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凝重无比。
罗宾的尸体已被抬了回来,就放在平日里他用来打牌的办公桌上,上面盖着一块白布,也被鲜血浸透了。
玛莎,这个平日里温顺的女人,此刻正瘫坐在地上,怀里紧紧抱着七岁的儿子,哭得撕心裂肺。
屋内挤满了人。
四十多名警员,有老有新,还有闻讯赶来的几十个镇民。
他们的眼睛都是红的。
弗兰克站在人群中间。
作为华旭精心挑选的死士,他太清楚此刻该做什么了。
哭泣是没有用的。
眼泪淹不死格雷家族。
只有血,才能洗刷血。
弗兰克缓缓地从怀里掏出一张纸。
纸张已经被揉得皱皱巴巴,上面沾满了暗红色的血迹,触目惊心。
“看看这个。”
“这是罗宾头儿用命换回来的。”
“就在半个小时前,他还笑着对我说,要把这块地留给他的儿子,盖个大房子,以后不用再像他一样,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
玛莎的哭声更大了,七岁的孩子抬起头,眼神懵懂而恐惧。
“可是现在呢?”
弗兰克转身,指着桌上冰冷的尸体,声音陡然拔高,变得嘶哑而尖锐。
“他就躺在这儿!像条死狗一样躺在这儿!”
“为什么?!”
“就因为他想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因为他不想再被格雷家族骑在脖子上拉屎!”
“弟兄们!”
弗兰克环视着周围一张张愤怒的脸,他能看到那些新来的“警员”(混入的死士)眼中的杀意,也能看到一些“老实巴交”的镇民眼中的怒火。
“格雷家族觉得我们是什么?”
“是狗吗?是奴隶吗?高兴了给根骨头,不高兴了,随时可以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捏死我们!”
“罗宾明明是罗兹镇的英雄,可他竟然刚回来就被人杀了。”
“今晚死的是罗宾头儿,明天呢?明天是不是就轮到你们?”
弗兰克指着一个年迈的警员,又指着角落里那个卖杂货的老头。
“当你们的土地被抢走,当你们的妻女被欺负,谁来给你们做主?你,你,还有你,你们看,我们敬爱的罗宾警长就这么被人杀了,这罗兹镇,难道是两大家族的罗兹镇吗?!”
一位年迈的警员,老坎贝尔,他的手一直在抖。
他在罗兹镇干了一辈子警察,一辈子都在忍气吞声。
他本能地想要劝阻,想要说“别冲动,那是格雷家族”,可是看着染血的地契,看着玛莎绝望的眼神。
他沉默了。
“去他妈的格雷家族!”
一名警员猛地拔出腰间的左轮手枪,重重拍在桌子上。
“我活够了!这身皮我不穿了,但这个公道,老子必须要讨回来!”
“对!讨回来!”
“杀进卡利加庄园!”
“把利·格雷畜生抓出来!”
人群彻底炸了。
就像是被点燃的油桶,压抑了数十年的怒火,在这一刻彻底爆发。
弗兰克看着这一幕,嘴角在阴影里极其隐晦地勾了一下。
这就是主人要的效果。
不仅仅是杀人。
还要诛心。
要让这群绵羊变成疯狗,去咬死那头高高在上的狮子。
“好!”
弗兰克大吼一声,压住了嘈杂的怒吼。
他一脚踹开旁边的一个大木箱子。
哗啦。
箱盖翻开,露出了里面整整齐齐的温彻斯特步枪,还有黄澄澄的子弹。
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
“既然法律死了,那我们手里的枪,就是新的法律!”
“拿上家伙!”
“今晚,咱们去卡利加庄园,去格雷老爷家,拿回属于我们的东西!”
一呼百应。
上膛的声音此起彼伏,清脆而致命。
深夜,四十多名愤怒的罗兹镇警民,涌出了治安所。
方向。
正东。
卡利加庄园。
……
卡利加庄园,二楼书房。
利·格雷哼着一首走调的南部民谣,手里晃着半杯如鲜血般殷红的酒液。他觉得自己从未像此刻这般舒坦过。
死胖子罗宾死了。
像条野狗一样死在自家门口。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一枚闪耀着权力的治安官徽章,就会名正言顺地别在他利·格雷的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