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吉林悍匪李红颜《三》
的作案手法。

    那个“刨锛团伙”有十多个人,领头的叫颜文江,他们的作案手法非常简单,就是用一个包袱,里面装着钝器,专门在晚上敲人脑袋,把人打倒后,再洗劫受害人身上的财物。这个团伙连续多年作案,弄得长春人心惶惶,颜文江在1997年的时候,还打死了一名警察,当时造成了很大的轰动,后来这个团伙被警方抓获,他们的罪行也面向社会公布了。

    李红颜觉得,这种作案手法简单、操作容易,不需要什么技术门槛,非常适合他俩这种刚上手的“小白”。而且这种偷袭的方式,让人防不胜防,成功率非常高。确定好作案方式之后,两人开始研究细节和作案地点。由于颜文江的案子在东北影响很大,老百姓有了防范,警察也有了破案经验,所以在东北干肯定不行,必须得换一个地方,采用全国流窜的方式,在一个地方搞几次,马上换下一个地方,这样既能快速赚钱,又能躲避警方的追捕。

    他们还吸取了之前抢劫出租车的教训,为了避免“白玩”,下手目标最基本的要求是佩戴金银首饰,这样即便是受害人身上没有现金,这些金银首饰也能卖钱。商量好了之后,两人赶紧离开内蒙古,直接去了陕西,随机找了一个地方,在宝鸡市下了车,这也是他们连环锤击案的开端,也是他们噩梦落幕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