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马车没减速,车轮溅起半人高的泥浆,直到来到码头入口处才刹停。
车门被大力推开。
率先跳下来的,是一个身穿黑色中山装的青年。
他约莫二十四五岁,留着板寸,眼神亮得吓人。
陈炯明,原名捷,字赞三、月楼、号竞存。
20岁时,他考中秀才,便改自己名为“陈炯明”,寓存着对黑暗现状的不满和对光明的向往。
此时的他,手里攥着一把德国造的驳壳枪。
接到黄三德的急电后,他带着十几名敢死队员火速驰援。
在他脑海里的预演中,如今码头应是一片炼狱,致公堂的兄弟正和黑龙会的浪人殊死搏杀,血流成河,喊杀震天。
哪怕致公堂能赢,也必然是一场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惨胜。
“竞公(陈炯明号),这……”
身边的副官吞了口唾沫,枪口茫然地不知该指向何处。
陈炯明的目光越过人群,落在了码头空地中央。
那里,堆着一座“小山”。
上面盖着几层厚厚的油布,但底下的轮廓依然显得狰狞可怖,雨水淋在上面,渗出的液体并不是透明的,而是淡红色的。
“看来,我们来晚了。”
陈炯明收起驳壳枪,大步走了过去。
正在指挥现场的司徒美堂听到动静,猛回头,见到是陈炯明,原本紧绷的黑脸松弛了几分,却并没有露出那种劫后余生的庆幸,反而神色复杂。
“竞公,你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
陈炯明指了指那堆油布,“黑龙会的人呢?”
司徒美堂嘴角抽搐了一下,指了指那堆东西:“都在这儿呢。”
陈炯明眉头一皱,上前一步,伸手掀开了油布的一角。
“嘶——”
哪怕是见惯了生死的陈炯明,在这一刻也不由得瞳孔剧震,倒吸一口凉气。
人头。
都是人头。
每一个切口都平滑如镜,显然是一刀便割下。
好大的气力。
“谁干的?”陈炯明猛地转头,死死盯着司徒美堂,“别告诉我是铁头张,他那两下子硬气功,挡挡流氓还行,杀不了村田。”
司徒美堂苦笑一声,从怀里掏出一根烟卷,却怎么也点不着,索性扔在地上。
“一群洋人。”
“洋人?”
“菲尼克斯事务所。”司徒美堂吐出这个名字的时候,语气里带着三分感激,七分忌惮,“一共就三十来号人,没用重武器,前后不到一刻钟,黑龙会的精锐,就都躺在这儿了。”
陈炯明沉默了。
他是个懂军事的人。
正因为懂,所以才感到恐惧。
“菲尼克斯……”
陈炯明在嘴里反复咀嚼着这个名字。
……
次日清晨,雨过天晴。
唐人街最高档的茶楼,“杏花楼”。
三楼临窗的雅座,视野开阔,能俯瞰半个唐人街的繁华。
平日里,这个位置只有旧金山华人商会的两位大佬,钟木贤和白轩龄才有资格坐。
钟木贤,17岁为契约华工赴南洋,后定居旧金山经商致富。任旧金山商会会长、国安会馆主席。
白轩龄,绰号“素鸭”,历史上为旧金山协盛堂的掌权者,以通晓英语、常穿锁子甲防身及周旋于黑白两道著称。??
桌上摆着精致的虾饺、烧卖,还有一壶上好的普洱,热气袅袅。
但两人谁也没有动筷子。
“老白,消息确凿了吗?”
白轩龄点了点头,将一份刚刚送来的晨报压在桌上,虽然报纸上还没登,但他的人已经在码头警局那边打听清楚了。
“确凿无疑。”
白轩龄压低声音,“昨晚黑龙会偷袭,结果踢到了铁板。
听说致公堂请了一帮神秘的外援,叫什么凤凰事务所,直接把日本人给团灭了。
脑袋像西瓜一样滚了一地。”
钟木贤的手一抖,几滴茶水溅在桌面上。
“而且,听说那帮人只收了致公堂一百匹丝绸作为报酬。”
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骇然。
作为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华商,他们平日里对洪门若即若离,甚至为了生意方便,暗地里也没少给洋人警察局和黑龙会交保护费。
毕竟,洪门虽人多,但太“土”,在洋枪洋炮面前不够看。
可现在,风向变了。
洪门不仅没倒,反而不知从哪儿找来了一把锋利无比的快刀。
这把刀既然能砍下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