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章 进山丰收
    “老四,带俩机灵的,去林子边转转——抓几只山鸡、拎几只野兔回来,今晚炖锅热汤,解解乏!”

    雪粒细密,簌簌飘落,空气清冽刺鼻。这天气,肉堆在风口都冻得发硬,根本不用愁变质。

    唯一要提防的,是夜里有没有不开眼的野物循着血腥味摸过来。

    众人各忙各的:支灶的支灶,削柴的削柴,架网的架网……

    唯有林宇一时插不上手,站在火堆旁略显局促,袖口还沾着半片新鲜蕨叶。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暮色尚浅,离彻底黑透还有小半个钟头。

    目光一转,径直落在李叔身上,开口道:

    “李叔,我再往沟里头走走,碰碰运气——听说这山坳深处,偶尔能撞见十年以上的野山参……”

    “你想要年头久的老山参……”

    林宇话音刚落,李叔眼神一凛,目光如鹰隼般倏然钉在他脸上。

    林宇也没绕弯子,坦荡迎上那道审视,干脆利落地点头:

    “不瞒您说,我正缺几株够年份的野山参,好替自己打个底子、提提劲儿。”

    比起漫山瞎撞、碰运气,李叔可是牛心山里摸爬滚打几十年的老把式。

    他对这山沟梁岔、草木脾性熟得像自家院墙,若肯松口点拨几句,林宇少说省下七八天工夫。

    见他这般直来直去,李叔眯眼沉默半晌,末了喉结一动,低声道:“跟紧我。”

    两人钻林趟涧,穿藤绕石,左拐右绕近三十分钟,李叔才在一处背阴陡坡前刹住脚。

    他抬手一指——那是片被枯藤和乱石半掩的岩缝,若非他刻意示意,任谁打旁边走过都难察觉。

    林宇定睛望去,十几株人参赫然伏在苔藓与腐叶之间,根须盘虬,参体泛润,静默得如同山魂吐纳。

    纵是他眼力过人,若无指引,也极可能擦肩而过。

    尤其那两株六品叶参,叶片厚实油亮,主根粗壮沉实,少说熬过了百载风霜,药气凝而不散。

    这等老货,搁眼下已是稀世珍宝;若放到后世,别说是百年参,单是五十年以上的纯野山参,动辄便值百万元上下。

    其余那些五品、四品叶参也毫不含糊——最次的,根须已虬曲如爪,药龄稳稳压过三十年。

    林宇收回视线,转头望向李叔,语气平实却带着试探:“这些……都归我?”

    李叔嘴角抽了抽,牙关一咬,声音发沉:“这处棒槌窝,就当谢你那一回伸手救人!”

    说完,他不再多留,转身就走,嗓门还扬着:“我去驻地看看伤员,你自便!”

    他是真怕多站一会儿,心尖上那点肉疼劲儿就压不住——眼睁睁看着宝贝被挖走,不如躲开图个耳根清净!

    林宇目送他身影没入林影,随即快步上前,指尖轻点储物空间,一柄寒光凛凛的匕首已然在握。

    先对付那两株六品叶参——他屏息敛神,刀尖轻挑腐土,慢掘细理,耗了将近一个钟头,才将它们连须带芦、毫发无损地捧出。

    果然不愧是山中活宝,最长的参须蜿蜒舒展,竟超一米有余。

    剩下那些,他便利落许多。

    十六株全数到手:两株破百年,六株五六十岁,余下八株也个个三十朝上,参体饱满、须根丰茂。

    尽数收进储物空间,林宇抬头一瞥,天边晚霞正一寸寸褪成灰青。他没再逗留,拔腿便往驻地赶。

    这一趟进山,对靠山屯人来说,是场扎扎实实的丰收——那十来头野猪,少说剥出两千斤鲜肉,足够全村老少敞开肚皮解回馋。

    可对林宇而言,野猪肉不过浮沫,真正沉甸甸的,是那张完整虎皮、数十斤虎骨,还有眼下这十几株山参——哪一样拎出来,都是压箱底的硬货。

    等他回到野猪沟口的营地,炊烟早已袅袅升腾。

    李叔他们早支好了灶,三堆篝火噼啪作响,铁架上翻烤着肥嫩野兔、山鸡,几口大铁锅咕嘟咕嘟冒着热气,浓香直往人鼻子里钻。

    怪不得每逢围猎,靠山屯的汉子们争着抢着报名——

    只要跟着老猎人进山,吃食从不愁:野味管够,热汤管饱。

    平日里几个月难见荤腥,进了山,反倒顿顿有肉香扑鼻。

    “林小子,回来得巧啊!”

    “快过来,尝尝咱的手艺咋样!”

    林宇人还没走近,招呼声就热乎乎地围了上来。

    尤其是李叔队里的乡亲,一个个笑得敞亮——救命之恩记在心里,早把他当成了自家人。

    众人兴致高涨,谈笑风生,把肚皮撑得圆鼓鼓的才算尽兴。

    一夜工夫,转眼就溜得没影儿了。

    天刚蒙蒙亮,大伙儿嚼了几口干粮垫底,背上收拾妥当的野猪肉,拔腿就往山外赶。

    等队伍走远了,李叔才从怀里掏出一摞沉甸甸的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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