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广强也十分开心,他接过手枪,仔细看了看,眼中闪过一丝贪婪和兴奋:“小林,有了这把手枪,我们再也不用害怕警察了,我们可以杀更多的人,抢更多的钱!”
两人拿走了常国义身上的几百元现金,然后清理了现场的痕迹,悄悄离开了小区。他们把改造后的射钉枪,随手扔进了小区的垃圾桶里——在他们看来,有了真正的手枪,射钉枪已经没有用了。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把被他们丢弃的射钉枪,竟然成为了警方追查他们的重要线索,也无意间坑害了一个无辜的人。
常国义被杀害、手枪被抢走的案件,震惊了整个吉林市。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了案发现场,展开了细致的勘查。现场一片狼藉,地面上布满了暗红色的血迹,常国义的尸体躺在门口,后脑勺有一个明显的伤口,身上的手枪和现金被抢走,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张小林和周广强作案时,都戴着手套,没有留下指纹。
警方在小区的垃圾桶里,找到了张小林和周广强丢弃的射钉枪。技术人员对射钉枪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发现这把射钉枪被改造过,上面有焊接痕迹和绝缘胶布,由此判断,作案者可能有一定的技术能力,至少能接触到电焊机这类设备。
吉林市是一座工业大市,拥有大量的工厂和工人,能接触到电焊机和射钉枪的人比比皆是,排查难度极大。但案情重大,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专案组一方面摸排全市的射钉枪,一方面追查射钉枪上焊接痕迹的来源,试图找到作案者的线索。
经过一个多月的排查,专案组终于有了“线索”。吉化公司103厂机修车间的工人王德勇,交代射钉枪上的焊口是他焊的,但他并不是持枪人,而是同厂的工人李晓冬。李晓冬的身高正好1.7米左右,和目击者描述的作案者身高相符,而且他平时爱旷工请假,案发当天,他正好没有上班,有作案时间。
当晚,李晓冬就被当作重大嫌疑人,被警方抓获。由于案发已经一个多月,上级要求尽快破案,专案组的部分民警,急于求成,对李晓冬进行了严厉的审讯。李晓冬一开始,坚决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可在民警的威逼利诱下,他实在扛不住了,不仅“承认”了自己杀害常国义、抢走手枪的罪行,还“交代”了另一个同伙——自己的哥哥李晓峰。
让人感到反常的是,李晓冬虽然“承认”了杀人罪行,却死活不交代手枪的下落;而李晓峰,始终坚决不承认自己参与了作案,王德勇的证词,也出现了前后截然相反的情况。但这些反常现象,并没有引起专案组部分民警的警觉,他们认为,凶手已经抓到了,案件可以顺利告破了。
就在警方准备宣布破案,将李晓冬和李晓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真正的凶手,张小林和周广强,却开始了更加疯狂的作案,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李晓冬和李晓峰是被冤枉的。
1991年9月17日晚上,张小林和周广强,携带五四式手枪和水果刀,在吉林市街头游荡,寻找新的作案目标。他们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司机名叫白某,身高1.8米多,高大健壮,平时为人耿直,胆子也很大。
白某按照两人的要求,朝着市郊的偏僻地段驶去。当车子行驶到半路时,张小林突然用水果刀,抵住了白某的脖子,厉声说道:“停车!把你身上的钱都拿出来,不许乱动,否则,我就杀了你!”
白某被吓了一跳,但他看着张小林和周广强身材瘦小,心中顿时有了底气。他猛地挣开张小林的手,转身和两人厮打起来。白某身材高大,力气很大,很快就压制住了张小林和周广强,两人被打得连连后退,眼看就要被白某制服。
张小林见状,心中大怒,他猛地掏出五四式手枪,对准白某的胸口,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子弹瞬间射进了白某的胸口,白某发出一声惨叫,倒在了驾驶座上,当场死亡。
周广强见状,吓得浑身发抖,连忙说道:“小林,我们快走吧,万一被路人发现了,就麻烦了!”
张小林点了点头,两人迅速拿走了白某身上的几百元现金,然后将白某的尸体,推下了出租车,开着出租车,向前行驶了几公里后,又将出租车丢弃在路边,然后悄悄离开了现场。他们原本打算抢走出租车,用于后续的作案,但由于过于慌乱,最终还是放弃了。
白某被杀害的案件,很快就被警方发现了。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查,提取到了一枚子弹壳,经过弹道分析,确认这枚子弹壳,与常国义被抢走的五四式手枪发射的子弹壳完全一致。这一发现,让专案组的民警们恍然大悟——他们抓错人了,李晓冬和李晓峰,根本不是杀害常国义、白某的凶手,真正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
但此时,部分民警依然不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