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部刑侦局307室。
林知墨坐在窗前,手里还残留着大兴安岭的气息,那件夹克上的松脂味还没散尽。他刚回来三天,连续写了两个结案报告,眼皮底下泛着淡淡的青色。
赵晓峰敲门进来,抱着一摞卷宗。
“林主任,北京市局刑侦支队送来的,说这个案子很怪。”他把卷宗放在桌上,“朝阳区两个月内五起入室盗窃,作案手法一致,但失窃物品……很奇怪。”
林知墨翻开第一页。
受害者:张某,男,54岁,某局副局长。住址:朝阳区某机关宿舍楼。案发时间:1996年5月21日下午(家中无人)。失窃物品:
· 派克钢笔一支(价值约80元,1985年先进工作者奖品)
· 旧工作证一张(1978年参加工作时的第一张工作证)
· 现金150元(书桌抽屉里另有3000元现金未动)
· 现场遗留手写字条一张(附复印件)
林知墨的目光落在“现金150元”和“另有3000元未动”这两行字上。
他翻到第二页。
受害者:李某,男,48岁,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前某局处长,1993年下海)。案发时间:6月3日下午。失窃物品:
· 鸡血石印章一枚(普通石料,非名贵)
· 一张1990年的合影旧照片
· 现金200元(保险柜未撬,内有现金5000元及存折)
· 现场遗留手写字条一张
第三页。
受害者:王某,男,57岁,某国企副总经理(分管采购)。案发时间:6月18日下午。失窃物品:
· 英雄牌钢笔一支(旧物)
· 1975年的工作笔记本一本
· 现金100元(另有整条中华烟未动)
· 现场遗留手写字条一张
第四页、第五页……
林知墨翻完五份卷宗,把它们并排摊在桌上。
秦铁山从外面进来,手里拿着两个包子,嘴里还嚼着一个。他凑过来看,含糊不清地问:
“又是什么案子?”
林知墨没理他,从卷宗里抽出那五张字条的复印件,一字排开。
秦铁山咽下包子,低头看。
第一张:“借君一物,警君一念。来日方长,好自为之。”
第二张:“借物留笺,聊寄微忱。望君三省,无愧此心。”
第三张:“昔人有云:‘一念之差,千里之谬’。借物相警,君其思之。”
第四张:“物虽微,意则深。愿君持此念,常怀敬畏。”
第五张:“不告而借,实非得已。唯愿君心,如物常新。”
秦铁山挠头。
“这……这贼还写诗?偷东西还留纸条?”
林知墨没有说话。他把五张字条并排,仔细端详。
繁体字。每一张的“为”字都写成“爲”,不是常见的简化“为”。笔画工整,有颜体楷书的底子,但收笔处略带行书的随意,这个人练过字,但不靠写字吃饭。
纸张统一,是那种常见的“红星牌”宣纸信笺,裁成小方块,边缘整齐。文化用品商店有售。
墨迹浓淡一致,用的是同一瓶墨、同一支笔。
五张字条,五种措辞,但核心句式相同“借君一物”开头,“警君一念”或类似意思收尾。
林知墨轻声说:
“他在教书。”
秦铁山愣住了。
“教书?教什么书?”
林知墨没有解释。他把五张字条收起来,从卷宗里抽出受害者名单。
张某,某局副局长,实职,有审批权。
李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前某局处长,1993年下海。
王某,某国企副总经理,分管采购。
赵某,某区工商局科长。
孙某,某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他用红笔在每个人的身份下面画了一道线。
秦铁山凑过来看。
“都是当官的?”
林知墨点头。
“五个受害者,四个有公职或曾任公职,一个与政府项目密切关联。共同点:都处于‘有权或曾有权’的位置。”
秦铁山眼睛一亮。
“这贼专偷当官的?”
林知墨点头。
“专偷‘可能有问题’的当官的。”
桌上的电话响了。林知墨接起来,是北京市局刑侦支队长老马。
“林主任,卷宗收到了吧?这个案子我们实在没辙,您得帮帮忙。”