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药典手札、草木图谱,也有酿酒方子、灶台绝活;
有泛黄竖排的线装本,也有油墨未干的简体新印。
他一本本数过——不多不少,整整八百八十八册!
单看数量,似乎远不如那只异兽尸身来得震撼;
短期内,也难有血肉淬体那般立竿见影的奇效。
但只要沉下心去吃透其中一门,哪怕只是一册医经、半卷堪舆,都够普通人脱胎换骨、改命换运。
而林宇最不缺的,恰恰是时间。
至少未来几年,直到改革开放前夜,他有的是光阴,慢慢打磨、细细咀嚼。
收拾妥当,他将所有书籍尽数移入储物空间,心念一撤,悄然退出垃圾场。
起身舒展腰背,活动肩颈,筋骨噼啪轻响,他这才迈步往回走。
“回来啦?”
“小宇,你朋友托人捎来的信,刚送到!”
张艳闻声迎出来,见他走近,先替他抚平衣领褶皱,才从袖口掏出一封信,轻轻塞进他掌心。
“我的信?”
林宇接过来,眉峰微蹙,眼里掠过一丝狐疑。
一时还真想不出,谁会在这个节骨眼上给他写信。
四合院那群人?绝无可能——巴不得他永远别露面。
唯一说得通的,只有火车上结识的胡八一和王凯旋。
果然,信封拆开,字迹粗犷有力,落款正是王凯旋。
信里没别的,就问了问他近况,又絮絮叨叨说了说他跟胡八一最近的动静……
最后干脆爽快地告诉林宇,有机会一定得好好聚聚!
林宇嘴角一扬,笑意不自觉就浮上脸庞。张艳坐在一旁,眼尖心细,立马凑近问:“小宇,谁来的信啊?”
林宇坦坦荡荡,半点没藏着掖着:“下乡路上,在火车上结识的两个朋友。”
话音未落,他抬眼扫了张艳一眼,语气微顿,又接上一句:
“巧得很,他俩插队的地方,就在靠山屯隔壁的岗岗营子……”
“刚安顿好,立马给我捎了信,讲了讲近况,还邀我抽空过去坐坐。”
“岗岗营子”几个字一出口,张艳眸底霎时掠过一丝微不可察的颤动。
“艳姐——”
林宇伸手一揽,干脆利落地将她拥入怀里。
“你要是愿意,我随时陪你一道回趟家。”
张艳怔了一瞬,似有千言万语堵在喉头,却终究没吐出一个字。
一日光阴如溪水淌过,窗外天色悄然转沉,暮色无声漫进屋来。
两人用罢晚饭,张艳麻利收拾妥当,洗漱完毕。
林宇目光一落,便牢牢锁住她身上,灼热得几乎发烫。
张艳耳根一热,脸颊迅速泛起一层薄红,垂着眼不敢迎上去。
“我、我去给你打盆热水,泡泡脚解乏……”
她慌忙寻了个由头,转身便逃出了屋子。
过了好一阵,才端着水盆回来,可眉梢眼角仍压不住那抹羞涩的涟漪。
此刻的她,温婉妥帖,活脱脱一个把日子过进心坎里的贤妻模样。
林宇没多言语,只安静泡了会儿脚。水还没撤,他已伸出手,轻轻一拉,就把她稳稳带进怀里。
这一回,她没躲,也没推,只是轻轻一颤,便任由自己沉进那片温热里。
一切顺理成章,毫无滞涩,仿佛早该如此。
一声低低的轻哼从她唇间逸出,少女的青涩就此褪尽,女人的丰润悄然绽放。
更让林宇心头一震、喜出望外的是——怀中这人,竟是万里挑一的灵蕴之体。
一个多小时过去,这场酣畅淋漓的交融才缓缓收尾。
张艳面若桃花,呼吸匀畅,早已沉入梦乡,嘴角还噙着一丝满足的弧度。
林宇望着她,唇角也不由微微上扬。
幸而早先教了她桩功与吐纳之法,又常以异兽血肉滋养,如今筋骨强韧、元气充盈,远超常人。
否则别说撑足一个多钟头,怕是稍一用力,人就虚脱软倒了。
余韵尚在心头萦绕,林宇也渐渐沉入黑暗梦乡。
再睁眼时,晨光已泼满窗棂,清亮透彻。
而往日总比鸡鸣还早起身、手脚麻利备好早饭的张艳,今早却蜷在被子里,睡得沉而绵长,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气。
林宇没惊动她,只放轻动作起身,简单洗漱后,径直踱进厨房,挽袖开灶。
约莫半刻钟后,一锅浓香扑鼻的异兽瘦肉粥,便在他手中咕嘟咕嘟滚沸出锅。
张艳眼下正需固本培元,而林宇手里的异兽肉,效用之烈,连三十年老参都难及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