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子明察觉到了水果商贩的意图,心中大怒,他本来就因为被全国通缉,心情十分烦躁,看到水果商贩不肯配合,便没有丝毫犹豫,扣动扳机,一枪打死了水果商贩。随后,他在水果商贩的身上,找到了那个装着4万余元现金的皮包,拿走现金后,迅速逃离了旅馆,找了一个新的藏匿地点。
4万元现金,在90年代,可是一笔巨款。韩子明拿着这笔钱,开始挥霍享乐,他租了宽敞明亮的出租屋,买了名牌衣服和手表,每天出入酒吧、饭店,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他以为,有了这笔钱,自己可以安安稳稳地过几年,等到风头过后,再找机会离开长春,前往南方藏匿。
可他骨子里的懒惰和贪婪,让他很快就把这4万余元现金挥霍一空。到了1994年,韩子明再次陷入了经济困境,他不得不再次寻找作案目标,继续抢劫。这一次,他依然把目标锁定在水果商贩身上,因为他觉得,水果商贩下手容易,而且能抢到不少现金。
1994年5月21日,韩子明在长春市水果市场附近,盯上了一对卖水果的母女。这对母女,常年在水果市场摆摊卖水果,生意不错,每天都能赚不少钱,而且母女俩独自一人经营,防范意识薄弱,是一个绝佳的作案目标。
当天傍晚,母女俩收摊后,拿着赚来的1万2千元现金,准备回家。韩子明悄悄跟在她们身后,等到她们走到一条偏僻的小巷里时,韩子明突然冲了上去,用手枪指着母女俩,厉声说道:“把你们身上的钱都交出来,不许喊,否则,我就杀了你们!”
母女俩吓得魂飞魄散,浑身发抖,女儿紧紧抱住母亲,哭着哀求道:“大哥,我们的钱都给你,求你别伤害我们,求你了!”
韩子明没有丝毫怜悯,他一把夺过母女俩手中的钱,然后为了防止她们报警,对着女儿的腿,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子弹击中了女儿的腿,女儿当场倒在地上,痛哭不止。母亲见状,想要冲上去保护女儿,韩子明又对着母亲的胳膊,开了一枪,将母亲打伤。随后,韩子明转身,迅速逃离了小巷,消失在夜色之中。
母女俩被路过的行人发现后,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最终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女儿的腿受到了重伤,落下了终身残疾,母亲的胳膊也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无法再从事重体力劳动。这对母女,本来靠着卖水果维持生计,日子过得十分艰难,经过这件事,更是雪上加霜,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
而韩子明,在抢走1万2千元现金后,再次开始挥霍享乐,每天出没在酒吧、台球厅等地方,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警方已经通过这起案件,锁定了他的行踪,一场针对他的抓捕行动,正在悄然展开。
韩子明在长春市实施抢劫伤人案后,长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警方通过现场勘查,提取到了一枚子弹壳,经过技术分析,确认这枚子弹壳,与锦西市“9·12杀人抢枪案”、秦皇岛杀人抢枪案中提取到的子弹壳,来自同一把手枪,从而确认,这起案件,也是韩子明所为。
随后,警方整合了所有与韩子明相关的案件线索,对韩子明的行踪轨迹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警方发现,韩子明自1990年逃离锦州后,先后在内蒙古、辽宁朝阳、吉林长春等地流窜作案,作案手法残忍,行踪隐蔽,但他有一个明显的习惯——喜欢出没在酒吧、台球厅等娱乐场所,而且花钱大手大脚,挥霍无度。
根据这一特点,警方决定,加大对长春市内酒吧、台球厅等娱乐场所的排查力度,安排便衣民警,在这些场所秘密布控,寻找韩子明的踪迹。同时,警方还对长春市内的出租屋、小旅馆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与韩子明外貌特征相符的人员。
排查工作持续了一个多月,民警们放弃了休息时间,每天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不放过任何一丝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1994年6月中旬,一名便衣民警在长春市一家台球厅内,发现了一个与韩子明外貌特征十分相似的男子。
这名男子,身材精瘦,身高约1.72米,长相酷似李小龙,正俯身打台球,动作利落,神情桀骜,周身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场。更重要的是,这名男子的左手手腕上,有一个明显的疤痕,与通缉令上描述的韩子明的特征完全吻合。
便衣民警心中一紧,不敢轻易打草惊蛇,连忙悄悄退出台球厅,向专案组汇报了这一情况。专案组接到汇报后,迅速抽调骨干力量,赶到了这家台球厅,对现场进行了秘密布控,确认这名男子,就是被全国通缉四年的悍匪韩子明。
此时的韩子明,正沉浸在打台球的乐趣中,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被警方包围了。他每天都会来这家台球厅打台球,一来是为了消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