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辽宁悍匪韩子明《五》
    很快,警方就赶到了金家,看到了张建的尸体和被解救的老金父子。经过核实,警方确认,张建就是“9·12杀人抢枪案”和秦皇岛杀人抢枪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随后,警方在辽宁日报、河北日报等媒体上,发布了认尸启事,希望能找到张建的亲属,进一步确认他的身份,寻找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线索。

    而此时的韩子明,已经逃到了滦县的一座小土山上。他在逃跑的过程中,不小心扭伤了脚,只能一瘸一拐地跑进一片庄稼地,最后躲进了山上一处残破的碉堡里。这座碉堡是过去打仗时留下的,狭小又阴暗,韩子明在里面一待就是七天,靠着偶尔寻来的野果和雨水维持生命。

    在这七天里,韩子明每天都提心吊胆,不敢轻易露面,时不时地从碉堡的缝隙中,观察外面的情况。他看到几十辆警车沿着公路疾驰而过,听到了警方的搜查声,心里清楚,张建一定已经被警方抓获,或者已经死了。他不敢再继续停留,只能趁着夜色,悄悄离开了碉堡,连夜返回了锦州。

    回到锦州后,韩子明疲惫不堪,他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妻子朱洁看到他回来,眼中满是担忧和心疼,连忙为他做了一顿热腾腾的排骨汤。可韩子明坐在餐桌前,看着热气腾腾的排骨汤,却没有丝毫胃口,他心里清楚,自己手上沾满了鲜血,警方迟早会找到他,他不能再连累自己的妻子。

    第二天,韩子明便向妻子朱洁提出了离婚。朱洁听到这个消息,泪水瞬间涌了出来,她怎么也没想到,丈夫回来,竟然是要和自己离婚。她苦苦哀求韩子明,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韩子明始终不肯多说,只是坚定地说:“我们必须离婚,这是为了你好,以后,你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我。”

    朱洁看着韩子明决绝的眼神,知道他心意已决,只能无奈地答应了离婚。办理完离婚手续后,韩子明没有丝毫停留,再次离开了锦州,开始了孤身一人的流窜生涯。他不知道,警方已经通过张建的身份,顺藤摸瓜,找到了他的线索,一张全国通缉令,正在向他袭来。

    张建的妹妹,在锦州市一家单位上班。一天,她的同事拿着一张报纸,指着上面的认尸启事,对她说:“你快看看,这上面的人,是不是你哥哥张建?”

    另一边张建的妹妹疑惑地接过报纸,当她看到认尸启事中的照片时,脸色瞬间变得煞白,浑身发抖,她一眼就认出,照片上的人,就是自己的哥哥张建。她再也忍不住,拿起报纸,哭着跑出了单位,第二天,她就带着自己的母亲,跟着警方,来到了河北某医院的停尸房,确认了张建的身份。

    警方通过张建的母亲和妻子,了解到了张建的社会关系,得知张建和韩子明是师兄弟,两人关系密切,而且在1990年9月12日和9月29日,韩子明均不在锦州,去向不明。随后,警方赶到了韩子明的家里,找到了韩子明的妻子朱洁,还看到了桌上已经凉透的排骨汤。

    朱洁告诉警方,韩子明昨天就已经离开了家,而且两人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警方在韩子明的家里,提取到了他的指纹,经过比对,确认韩子明的指纹,与锦西市“9·12杀人抢枪案”现场提取到的血手印完全吻合。至此,警方确认,韩子明就是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也是这一系列恶性案件的主犯之一。

    1990年10月13日,公安部下发了1990年第三十九号通缉令,在全国范围内,通缉韩子明。通缉令上,详细描述了韩子明的外貌特征:男,1962年出生,身高1.72米,辽宁省锦州市人,身材精瘦,长相酷似功夫巨星李小龙,初中文化,曾获得锦州市散打冠军、辽宁省散打亚军,随身携带手枪,极其危险。

    通缉令发布后,全国警方都行动起来,全力追查韩子明的行踪。韩子明得知自己被全国通缉后,心里十分恐慌,他不敢在一个地方长时间停留,只能在各地流窜,一边躲避警方的追捕,一边继续实施犯罪,疯狂反扑。

    1991年,韩子明逃到了内蒙古,在内蒙古藏匿了一段时间后,又悄悄返回了辽宁省朝阳市。6月2日,韩子明在朝阳市街头,遇到了一名警察,他担心自己被认出,便主动出击,开枪射杀了这名警察,随后又打伤了一名前来阻拦的武警,趁乱逃离了朝阳市,前往吉林省长春市。

    1991年冬天,韩子明在长春市的一条街头,被一名保安当成流氓拦住,保安想要将他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韩子明见状,心中大怒,掏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对着保安射了一枪,将保安射伤后,迅速逃离了现场,继续在长春市藏匿。

    在长春市藏匿期间,韩子明变得更加谨慎,他不敢轻易与人接触,不敢去人多的地方,每天都躲在偏僻的出租屋里,靠之前抢劫所得的赃款度日。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赃款越来越少,他再次陷入了经济困境,于是,他开始寻找新的作案目标,这一次,他把目标锁定在了水果商贩身上。

    韩子明发现,水果商贩每天做完生意后,都会把赚来的钱揣在一个皮包里,随身携带,而且水果商贩大多独自一人经营,防范意识薄弱,容易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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