媳妇儿,不瞒你,我刚喝出来——这母树茶,真能助我破境!”
话音未落,张艳已笑着摆手:“既然对你有用,那就全留着!”
“我本就不爱喝茶……”
“就是今儿这一泡,格外顺口,喝着舒服。”
没错,她惦记的,从来不是什么灵根仙芽,不过是林宇亲手沏出的那一口温润甘冽。
茶好不好,于她而言,只在舌尖上那一瞬的熨帖。
既知此茶是林宇突破的凭仗,她连半分犹豫都没有,转眼便把心思收得干干净净。
“我家媳妇儿,真是通透!”
林宇心头一热,顺手从柜子里取出一罐茶叶,递了过去:
“这是子树新采的,虽比不得母树老桩,但也差不了几分火候。”
“你若喜欢这滋味,先尝尝这个,看合不合口味?”
张艳这次没推辞,伸手接得利落干脆。
往后几天,她每次捧书前,必先烧水、烫盏、沏一杯。
不知不觉间,那个从前嫌茶苦、碰都不愿碰的张艳,竟也爱上了那缕清气入喉、余韵悠长的滋味。
子树茶确难比母树——香气稍薄,回甘略浅,汤色也少一分沉厚。
可放在市面上,仍是碾压寻常货色的上品,入口柔滑,咽下生津,喝过便忘不掉。
没了棒梗那只翻脸不认人的白眼狼搅局,靠山屯的日子,终于重归安稳踏实。
日子一天天淌过去。
地里忙活时,林宇从不耍滑偷懒。
哪怕刻意压着劲儿,不抢风头、不显锋芒,可锄头挥得稳、担子挑得远、犁沟拉得直——活一干完,旁人还在擦汗喘气,他早已收拾利索,袖口都未沾泥。
闲下来时,他常与张艳对坐小院:她捧一本医书细读,他则扎开马步,一遍遍捶打大力牛魔拳,筋骨噼啪作响;
歇息片刻,便闭目凝神,把那些啃过的药典、武谱、杂记,在脑海里拆解、糅合、沉淀——
一页页纸上的字,渐渐化成血脉里的力,骨子里的识。
韩春明和阎解旷也常登门讨教古董字画的门道。
林宇点拨起来毫不藏私:韩春明悟性高,听一句便通三处,如今鉴玉断瓷、辨墨识印,眼力已非昔日可比;
阎解旷虽不如他灵透,但胜在肯记、肯问、肯反复琢磨。林宇偶尔随口一句提点,他回去便能咂摸半宿,基础越夯越实。
若能咬牙坚持这几年,未必能成林宇左膀右臂,但独当一面、撑起一方买卖,绝非空谈!
每次两人来,林宇必让张艳备上野兔野鸡,炖得浓香扑鼻;再拎出几坛虎骨酒,热乎乎斟满三碗。
原先还面黄肌瘦、肩胛骨都硌瘦的两个青年,如今面色红润,胳膊粗了一圈,走路都带风。
经过这段日子在田埂垄沟间的摸爬滚打,他们筋骨愈发结实硬朗,再不见半点书生气的单薄劲儿。
这天傍晚,韩春明和阎解旷刚踏进院门,天边晚霞已悄然褪成灰蓝。
两人还没来得及起身道别,林宇就朝张艳扬了扬下巴,她立刻转身进了厨房,转眼便端出一桌热气腾腾的硬菜。
熏得焦香的野猪肉、油亮喷香的烤山鸡、酥烂入味的红烧野兔……光是那股子山野浓香,就惹得韩春明二人喉结微动,悄悄吞了口唾沫。
林宇顺手解下腰间那只磨得发亮的旧水壶,拔开塞子——一股浓烈醇厚的药香顿时漫开。
他笑着招呼两人落座,大掌刚抬到半空,准备喊一声“开饭”,动作却骤然一顿。
他眉峰一拧,目光如电,直直射向院门之外。
韩春明几人立刻随他侧首望去。
暮色渐浓,院外小路上,两道人影正快步走近,轮廓在昏光里渐渐清晰。
“胡八一、王凯旋?”
旁人尚在眯眼辨认,林宇已脱口而出——那两张脸,他闭着眼都能描出来。
果真是他们!
林宇嘴角一滞,眼里掠过一丝猝不及防的惊喜。
虽说是同批插队的知青,可自打他陪张艳回过一趟岗岗营子,又在深山老林里偶遇过一回,三人平日靠信纸传话,倒也亲热,可真要围坐一处喝酒吃肉,还真没再凑齐过。他压根没料到,今晚这门,会被他们俩不声不响地敲开。
愣神不过一瞬,林宇已笑着迎出门去,一把攥住胡八一胳膊:“嘿!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