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坐得极静,仿佛连晚风都不敢惊扰,眼神却像被山那边钩住了,一动不动。
“谁?!”
林宇刚推开院门,跨进门槛,张艳倏地惊醒,猛地扭过头来,目光如电射向门口。
当那个日思夜想的身影真真切切站在眼前时,她先是一怔,随即慌忙抬手揉了揉眼睛,生怕是自己熬得太久,眼花了。
确认不是幻影,她整个人像被点燃了似的,“腾”地弹起身,箭一般冲了过去——
“老公!”
话音未落,人已扑进林宇怀里。
林宇嘴角一扬,早等着这一刻,双臂一展,稳稳将她圈进怀中。
好一会儿,直到张艳胸口起伏变急,才轻轻挣了挣,仰起脸来,声音还带着点喘:“我还以为……是累糊涂了,眼花了……”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她拉着林宇坐下,迫不及待问出口。
毕竟靠山屯进山打猎,短则三四天,长则半个月打底,再寻常不过。
可这次,林宇出门才一整天,竟已风尘仆仆站到了她面前。
不是出了岔子,就是运气爆棚,刚进山就撞上了大货。
林宇却笑着摇摇头,伸手捏了捏她微凉的手指:“媳妇儿,先帮我打盆水洗把脸,再弄点热乎的垫垫肚子?”
“好!你坐着,马上来!”
张艳应得飞快,起身就往井台跑,连句多余的话都没留。
林宇望着她利落的背影,把虎皮和虎骨轻轻搁在墙根下,唇角无声扬起。
这才是他林宇的女人。
平日里只要林宇开口,张艳总是一身利落劲儿,端得稳场面,操得动灶台。
更难得的是她眉眼清秀、心肠温软,性子柔顺又懂分寸,该撩人时眼波一转,便似春水漾开,勾得人心尖发颤。
连林宇偶尔都招架不住,被她那股子鲜活劲儿撞得心头一热!
正巧林宇噙着笑,目光刚落在她忙碌的背影上——
热水还没凉透,她已稳稳托着铜盆快步迎了过来。
“老公,先洗把脸、泡泡脚,我这就给你张罗吃的……”
话音未落,热气袅袅的盆子已搁在石阶边,她转身就往灶房钻,裙角一扬,脚步轻快如燕。
林宇胡乱擦了把脸,泡完脚还没起身,张艳已端着几样吃食回了:四个暄腾腾的白面馍,一碟脆生生的腌野菜,还有一碟油亮喷香的异兽卤肉,肉丝泛着琥珀色光泽。
“老公,趁热吃!”
她把碗碟轻轻摆上石桌,唤了一声,立马挽起袖子,端起洗脚水利落地泼进院角的沟渠里。
林宇也不推让,一手抓馍,一手抄筷,埋头就啃。
一口馍配一口小菜,酸爽脆嫩;
一口馍搭一口卤肉,咸香浓烈、筋道回甘。
不过几分钟光景,馍全见底,小菜扫净,卤肉也只剩盘底几缕油星。
暖意从胃里汩汩涌出,像一捧温泉水缓缓漫过四肢百骸。
林宇舒展着身子,脸上浮起一层踏实又熨帖的红晕。
痛快!
舒坦!
想想进山那阵子——李叔他们虽热心,可规矩多、顾忌重,处处束手束脚,连生火都得挑时辰!
再好的野味,翻来覆去也就烤、炖两样,烟熏火燎,粗粝寡淡。
哪比得上眼前这碟卤肉,嚼劲足、脂香厚、药香隐隐,分明是另一重天地。
若单枪匹马,林宇倒无所谓。
可这一遭下来,他心里门儿清:往后进山,宁可独来独往。
饱食之后,他抬眼一扫,目光便牢牢锁住一旁收拾碗筷的张艳。
她耳根微红,睫毛轻颤,像是早猜中他眼里那团火苗要往哪儿烧。
“老、老公……你这么盯着我干啥?”
声音细得像根棉线,她垂下眼,手指不自觉绞着围裙边,转身就想躲。
可人还没站直,林宇已箭步上前,打横一抱,大步流星朝屋里去了。
屋内声息渐起,又慢慢沉落,直到晨光悄悄漫过窗棂。
那张虎皮、几截虎骨,晾在通风处,别说一两天,半月之内都不会走样。
一夜倏忽而过。
天刚蒙蒙亮,林宇低头看着怀里酣睡未醒的张艳——她脸颊粉润,呼吸匀长,像只累极的小猫蜷在他臂弯里。
他忍不住弯了弯嘴角,轻手轻脚起身洗漱。
接着挽袖生火,亲手熬了一锅异兽瘦肉粥,米粒软烂,肉丝酥融,香气丝丝缕缕飘满小院。
等张艳揉着眼睛坐起来时,林宇早已将虎皮叠得齐整,虎骨码得方正,连同储物空间里收着的药材,也全归置妥当:
十来株三十年以上的野山参,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